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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刘心武的常识性错误

http://www.newdu.com 2018-02-02 国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周思源    新闻午报    (责任编辑:admin)
周思源正解《红楼梦》中的秦可卿
    (作者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电影家协会会员、中国红楼梦学会常务理事、红楼梦学刊编委、中国中外传记文学研究会理事、北京语言文化大学教授)
    可卿何来恁多“谜”
    有说不尽的《红楼梦》,就有层出不穷的红学热点。最近这个时期的红学热点是什么呢?毫无疑问是所谓“秦可卿之谜”。秦可卿真的有那么多“秘密”需要揭示么?真的有那么多“谜”需要人们如此费劲地去破解么?是我们落入了曹雪芹精心设置的阅读陷阱,还是我们为自己挖了陷阱,抑或二者兼而有之?周思源说:“不遵守学术规范必定出错,许多文史常识需要澄清。”读者可以发现,他实际上是在一一驳斥刘心武解读红楼的“一家之言”。
    误读造成许多“谜”
    秦可卿艺术形象身上仿佛笼罩着一层又一层迷雾,有些是作品本身带来的,有些是我们自己误读造成的。这些问题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有几个秦可卿?二、秦可卿出身究竟有没有神秘背景?三、秦可卿在与贾珍关系中的道德责任。
    秦可卿怎么会有三个?简单地说,她们分别在定稿中、梦境中和原稿中。从读者阅读所见的过程来说,第一个秦可卿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那个最后自缢身亡的少妇。她是金陵十二钗中第一个以悲剧结束自己年轻生命的女人。第二个是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时,警幻仙子让他与之梦交“乳名兼美字可卿”的那个少女。
    这个“乳名兼美字可卿”的少女,是第一个(生活中的)秦可卿在宝玉内心深处的印记,是宝玉潜意识中的青春偶像。当十三回秦可卿的噩耗传来,宝玉从梦中听说此事,急火攻心而吐血,并且不顾贾母亲自阻拦,前往宁府,在灵前痛哭一番。甲戌本在宝玉吐血处有脂批:“宝玉早已看定可继家务事者,可卿也。今闻死了,大失所望。急火攻心,焉得不有此血!为玉一叹。”这些都可以证明秦可卿在贾宝玉内心深处的地位是多么重要。这里不仅有属于潜意识警幻仙曲演红楼梦层面的对她能力过人的欣赏,也有脂批者忽略了的潜意识层面的爱慕。
    第三个秦可卿是曹雪芹原稿中的那位少妇。这个如今在通行本中消失了的秦可卿身上已经包含了“秦可卿”的主要文化基因:秦可卿的死因与某种不正常的男女关系密切相关,死的地方是天香楼而不是她的住所,没有任何御医为秦可卿看过病。
    给秦可卿看病的不是御医
    有的读者认为秦可卿一定有特殊身份,主要原因之一是给她看病的都是御医,因为第十回都称他们为“太医”。既然是太医院的好几位御医给秦可卿看病,那么秦可卿的来历一定极不寻常了。这是误会。
    御医院在清代叫太医院,所以御医确实被人们尊称为太医,但是被尊为“太医”的绝大多数都不是御医。真正的御医是极少极少的。正如为官者常被人称为“老爷”,而被称为“老爷”者不一定是做官的。为了弄清这个问题,让我们首先来看看《清史稿·职官志》中关于太医院的记载:
    太医院的大夫分四个级别,第一等叫“御医”,只有十三人。雍正乾隆时期为七品,和县令一个级别。第二等称为“吏目”,只有二十六人,八品与九品各十三人。第三等叫医士,共二十人,“给从九品冠带”。第四等叫“医生”,有三十人,无品,相当于现在医院里的助理医师。
    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太医院的“御医”只有第一等大夫十三人,连院长、两位副院长在内才十六人。即使从最广义的意义上说,十六加二十六,加二十,再加三十,太医院的大夫总共只有九十二人。太医院的“御医、吏目、医士”这三级五十九位大夫是可以独立看病的,也就是说,有处方权;第四级的“医生”看来只能当助手。“医生”的“生”字,是“生员”的意思,“医生”是见习大夫。
    在《红楼梦》中至少有六条直接证据,可以证明给秦可卿看病的不是御医,而且根本不是太医院的人:
    1、尤氏多次抱怨这些“太医”不是好大夫,水平要不得。如第十回尤氏先是对金荣的母亲抱怨,来给秦可卿看病的“没个好大夫”。后来又对丈夫贾珍说:“如今且说媳妇这病,你到那里寻一个好大夫来与他瞧瞧要紧,可别耽误了。现今咱们家走的这群(听听,不是论‘个’,都论‘群’了,还好得了么)大夫,那里要得,一个个都是听着人的口气儿,人怎么说,他也添几句文话儿(不疼不痒、四平八稳、万古长青、永远正确的废话)说一遍。
    2、秦可卿得的不是疑难杂症,不难诊断,最后被一位业余医生确诊。冯紫英推荐的业余大夫张友士名不虚传,其实他只不过相当于京剧界的票友,偶尔票了一把,却比那些角儿还棒。张友士一号脉,马上就确诊,分析了一通病情病因,毫不犹豫地否定了那帮“太医”们的“喜脉”之说。
    3、可卿身边的婆子都知道那些“太医”是草包。张友士确诊后有一段文字特别值得注意:“旁边一个贴身伏侍的婆子道:‘何尝不是这样呢。真正先生说的如神,倒不用我们告诉了。如今我们家里现有好几位太医老爷瞧着呢,都不能的当真切的这么说。有一位说是喜,有一位说是病,这位说不相干,那位说怕冬至,总没有个准话儿。求老爷明白指示指示。’”可见连地位很低的婆子都看不起那些“太医”。如果真是御医,作为奴才的婆子敢这么当着外人褒贬么?
    4、业余大夫张友士也被称为“太医”,毫不客气地批评那些“太医”耽搁了秦可卿。小说这样写道:“那(张)先生笑道:‘大奶奶这个症候,可是那众位耽搁了。’”张友士接着又详细分析了病情,提出治疗对策,强调秦可卿是个“心性高强、聪明不过的人”,得病是因为“思虑太过。此病是忧虑伤脾”等等。那婆子说“可不是”,证明张先生说的句句在理。张友士果然有见识,开出的药是“养心调经”之药。而且第十回写得清清楚楚,秦可卿“吃了一剂药”,第二天“头眩得(就)略好些”。
    有读者问,张友士会不会是反对乾隆皇帝的皇弟弘皙负责和宁国府、秦可卿来联系的人?不会。一是没有任何文本依据表明他和弘皙有什么关系。相反,张友士的身份文本交代得一清二楚。二是,如果他负有秘密联系使命,那么前面几位所谓“太医”就不会出现了。
    在这六条证据中最有力的是第五和第六条:
    5、贾珍的话否定了他们是御医。第十回最后贾珍说,这些就是“混饭吃久惯行医的人”。那么贾珍怎么不请真正的御医来给秦可卿诊治?御医能随便出诊么?不能,那病人得有级别。秦可卿是民妇,不够格。那么有没有御医来给贾府的人看过病呢?有,贾母,还有贾宝玉。
    6、御医出诊的对象有级别,御医本人要穿官服。《红楼梦》中多次写到这太医那太医来给这个那个看病,唯一能够确定是御医的是四十二回来给贾母看病的王太医。小说写道:“贾母见他穿着六品服色,便知御医了。”再一问,原来这位王太医的叔祖曾为太(御)医院正堂(院使,院长),与贾府是世交。接着还顺便给凤姐的女儿大姐儿看了看。由此可见,一,御医出诊要穿本品级的官服,也就是前面提到的“冠带”;二,御医水平就是高,和那些“混饭吃久惯行医”的江湖郎中就是不一样。
    用那棺木纯属偶然
    有读者问,给秦可卿用的那副棺木的板子,本来是一位“义忠亲王老千岁要的”,因为他获罪革去爵位了,就没拿走。秦可卿用上了亲王本来要用的板子做棺材,这能不能证明她的出身有什么特别的讲究呢?不能。
    那副樯木板子给秦可卿做棺材完全是出于偶然。小说写得很清楚:“可巧薛蟠来吊问(吊唁),因见贾珍寻好板”,这才偶然提起有这么回事。这关键性的“可巧”二字,我们可不能忽视。而且薛蟠也还不是十分清楚,说,“叫作什么樯木”,贾珍这才赶紧让人抬来的。薛蟠说得很明白,是“没有人出价敢买”,而不是因为别人级别不够“没人敢买”。之所以一直留到如今,关键在于“出价”二字。
    秦可卿要是真有什么特殊身份而且是从婴儿时期就藏匿在宁国府的话,贾府老一代至少贾政这一辈的主子应当心中有数,那么他们肯定不会反对给秦可卿实行厚葬。但是贾政却不赞成贾珍用这么好的棺木,说:“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殓以上等杉木也就是了。”贾政此言重点是在“常人”二字,他认为秦可卿是常人,不宜用过于名贵的板子。
    有读者认为,焦大醉骂“扒灰”之后,按理说受到严重伤害的贾珍的妻子尤氏应该怒不可遏,怎么尤氏还无所谓呢?会不会是因为尤氏知道秦可卿来历非凡,所以对贾珍和秦可卿这种不正常的男女关系不但听之任之,而且对表面上看起来出身平常而实际上地位高于贾府的秦可卿还格外青睐?
    不会。果真这样的话,那么在秦可卿死了之后尤氏怎么会托病不出呢?她应该积极参与大办丧事,竭力协助贾珍把事情真相掩盖过去才是呀!既然尤氏在秦可卿死后家里忙得不可开交时托病不出,就说明她在秦可卿死前不久才得知贾珍与她关系不正常,也证明秦可卿没有什么特别的来头。
    如果秦可卿真有什么特别的来头,而且她是贾珍实际上的妻子,在明知焦大骂贾珍也就是骂自己的情况下都无动于衷,一点也不害怕,有恃无恐,那么后来秦可卿就用不着自杀了。再说,秦可卿真要是什么亲王、废太子之女,而且是贾珍真正的妻子,焦大敢这么骂她?秦可卿能够容忍一个奴才这么骂她么?
    有读者问,秦可卿出殡时怎么有那么多高官显爵来路祭,是否可以证明秦可卿有特殊背景呢?不能。因为这里同样存在一个悖论。
    如果秦可卿真有什么特别的出身,是废太子老亲王之女,而老亲王是反对当今皇上的阴谋集团的首领,那么这应该是一个天大的秘密,只可能有极个别人知道,而决不会这侯伯那将军什么的大家都知道。如果他们公然大张旗鼓如此露骨地路祭,难道不怕暴露自己而被皇帝严厉惩罚么?这不符合清代康熙、雍正、乾隆皇帝极其严厉而残酷地处置一切反对派的生活逻辑。再说,如果曹雪芹这么写反帝集团的公开活动,那么前八十回应该围绕这场斗争有许多笔墨,为什么后面看不见了呢?所以也不符合小说的情节逻辑。
    与此相关的一个悖论是,如果秦可卿是“藏匿”在贾府的,肯定会一切都做得十分秘密,以免引起朝廷注意,招来杀身之祸,怎么会如此招摇过市?
    父母命女儿自杀不可能
    有读者问:张友士对贾蓉说的是不是黑话?如果张友士对贾蓉说的是黑话,那么贾蓉肯定听得懂,贾珍父子肯定和秦可卿是一党。但是小说中看不出贾珍、贾蓉有任何反对当朝皇帝的行为。
    有读者问:张友士大夫给秦可卿开的药方是不是传达了秦可卿真正父母让她自杀的命令?第一味和第二味药名是不是代表父母?不是。第十回这个药方写得明明白白,第二味的药名第一个字是黑白的“白”,第二个字是算术的“术”。现在用的是简化字,所以算术的“术”和这第二味中药的第二个字,木头的“木”字右上角加一点就一模一样了。其实从前用繁体字的时候这两个字是不一样的。算术的“术”字可不是这么写,它夹在行走的“行”字中间,和中药的这个字有明显的区别。但是在作为中药时,不叫“báishú”,而念作“báishú(音‘竹’)”。它本来不但不夹在“行”字中间,而且在写法上和现在的“术”有重要区别。现在右边是一捺,从前念“竹”的这个“术”右边不是一捺,而是一竖下来向右边横过一点再往上挑上去一点,有兴趣的读者不妨查查《辞海》、《辞源》、《汉语大字典》之类的书看看。因此张友士在给秦可卿开的药方中,只有“白zhú”而没有“术”这个音。即使这个字真的念错了,没念成zhú,那么这个“术”也不会由于曹雪芹从小在江南长大而念成现在的“宿”。因为在南京、扬州、苏州、无锡、杭州一带,“宿”不念sù,而是suò,和算术的“术”的发音有明显区别。最重要的是,以“宿”这个字来表示天上的星星或星座时不念“宿”(sù),而念xiǜ(秀),二十八星xiǜ。所以“白术(bíizhú)”绝对不可能变成“白宿(bíisuò),再变成“白宿(bíixiǜ)”。由此可见,“人参”、“白术”两味药也决不可能代表星宿,更不可能代表父母。
    至于说张友士传达了这个命令后秦可卿不久就自尽了,也不符合实际。十一回凤姐来看秦可卿时说,“如今才九月半”,这已经是张友士给秦可卿看病之后了,所以张大夫给她看病是她病了不到一个月的事,九月中旬。秦可卿是什么时候死的呢?是在张友士看病过了两个多月之后。再说,既然情况严重到了要让自己女儿自杀的程度,那么朝廷中一定发生了极其严重的事件,此事一定会立即在社会上产生巨大反响,在贾府必定有其他重大影响。小说中不可能不反映,抄家甚至比抄家更严重的事早就会发生了,而不会只发生秦可卿自杀这样一件孤立的事情。所以从情节逻辑上也说不通。
    秦可卿为什么不在自己屋里而在天香楼悬梁自尽?由于没有文本依据,这个问题我现在只能作一些推测了。自缢者都是将自己所踩的凳子之类的东西踢翻,使自己悬空而气绝,所以凳子倒地会发出声响。如果旁边有人,就会被惊动。由于秦可卿屋里或者外屋有丫鬟伺候,就睡在旁边,凳子倒地的声音很容易惊醒她们而被她们立即发现,从而得到及时解救,于是她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去自尽。我们要注意,在修改前的本子里,回目就叫“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淫丧”二字表明,秦可卿本人在和贾珍的关系上负有相当的责任,这样,“天香楼”就不是一个干净的地方,而是一个罪恶的所在。而现在我们看到的经过曹雪芹奉畸笏叟之命修改过的脂本,并没有明确说秦可卿是在天香楼自缢的,只是说,“另设一坛于天香楼上,是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业醮”。很明显在暗示读者,她是在那里自缢的。从曹雪芹对她的道德评价的改变来看,模糊天香楼的作用有利于使秦可卿形象正面化。此外,从审美角度考察,有助于读者去拼接那些经过删改后留下的蛛丝马迹,拓宽审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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