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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冠礼”与“成人”

http://www.newdu.com 2022-11-11 人民日报 杨朝明 参加讨论

    
    孔子和早期儒家学者对“成人”的认识,有着深刻的文化背景。最晚自西周开始,我国就有了比较完备的“成人”礼仪:男子行冠礼,女子行笄礼。一般说来,士人二十而冠,天子、诸侯、大夫的冠礼则相对较早。女子一般十五许嫁,许嫁则笄;如尚未许嫁,则二十而笄。
    西周时期的教育体制已经比较系统。当时人们一般在八岁入小学,开始学习洒扫、应对、进退之“节”,及礼、乐、射、御、书、数之“文”。这些都是基本的知识与技能。到十五岁时,贵族子弟、民之俊秀都要入大学,由老师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一个人经过十几年的学习,才能由少年而成青年,由不谙世事的孩子变成能够承担社会义务的成年人。
    男子行“冠礼”,标志着“成人”阶段的开始。“冠礼”的意义在于“弃尔幼志,顺尔成德”,即抛弃孩子气,形成和巩固“成人”的德行。行“冠礼”之后,人们开始享有“成年人”的权利,并对婚姻、家庭和社会尽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冠礼”是对人们“成年”的认可,是人们正式步入“成年人”行列的标志。
    礼有“礼仪”与“礼义”的双重涵义,有形式与内容的区分。成为“成人”,不仅要能够行“礼仪”,还要自觉以“礼义”约束自身。《礼记·冠义》指出:“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也就是说,人之为人在于懂得礼义,人在成人之后应当穿着得体、行为得当、言辞和顺,不应再像顽皮的孩童一样什么都不管不顾。《礼记·冠义》又说:“成人之者,将责成人礼焉也。责成人礼焉者,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我国古代社会的基本伦理关系是父子、兄弟、君臣、夫妇、朋友,一个长大成年的人,应当懂得“人义”,即做人的基本要求。何谓人义?《礼记·礼运》说:“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人年满二十,行过“冠礼”之后,便应认同这些人伦、实践这些“人义”。
    
    
    我国古代士人行过“冠礼”后要依次拜见国君、大夫,受拜见的人往往会有一番教导,这对于刚刚成年的人非常有益。比如,《国语·晋语六》就记载了这样一番意味深长的话:“戒之,此谓成人。成人在始与善,始与善,善进善,不善蔑由至矣;始与不善,不善进不善,善亦蔑由至矣。如草木之产也,各以其物。人之有冠,犹宫室之有墙屋也,粪除而已,又何加焉?”也就是说,刚刚成年的人要谨慎戒惧,一开始就要学习美善之道,进而吸收、增长更多的才德和学识,摒弃不善的东西;如果开始时接触的是邪恶,则会滑向善的反面。善生善,恶生恶,就像草木繁殖,都是一类一类地滋生。人们行过“冠礼”后,就应树立正确的人生方向,形成是非判断能力。就像宮室有墙有屋,房屋可以遮挡风雨,但还需要随时清扫;人有了正确目标,还需要继续修为,随时纠正偏失。显然,“冠礼”所昭示的正确人生路向十分紧要。人要“成人”向善,就应当自觉遵守社会规范,按照礼的标准行事。因此,《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说:“礼,上下之纪、天地之经纬也,民之所以生也,是以先王尚之。故人之能自曲直以赴礼者,谓之成人。”
    
    推动传统“成人”礼仪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青少年时期是道德人格养成的关键阶段,也是人生观确立的重要时期。在任何时代,青少年的人格养成教育都十分重要。古人将“成人”礼仪看作青少年人格养成教育不可缺少的一环,其中的合理成分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
    把握传统文化中“成人”观的精髓。例如,孔子之学在很大程度上说是“仁”学,是为人之学。孔子不但围绕“仁”提出了系统的“成人”观,而且他本人就是一位不断“学之、行之、礼约之”的行动者。他的教诲、他的行为,都值得认真研究学习。90年前,历史学家柳诒徵在《论中国近世之病源》一文中说:“今日社会国家重要问题,不在信孔子不信孔子,而在成人不成人,凡彼败坏社会国家者,皆不成人者之所为也。苟欲一反其所为,而建设新社会新国家焉,则必须先使人人知所以为人,而讲明为人之道,莫孔子之教若矣。”柳诒徵从学术角度出发,认为当时社会出现的病象正是由于传统“成人”礼仪遗失、孔子之教不行。他的这一见解,从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必要性、重要性上来说,无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在借鉴和创新中加强青少年礼仪教育。我国有着久远而丰厚的礼治传统。礼仪作为礼的形式,体现的是礼的本质意义。世界各地都有形式不一的成人礼。近年来,国内不少地方也将成人礼作为青少年教育的重要内容。传统的“成人”教育注重礼的内涵,注重通过礼仪的形式使青少年理解做人的真谛。借鉴和创新传统“成人”礼仪,开展符合时代要求和当代青少年成长实际的礼仪教育,对青少年的道德人格养成及人生观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应采取具体措施,组织力量对关乎青少年成长的礼仪教育进行深入研究。在充分酝酿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规范,使成人礼等相关礼仪成为青少年人格养成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成人仪式的一个重要环节,成人礼不必孤立进行,可与相关礼仪(如入学礼、成童礼等)结合进行,与相关素质教育相结合。同时,在进行青少年“成人”教育时应特别注重师德教育,使教师不但能够“授业”“解惑”,而且善于“传道”,真正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本文已获得作者授权,原发于《人民日报》)
    
    杨朝明,1962年7月生,山东梁山人。著名学者,中国孔子研究院院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山东省政协常委。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历史学博士,在社科院师从李学勤先生。
    曾任曲阜师范大学《齐鲁学刊》编辑、孔子研究所所长、孔子文化学院院长、历史文化学院院长,山东省儒学研究基地主任,首席专家。2009年荣获“山东省师德标兵”与“山东省优秀教师”称号。
    现任国际儒学联合会副理事长、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山东孔子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孔子基金会学术委员和《孔子研究》编委、山东周易学会副会长,山东历史学会副会长,中国诗经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哲学史学会常务理事等。
    1998年以来,多次应邀到澳门、香港、台湾、韩国、日本、越南,欧洲等国家和地区讲学或参加国际性学术研讨交流活动。
    出版学术著作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著有《孔子家语通解》、《论语诠解》等。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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