《水浒传》于武松出场时,借宋江之眼,对其外形有好一番形容:“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等等。然末尾两句是“如同天上降魔主,真是人间太岁神”。这是一分为二,否则,那等好模样的人,很难与血溅鸳鸯楼等凶险联系一起。 众人对新版《水浒传》中武松与潘金莲的“情愫”描写有争议,咱家也有兴趣,就翻书,细细揣摩,发现有两个时间段里,施耐庵让武松的脾气秉性一下子变了,变得安稳学乖了。一段是打虎后到潘金莲雪夜挑逗时,历时一个半月光景。另一段是血溅鸳鸯楼后在十字坡,时间是三五天。重要的是前一段,这一段大有文章。 武松打虎前,可不是省油的灯。武大说得清楚:“当初你在清河县里,要便吃酒醉了,和人相打,时常吃官司。”就为酒后一时怒起,只一拳把人打得昏沉,只道死了,才逃出来。很显然,那时武松非但不是被人称赞的英雄,而且还是逃案之人。躲在柴大官人的庄里也不安生,继续喝醉,不高兴就下拳打。发疟疾,当不住寒冷,弄一锨炭火在廊里烤,待遇够惨了。应该说,此时的武松,尽管一身武艺,活得并没有尊严。 让武松做梦都想不到的,打虎后,一夜之间,情况全变了。好吃好喝,缎匹花红,四人凉轿,万人空巷。然后又是知县敬酒,又是乡绅送钱,又是委以重任。自此“上官见爱,乡里闻名”。 大凡人一旦感觉自己有了尊严,就不好随意使性了。武松应该夜里睡不着,想:原来我还可以这么活着呀!而就这时,一个更大的惊喜不期而至,他不仅见到了哥,还见到了年轻貌美的嫂嫂潘金莲。且看书中描写——“武松道:‘嫂嫂请坐。’武松当下推金山,倒玉柱,纳头便拜。那妇人向前扶住(初识就不见外,动手了,武松也承受了)武松道:‘叔叔,折杀奴家。’武松道:‘嫂嫂受礼。’”纵观全书,武松给旁人这么施大礼,还真少见。在柴进庄上见到宋江,也不过只是个“纳头便拜”。我以为,作者如此下笔,是符合此时武松的心态的。 这时的武松已非先前的武二郎。作为县刑警队长、知名人士,又有兄、嫂在旁,他需要重铸个人形象。在外,像个官(头头)样,在家,像个弟(好孩子)样。往下一个多月,再看武松,就全然没有了打虎前的性情:嫂嫂叫搬家来住,就搬,叫画了卯早些回来吃,就回来吃。还变得懂事,拿钱请邻舍吃茶搞好关系,又取一匹彩色缎子与嫂嫂做衣裳。每日迟早都只回哥哥家宿歇,直弄得妇人欢天喜地顿羹顿饭服侍着。其间虽常把些言语撩拨,武松“却不见怪”,结果,就一直憋到了下大雪那天。 施耐庵如此写来所为何故?他本对女性缺少好感,潘金莲一出场就定性了,有诗为证:“若遇风流清子弟,等闲云雨便偷期。”既便如此,作为写家,事出缘由文章逻辑总还是要规守的。于是他必须做些铺垫:倘若武松进家门仍是整天醉态,一副立地太岁模样,潘金莲见了腿肚子发软,也就不会生啥邪念了。恰巧武松那一段阴差阳错“变乖”了,在某种程度上给嫂嫂造成错觉,以为是个可心人,所以她才敢大胆撩拨一把,没想那位比老虎还凶。 按说叔嫂之间一直没红过脸,又都喝着酒,武松不吃那“半盏儿残酒”,说声有事便走,或装糊涂都可对付过去。但到这时作者必须让武松急,以便回归“英雄”面貌,否则,往下武松就算逃过美人关,也至多在阳谷县里混日子,梁山泊里却少了一条好汉。 武松再“学乖”是在孙二娘那儿,给他咋打扮就咋打扮。这很有意思,正如鲁智深,平生不近女色,可几次出事,又都为女人:打死郑屠,是看金翠莲可怜;野猪林,缘为林冲妻子;打小霸王,又为刘太公女儿。而武松,身为顶天立地大丈夫,但在美女面前,也难免“学乖”一时。于是后人总不甘心,到了评话《武十回》里和电视剧《武松》,都把张都监府里的“玉兰与武松”往深里演绎一把。可以理解的是,上来就杀,都杀光了,往下还有甚好讲的。 至于新版《水浒传》把武松和潘金莲的关系描写得过于缠绵,导演说:“这个可以有。”专家说:“这个真没有。”本人想说:“从再创作的角度看,这个可以有点,但多了真没有。”试想,一个26岁的大小伙子,一个23岁的小嫂子。啥事都懂了,你哥哥那熊样又不在家,你就真格的不避讳点?还俩人烤火喝酒?不是情等着闹出事吗?就凭这,也得允许后人稍微猜想一点文字背后的东西。只是别过,过了就不是《水浒传》,而是故事新编了,而且还得换个名字,叫“武三郎与潘银莲的四枪拍案惊奇”吧。(何 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