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海南也有下雪记录。明正德元年(1506年)“冬,万州大雪”(《正德琼台志》);明崇祯九年十二月十五日(1637年1月10日),临高县“雨雪三日夜,树木尽枯”(《光绪临高县志》);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十一月,琼山“雨雪,卉木陨落,椰、榔枯死过半”(《宣统琼山县志》);清嘉庆二十年(1815年)十一月,澄迈县“天降大雪,榔、椰,树木多伤”(《光绪澄迈县志》)。如果当时海南旅游资源已经开发,游客恐怕将大为扫兴。清时,港澳地区不过是小村落,尚无自己的地方志。估计下雪的情形也是有的。至于南沙群岛是否下过雪,则无从考证。 在农业社会,灾害发生后,政府主要通过下达文件、发放粮食或生产资料或救济金、减免税收等形式救援。如:清光绪三年六月辛卯日(1877年7月17日),“广东北江堤决,连州大水,诏赈抚灾民”(《清史稿·德宗本纪一》);九月辛酉日(10月15日),“拨山东冬漕各八万石续赈山西、河南灾”(同上);清光绪四年三月壬申日(1878年4月24日),“赈直隶饥,拨察哈尔牧群马三千匹给贫民耕作”(同上);清光绪五年十月乙卯日(1879年11月28日),“免奉天旗民站丁地课抵例赈口粮”(同上);等。救灾经费来源包括财政拨款、皇帝私人经费、政府卖官职虚衔募捐等。如:清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庚戌日(1893年1月13日),“发库帑十万赈太原等属水旱霜雹灾”(同上);癸丑日(16日),“发内帑二万赈顺直各属灾民”(同上);清光绪九年六月庚午日(1883年7月25日),“山东以水灾开办赈捐事例”(同上)。库帑由户部划拨。该机构大体上行使现在的财政部兼民政部的职能。内帑则是皇室内府的库金。由内帑拨款,既可以缓解户部压力,还能让百姓直接沐浴浩荡皇恩。不过,在现代社会,一般不会采用这种方式。西方国家的总统,也不会自掏腰包赈灾。而出卖官职虚衔与救灾挂钩,尽管有记录,但并不多见。如前所述,冰灾对农业社会造成的破坏,主要针对牲畜和农作物。政府只要在物质上给百姓相应补偿,基本可以化解矛盾。因此,政府履行的职能也较为简单。 冰灾对现代社会的破坏,主要就不是在财产上了。据民政部救灾救济司消息,截至2008年1月28日14时,因灾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20.9亿元。但摊薄到各受灾省份,这一金额并不算大。交通和供电中断,这才是最严重的后果。这并不是通过物质弥补就可以解决的。交通和供电中断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则更难估量。这甚至给救灾本身也带来困难。政府的协调因此更为复杂。农业社会的交通相对简单,即使河道结冰,政府修建的官道一般不会无法通行。因此,很少有交通中断的记录。供电中断更无从谈起。 中国幅员辽阔,各种灾害的发生,会保持较高的频率。邓云特(邓拓)在《中国救荒史》中介绍了明清两代有记录的灾害分布情况。它们包括:旱灾174和201次,涝灾196和192次,风灾各97次,地震165和169次,雨雹灾112和131次,霜雪灾各74次,蝗灾各93次,饥疫157和164次。算起来,明清两代平均每年就有3.9次灾害。在现代社会,蝗灾和饥疫可以避免,但其他自然灾害依然会发生。故而,这次冰灾给我们的教训,就是要完善适应现代社会的应急机制。 我们要正视冰灾的影响。从灾难经济学的角度看,灾难可以分为需求刺激型灾难和需求抑制型灾难两类。这次雨雪天气导致房屋倒塌10.7万间,房屋损坏39.9万间。因此,灾后,灾区人民有重建家园的需求。但如前所述,这次灾难的直接经济损失并不大,它很难刺激灾后的需求。冰雪过后,人们不可能比原计划增加出行次数,甚至,由于受灾,有些出行计划还可能取消。此外,受灾农田往往也已无法重新播种。因此,丁亥岁尾的这次雨雪灾害,有需求抑制型灾难的某些特征。(周到 沈飞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