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今中国急需深入挖掘和弘扬以儒家勇论为代表的中国传统勇德优秀思想文化资源,以作为培养中国人血性人格的精神滋养。儒家大致从不惧、敢为和中道三个方面对勇的涵义作了深刻阐释,同时基于伦理主义的思维定势,认识到勇并不纯粹是善德,它必须借助于其他伦理范畴加以规定,必须具备善良意志和道德品性,这就是勇必须有仁、有义,必须合礼、好学和知耻。先秦儒家虽没有提出“勇德”和“勇气”概念,却在思想体系中阐述了“勇德”“勇气”和“勇力”。儒家还对勇作了明确的等级和类型区分,提出了小人之勇与君子之勇、野蛮之勇与义理之勇,大勇与小勇,狗彘之勇、贾盗之勇、小人之勇和士君子之勇等类型。当今要塑造知仁勇三者兼备的理想人格,尤其是要培育健全的血性人格,就要批判性地挖掘和继承儒家勇论有益资源和精神滋养。 〔关键词〕儒家;勇论;血性;人格 无论从哪方面说,儒家勇论都是值得高度重视和深入挖掘的。首先,自古以来,勇就是一个极为重要而普遍的道德范畴,它并不仅仅像一些学者所认定的那样属于个人私德,而是既是一种个人德性伦理,也是一种社会规范伦理;既是用以调节个人自身的进取型道德,也是籍以处理个人同他人、社会之间关系的协调型道德。其次,在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人类的心智就十分推崇勇德。远古氏族社会诚然凸显正直、诚实、节制等品性,但更为推崇刚毅、勇敢,以致拉丁文把勇敢等同于美德。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认为欲望发展出节制之德,意志表示勇德,而理性则代表智德。美国著名历史学家摩尔根在《古代社会》这本被马克思大量引用过的著作中,所描绘的原始人的道德生活图景中与团结、互助并列的就有勇敢。在中华古文明经典《诗经》中出现了“无拳无勇”“敷奏其勇”等提法,《尚书》也提出了“天乃锡王勇智”等命题,《国语•周语》也讲:“勇,文之帅也。”《左传·昭公二十年》云:“知死不辟,勇也。”至今世界上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仍然对一个人表现出来的勇敢品性褒扬有加。再次,原始儒家不但十分重视勇德——提出了智、仁、勇三达道或三达德,据考证,“勇”字在《论语》中出现16次、《孟子》出现15次、《荀子》出现31次,而且立足于不同语境对“勇”进行了精深的探索。历代儒家所言传的、作为单音节字的“勇”包含勇气、勇力、勇敢、勇性、勇毅等多种意蕴,远比当今惯常使用和称赞的、作为双音节词的“勇敢”内涵丰富得多。最后,当代中国由于社会生活的相对优裕、和平环境的长期浸润、后代教养的过分溺爱,导致人们对“勇”和“勇敢”的漠视,导致一些人血性不足,导致许多人懒惰、怕吃苦、不敢承担风险,以致从上到下呼吁革命军人要培育“逢敌亮剑、英勇顽强”的血性虎气坚强意志,具备“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这表明,当今中国急需深入挖掘和弘扬以儒家勇论为代表的中国传统勇德优秀思想文化资源,以作为培养中国人勇敢品性的精神滋养。 孔子、孟子和荀子都对勇做了虽不全面却较为深刻的阐述,奠定了儒家勇论的基本构架。特别是儒家经典《中庸》,不单进一步把勇加以伦理化的改造,明确地将它当做“三达德”之一,还将勇与五伦联结起来,提出了影响深远的“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论说,从而将外在的“道”与主体内在的品性做了区分,使勇上升为用以处理五种人伦关系的三种基本品质之一。然而遗憾的是,秦汉以后的儒家虽在某些方面对勇作了一定的延伸和扩展,但均未脱离先秦儒家勇论的框架,儒家勇论基本上被后世心性论所遮蔽,主要限于一些注解,缺乏创新性发展。特别是宋明理学偏重于强调忠孝节义之类的协调性道德,较为忽视大智大勇、有胆有识、坚忍不拔等进取性勇德。时至今日,一些出于儒学创新发展和提高国民人格素质考量的海内外学者,已然对儒家勇论做了相当的开掘,应当说学术界对儒家“勇”的内涵、特质、地位、类型和意义等方面的研究已经比较充分,并且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在某些方面阐发的还不够深入,而且存在一些误解、误读。本文将在前贤儒家勇论研究的基础上,力图做进一步新的挖掘,以为如何培育当代中国人的血性人格提供有益的精神文化资源。 一、勇者不惧:勇的内涵与特质 儒家特别是先秦孔孟荀未对“勇”作本质规定,或者是未就“勇”是什么给出明确的定义式的说明。台湾辅仁大学哲学系教授潘小慧把“不惧”“知耻”和“耐力”三者视为“勇”的主要特性,实际上是旨在揭示“勇”的内涵,但是这样做不仅不够准确,而且,严格说来,只有“不惧”才是儒家之勇的本质规定之一,而“知耻”和“耐力”应当为“勇”的基础和条件。那么,“勇”到底是什么呢?抑或说“勇”的内涵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勇是一种不畏艰难险阻的气概(“不畏强御”),是一种不怕牺牲的精神。儒家大致从三个方面对勇的涵义作了深刻阐释,这就是不惧、敢为和中道。 (一)“不惧”。尽管恐惧是人和动物共有的本能,躲避外来的侵袭、伤害有时是为人的自卫、自保所必要的选择方式,但是对于勇来说,就必须克服恐惧心理。许多学者将勇分为行为主体遭遇危险、困难等伦理情境时,行为发生前的“不惧”之勇、行为抉择时的“果断”之勇、行为过程中的“坚毅”之勇以及行为发生后的“知耻”之勇等。然而这显然不够准确,要知道,“不惧”和“知耻”实则贯穿于勇的行动的始终。《论语》两处提及“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一处是《论语•子罕》篇中孔子直截了当地指出了“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但并没有作任何解释;另一处则是《论语•宪问》篇中“夫子自道”的一段话: 子曰:“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子贡曰:“夫子自道也!” 这里孔子指明了君子之道包括“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三个方面,而他非常自谦地说自己都难以做到。表面上,孔夫子的自道旨在揭示只要一个人具备知、仁、勇三种君子型优良品质就能够相应表现出不惑、不忧、不惧的行为特质的道理,实则他也定义式地解释了“不惧”正是勇的深刻内涵。 那么,有勇而不惧什么呢?无非是两方面:一是来自于外在自然界、动物界和人类界的狂风暴雨、敌人的攻击、严刑拷打、生活挫折,等等;二是来自于个体内在的危险、痛苦、疾病和困难。德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教育家泡尔生指出古希腊哲学家对勇敢做了深刻诠释:“作为与节制相并列的德性,希腊哲学提出了勇敢,并把勇敢看作是一种运用理性意志抵抗痛苦、危险的和恐惧的感觉的能力”这表明,勇敢需要主体既要战胜自己的恐惧感和身心的痛苦,又要运用理性意志抵御外在的各种危险。在儒家看来,真正的勇并非一味地轻生好斗,而是面对艰难险阻大义凛然、直道而行、毫不退缩。孔子周游列国屡次遇险,仍然“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仍然泰然自若、临危不惧,仍然负义直行,以亲身实践生动地诠释了什么是勇而不惧。他的弟子子张说:“士见危致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子张虽然没有明言“见危致命”就是“勇”,可实际上它正是“勇”的本质规定性之一。 所谓“不惧”,在另外意义上说就是荀子论及的“折而不挠”。《荀子·法行》引述了孔子“以玉为德”的精辟言说: 子贡问于孔子曰:“君子之所以贵玉而贱珉者,何也?为夫玉之少而珉之多邪?”孔子曰:“恶!赐!是何言也!夫君子岂多而贱之、少而贵之哉!夫玉者,君子比德焉。温润而泽,仁也;栗而理,知也;坚刚而不屈,义也;廉而不刿,行也;折而不桡,勇也;瑕适并见,情也;扣之,其声清扬而远闻,其止辍然,辞也。故虽有珉之雕雕,不若玉之章章。《诗》曰:‘言念君子,温其如玉。’此之谓也。” 可见,孔子强调君子之所以“比玉为德”,并不在于玉多么稀少珍贵,而就在于玉具有多种崇高道德品性象征意味,其中它显示出“折而不挠”的勇敢意志品质。这表明,孔子认为所谓“勇”即是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是无论受到多少挫折而决不退缩的刚毅品格。 荀子不仅重述了孔子“比玉为德”的隐喻,说明了“勇”的不屈不挠特质,还引述了孔子回答子贡有关君子为何“见大水必观焉者”的问题时以水为喻的论说,对“勇”的“不惧”意涵做了进一步阐释。这就是“若有决行之,其应佚若声响,其赴百仞之谷不惧,似勇。” 这段话也许不能证明孔子、荀子汲取了老子“上善若水”的智慧,却有异曲同工之妙。它辩证地说明水既柔弱又刚强,水能够穿越峡谷、撞击高岸而无任何恐惧,以此彰显了勇敢的品格。 (二)敢为。作为勇的重要规定,不惧并不是无所顾忌,也不是胆大妄为,犹如荀子所言: 快快而亡者,怒也;察察而残者,忮也;博而穷者,訾也;清之而俞浊者,口也;豢之而俞瘠者,交也;辩而不说者,争也;直立而不见知者,胜也;廉而不见贵者,刿也;勇而不见惮者,贪也;信而不见敬者,好剸行也。此小人之所务,而君子之所不为也。 荀子把“勇而不见惮”视同快快而亡者、察察而残者、博而穷者、清之而俞浊者、豢之而俞瘠者、辩而不说者、直立而不见知者、廉而不见贵者一样,认为这些均是小人所为而君子所不为的事情,从而指明了勇既要不惧也要有所惧。 勇仅有不惧还不够,它只停留在内在的精神层面,还必须将不惧的态度或心理外化为行动层面,既做到不怕危险、不怕困难、不畏避推委,又要勇担责任、果敢行动,以大无畏的气概同疾病、敌人、黑恶势力作斗争,消除一切危险,简言之,要敢作敢为。这就是我们一直推崇的勇敢品行。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这从消极面上反向表明,勇不仅要克服自身的恐惧,战胜个人的巨大痛苦、困难,尽到康德所言及的发展才智、保存生命等个人义务,还要出以公心,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见义勇为,敢于同非正义言行作坚决斗争。 (三)中道。过与不及均不是勇,而可能是懦弱和鲁莽,这不仅是学术界达成的共识,也是日常生活常识。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中阐述了以中道为核心和原则的道德理性,他认为,太多和太少、过与不及都不是美德,只有符合中道的行为才是善的;过度与不及均足以败坏德行,节制、勇敢以及其他的德性也是这样;一个畏首畏尾、退缩不前、永不能应事的人可以变为懦夫,一个无所畏惧、敢冒一切危险的人,则可以变为莽汉;过度与不及都损伤节制和勇敢,惟适度可以保全之。可见,只有做到“中道”,才符合伦理理性:不及是恐惧、胆小,过度则是鲁莽,勇敢则是这两者的中道。泡尔生也指出有“两种行为方式都受到人们指责,前者被谴责为懦弱,后者则被指责为盲目的狂热或莽撞。人所需要的是一种与此不同的行为,这就是勇敢。人的勇敢在于:当面临外界的冲击或死之危险之时,既不盲目地逃走,也不盲目地冲进危险,而是保持镇静,仔细冷静地研究情况,运用头脑来思考和判断,然后果断有力地作出究竟是去抵抗进攻,还是防御退却的决定。因此,审慎构成勇敢的重要部分。”泡尔生提示,勇敢既非懦夫般的逃避也非鲁莽之士的盲目冲动,而是基于理性审视后的大胆决断与选择,是一种不畏危险的、符合中道原则的、不偏不倚的行为品性。儒家一贯推崇中庸之道、中和之道,尽管原始儒家从未明确从“中道”标准出发去界说勇,但实质上暗含了这一意思。孔子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狂者也好,狷者也好,尽管可以作为不得已的选择,却都不符合中道,都有过与不及的问题,因而都不是勇者所为。荀子也讲过“怒不过夺,喜不过予”。虽然他并非直接针对勇而言,但喜怒情绪毕竟很大程度上影响人的勇行,故此这段话也表明荀子主张执中而勇、中道而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