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伟 来源:作者惠赐《儒家邮报》 时间:西历2012年9月7日 孝敬父母是个人的美德,这一点毋庸置疑。一旦将“孝”转化为政治手段,用来掩盖权力运作的本来面目,那就会出现很大的偏差。儒家的“孝治”思想也有其难以克服的困境。儒家对“移孝为忠”非常感兴趣。选忠臣于孝子之门,成为古代社会的一大风尚。忠孝是儒家的重要观念。从广义上讲,“忠”是诚敬无欺、尽心竭力地做人做事。例如曾子“三省”中的“与人谋而不忠乎?”(《论语•学而》)就说明了这一点。朱熹讲的“尽己之谓忠”,最能概括“忠”的广泛涵义。作为政治观念的“忠”,则属于它的特殊涵义。与“忠”紧密相连的是“孝”。儒家内部有一股“孝治”的力量。他们将“孝”上升到宗教的高度,使其成为统摄社会生活的最高准则。《孝经》、《大戴礼记》中涉及曾子的篇幅都是研究“孝治”的最佳材料。在“孝治”的框架中,自庶人以至于天子,都必须践履繁复细微的孝道,否则将会受到谴责与惩治。这一点在瞿同祖先生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得到系统说明。 通常所谓王权,在干犯“孝”这一权威准则时,也会丧失其威力,甚至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于是乎,“孝”也成为最佳的道德武器。《公羊传》讲到的襄王“不能乎母”就是比较好的例证。董仲舒将襄王判为“不孝”,明确指出:“出天王而不为不尊上”(《春秋繁露•精华》),为废黜襄王提供了理论依据。究竟襄王“不能乎母”意味着什么?这需要我们对“天王出居于郑”进行认真解读。 一 《春秋》僖公二十有四年“冬,天王出居于郑”。这是一条极为醒目的记述。本来,天子是天下人中最高的权力享有者。儒家津津乐道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正是对天子威权的描述。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历史上,并没有哪位天子真正达到这种统治效果。与那些身死名臭的天子相比,周襄王“出居于郑”算是幸运的了。 首先,解读公羊学中“天王”的涵义。在公羊家所传的《春秋》经文中,有“天王”、“王”、“天子”的称呼。崔适《春秋复始》卷二十九专门讨论了“王称天王天子”、“王去天”的情况。关于“天王”的称号,何休讲解的最为透彻,指出:“言天王者,时吴楚上僭称王,王者不能正,而上系于天也。春秋不正者,因以广是非”,就是说,《春秋》经文将周天子称为“天王”,是为了区别于吴王、楚王等夷狄之君。但其中也有批评周天子的意思。二百四十二年间,周天子违背礼制,屡见不鲜。 其次,“天王出”是非常值得研究的《春秋》笔削大义。这个“出”字值得玩味。先看另一出与王室成员到诸侯国避难的事件,加以反证。襄公三十年“王子瑕奔晋”,经文不书“出”而书“奔”,何休认为:“不言出,周无外”。从礼制上讲,周王作为诸侯的共主,将一切诸侯纳入统治范围,可以称得上“无外”。王子瑕避难,逃到晋国,属于“奔”的情况。范宁对此的解释是“不言出,周无外”。既然王子瑕到晋国避难都可以称为“奔”,那么此前襄王到郑国避难,为什么不能称为“奔”呢?是否与“周无外”的依据相背离?《公羊传》的解释是“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不能乎母也。”可见,襄王逃到郑国避难,是因为不能得到母亲的支持。 再次,襄王之母在这场政治波动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既然《公羊传》认为襄王“不能乎母”,就是何休所讲的“不能事母。罪莫大于不孝,故绝之言出也。下无废上之义,得绝之者,明母得废之,臣下得从母命。”从表面来看,襄王得罪了母亲,属于不孝。《孝经》所谓“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天子不孝,是否也要受刑?又有谁敢对天子用刑?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按照何休的理解,臣下没有权力对天子用刑,只有天子的母亲才能飞触天子。臣下想要有所行动,只能追随天子的母亲。这样一来,臣下通过天子的母亲这道中间环节废黜天子,致使天子逃亡郑国避难。 最后,襄王贵为天子,如何面对母亲的责难与绝罚?按照《孝经》勾勒的“五等之孝”的模式,天子也被纳入“孝治”的范围。如果襄王胆敢对母亲采取政治行动,那么将彻底沦为罪人,不仅会失去权势,而且将身陷绝境,成为万世唾骂的恶徒。相比之下,逃到郑国避难,不失为明智之举。 当然,这种解读方式的出发点是儒家伦常,而不完全是历史事实。历史上的“天王出居于郑”的全貌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已经很难回答了。现代人只能通过史料分析来获得一些信息。至于它们是否与史实相符,那就无从可知了。以历史事件作为例证,讲述伦常与权变之术,这是“经”的专长;原原本本地讲述历史事件,从中归纳总结兴衰更替的道理,这是“史”的专长。“经”脱胎于“史”,又不等同于“史”。就“天王出居于郑”这件事来讲,探讨它的来龙去脉,为后世提供警示,这是史学的工作;以特有的礼制与伦常去解读事件,将拨乱反正开太平之道寓于史事之中,这是经学的工作。二者既有区别,又有重合,共同发挥着人文教化的作用。 二 假定襄王“出居于郑”的直接原因是“不能乎母”,即所谓不孝,我们就要进一步追问他在什么程度上干犯了他的母亲。在一般人看来,不能赡养尊敬父母是不孝。反过来讲,赡养父母,尊重父母,是孝的最低限度。当谈到孝顺时,问题就变得复杂了。究竟是有条件地顺,还是无原则地顺,这需要权衡利弊了。当父母殴打子女时,儒家主张“小杖则受,大杖则逃”,以免父母将子女殴打致死,成为不义之人。这是一般人处理孝道问题的方式。天子就不同了。 襄王“出居于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天子与职官之间的冲突。作为职官中的具体组成部分,臣下与天子之间既有合作的一面,更有斗争的一面。襄王被逼逃亡郑国,就与臣下追随天子之母,反动政变有关。在政治领域里,天子是最高统治者,享有无上尊荣,拥有极高的权力。作为职官的巅峰,尽管存在“天子爵称”是否成立的争论,但谁也无法回避这样一个问题:在名义上,天子凌驾于整个官僚机构之上,而实际操作中,天子并不能做到完全的乾纲独断,成为实际上的独裁者。中国历史上的真正的独裁者也非常少。大多数情况下,天子既要和朝廷里面的官僚周璇,又要同各种亲属处理关系,甚至要保持警惕,防止被身边的人篡夺权位。天子是王权的人格化的呈现,这只是儒家理论的一个层面。从另外一个层面来看,那个将天子高高托起的庞大的官僚机构握有更大的权力。天子是巅峰,而巅峰一下的部分更具实力。包括天子在内的整个官僚结构,也就是所谓“王制”,共同行使统治权。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统治格局,形势恶化,往往不是天子与个别职官的问题,而是一个构成“王制”的各个职官之间的协调能力出现了故障。无论儒家理想中的“圣王”还是“圣臣”,都应该从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看待一些重大变动。 值得进一步探究的是,天子身处“王制”的巅峰,应该如何处理与“孝治”方略之间的关系。第一,在《孝经》“五等之孝”的框架中,天子必须做到“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而襄王不能妥善处理与母亲的关系,以至于臣下有机可趁,以不孝作为口实,追随一股潜在的政治力量,废黜襄王;第二,天子的“爱敬”能否取代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合法性与稳定性?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天子与庶人的最大不同是政治的象征意义。问题也就变得十分复杂。 就襄王“出居于郑”这件事而言,《公羊家》所谓“不能乎母”,其实是一种托词。它的背后隐藏着不同政治势力的角逐。这里所说的“母”,并不是襄王的亲生母亲——齐姜,而是襄王之父惠王之妾——陈嬀。陈嬀所生之子为王子带,也就是襄王的同父异母弟弟。惠王在世时,陈嬀就已经开始积极为王子带谋求权位。惠王驾崩,襄王秘不发丧,凭借齐桓公的势力登上王位,而后才昭告天下。然而襄王并没有实力应对陈嬀与王子带的势力。陈嬀试图联合朝中重臣废黜襄王。于是形成了以陈嬀与襄王为代表的两大政治阵营。襄王“不能乎母”,其实只是政治敌手的道德指摘。这种道德指摘,在古代的政治变动中往往成为后党与权臣废黜天子的借口。 三 襄王“不能乎母”,而后“出居于郑”,颠沛流离,依凭于诸侯力量,最终返回王城。从权力等级来讲,天子应该掌控诸侯,成为名符其实的最高统治者。然而,自从平王在郑武公、晋文侯、秦襄公等诸侯的扈从下东迁洛邑以后,天子就沦为诸侯夹缝中的囚徒。正如汉代经师所讲的那样,周天子不过是“天囚”。从史实来看,平王之孙桓王不愿受制于郑庄公,收回了他的卿士职权。郑庄公衔恨在心,不再朝觐。桓王震怒,亲自率领蔡、卫、陈联军攻打郑庄公,结果惨败,还被郑国的祝聃射中左肩,仓皇回师。天子在诸侯面前彻底丧失了威信。从平王、桓王到襄王,王室毫无威严可言。 从王室与诸侯的关系来解读襄王“出居于郑”的来龙去脉。起初,郑国凭借武力,进入滑国。滑、郑都是姬姓之国。滑国向襄王求救。襄王居中调停,但是遭到郑文公的拒绝。襄王勃然大怒,让颓叔联合狄人攻打郑国。天子之师与狄人合作,这在当时既是政治笑话,又是政治冒险。但是襄王为了赢得对郑国的战争,也就无所顾忌了。为了进一步巩固和狄人的关系,襄王甚至纳狄人之女隗氏为王后。这遭到大臣富辰的反对。襄王听不进富辰的谏诤,一意孤行,将隗氏扶到了王后的位置。然而隗氏却与王子带暗中勾结,图谋不轨。襄王因此废黜了隗氏。这一举动让起先与狄人颇有交情的颓叔感到难堪,于是投奔王子带,率领狄人攻打襄王,迫使襄王逃到郑国。对郑文公来讲,这是天赐良机。郑国又能干预王室的最高人事变动了。 可以说,襄王为陈嬀和叔带赠送了一份丰富的政治礼物。 在郑与滑的争执中,襄王缺乏周全的布置,企图以武力压服郑文公,情急之下援引狄人进攻诸夏。这在当时已经算是最大的失德。众所周知,西周末年,犬戎杀死周幽王,就是他废黜了申后和太子宜臼,招致申侯的不满,申侯为了报复幽王,就联合犬戎杀进镐京。西周由此灭亡。襄王不吸取西周灭亡的教训,依然重蹈覆辙,做出错误的政治决断。此后,颓叔与狄人投靠陈嬀、王子带,共同结成反对襄王执政的联盟。可以说,是襄王一手打造了这个反对联盟。 襄王不能正确处理与王子带的关系。根据《春秋》记载,郑庄公“克段于鄢”已经是兄弟争权的先例了。郑庄公的母亲一意培植太叔段,企图夺取权位。郑庄公处心积虑,创造一切机会,让太叔段自寻死路。郑庄公赢得了最后的胜利。战胜政敌,本来没有什么错对。但是郑庄公的手段过于凶险,不能“缓追逸贼”,有失所谓“亲亲之道”。襄王不具备郑庄公的手段,自乱阵脚,为陈嬀、王子带的坐大创造了良机,自己却背负了“不孝”的罪名。当初,郑庄公赢得全面胜利以后,听取颖考叔的谏诤,黄泉认母,为自己塑造了知错能改的形象,而襄王却只好仓皇出逃,遗臭万年。《榖梁传》对“天王出居于郑”做出一番解释,指出:“天子无出。出,失天下也。居者,居其所也。虽失天下,莫敢有也”。大致意思是,天子是天下的共主,统治范围没有边际,即所谓“王者无外”。既然“王者无外”,那就无所谓“出”了。可是,襄王却有“出”。这标志着襄王失去了天下。 襄王“出居于郑”之后,又经历了“狩于河阳”、晋文公“请隧”(享受天子的葬礼)等波折,凭借诸侯力量,荡平陈嬀、王子带的叛乱,重新登上王位。襄王的政治遭遇,可以说,为齐桓公、晋文公施展才华、创建霸业提供了有利条件。襄王自身不仅丧失了大片领地,就连政治威信也一落千丈,成为一个漂流于列国的无能之辈。 结语 质言之,襄王“不能乎母”是一场以孝道作为掩护的政治角逐。在这场角逐中,陈嬀、王子带与襄王各有得失。从权位的最终归属来讲,襄王是胜利者;从面对的道德指摘与诸侯压力来讲,襄王是失败者。襄王是一个不能处理内外事务的庸碌之君。公羊家将“天王出居于郑”视为刑事判决,判处襄王“不孝”的罪名。 在儒家学说里,不孝可以被重判为死罪。在汉代以《春秋》决狱的政治实践中,权臣霍光将昌邑王刘贺从天子之位上拽下来,利用的就是襄王“不能乎母”的经学论断。昌邑王刘贺在天子之位上呆了二十七天,稀里糊涂地被霍光带领的一帮儒学大臣废黜,估计至死也不明白“圣人之刑书”的奥妙。从《汉书》的记载来看,当时的儒学名流对废黜昌邑王刘贺这件事有着浓厚的兴趣,振振有词,排山倒海,上奏威权者,讲道:“高皇帝建功业为汉太祖,孝文皇帝慈仁节俭为太宗,今陛下嗣孝昭皇帝后,行淫辟不轨。《诗》云:‘藉曰未知,亦既抱子。’五辟之属,莫大不孝。周襄王不能事母,《春秋》曰‘天王出居于郑’,繇不孝出之,绝之于天下也。宗庙重于君,陛下未见命高庙,不可以承天序,奉祖宗庙,子万姓,当废。”可见,昌邑王刘贺的主要罪名是不能孝敬昭帝与皇太后上官氏。 当中引用的“藉曰未知,亦既抱子”,可谓别有滋味。汉初,吕太后专权,威福自用,惠帝刘盈无可奈何,只能抱着佞幸闳孺,纵情声色,郁郁而终。令人诧异的是,刘盈的谥号是“孝惠”。任由吕太后胡作非为,成就了他的“孝”;在政治上毫无智慧,自暴自弃,以纵欲作为逃避现实的方式,成就了他的“惠”。这可以算是天大的笑话了。 读史可以知兴替,明经可以得禄位。这是古代人难以跳出的圈子。如果将经术变为干禄晋升的工具,那么“圣人之刑书”就显得不伦不类了。儒家孝治面临的困境,与其说是经义上的问题,倒不如说是解经者的特殊用心。既然《春秋》注重“诛意”,那么解经者是否要经常“自讼”呢?《象》曰:“讼,君子以作事谋始”。《春秋》不仅“托始”,而且“重始”。“郑伯克段于鄢”是兄弟争位、兄杀弟之始。外表是道德伦理的崩溃,背后是权力集团的决斗。掩卷沉思,不觉黯然。草草成文,未加详查,失误之处,万望指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