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之谓仁:社会工作价值观的本土资源探索 作者:蔡鑫 (首都师范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副教授) 仲婧然(首都师范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研究生) 来源:《原道》第31辑,陈明朱汉民 主编,新星出版社2016年出版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十月廿六日辛亥 耶稣2016年11月25日 内容摘要:社会工作在当代中国日益得到重视,但与被全社会全面理解与接受仍有一段距离。如何使社会工作价值体系中国化,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本文提出,以儒家为本的社会工作价值体系建设将是我国社会工作本土化的正确方向。事实上,儒家文化在当代社会的复兴是一种必然趋势,将美国社会工作伦理守则与儒家基本价值进行比较,可以得出以儒家为本的价值体系与社会工作的价值观高度一致的结论。因此,本文倡导建立以儒家为本的社会工作价值体系并使这套伦理准则在中国文化的体系里面得到支持,使具有历史传承的中国文化思想来补充和发展社会工作思想。与此同时,助于社会工作,儒家在中国社会的再认识和再发现也将是一个重要机遇。也就是说,不仅社会工作要吸收融合儒家精神,儒家复兴力量也要主动寻求社会工作,通过社会服务这一途径来重新复归。 关键词:儒家;社会工作;伦理价值;本土资源; 一、社会工作在我国的发展 斯基摩尔(Skidmore)在其1994年出版的《社会工作导论》一书中,对社会工作下了一个综合性定义:社会工作是一种艺术、一种科学、也是一种专业,其目的在于协助人们解决其个人、群体(尤其是家庭)、社区的问题,以及运用个案工作、群体工作、社区工作、行政和研究等方法,促使个人、群体和社区之间的关系达到满意的状态。中国社工教育协会会长王思斌则认为,“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这一定义简单明了,为国内大多数人所接受。 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来,社会工作在中国大陆的发展可以用如火如荼来形容。2015和2016年,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到要重视社会工作的重要性,2015年谈到要发展社会工作,2016年谈到要支持社会工作。从我国各级政府十多年来的具体政策方面,对社会工作的扶持、利用的力度都在逐步加大,成为我国当前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托力量和实现途径。我国目前的社会工作者已经遍布各个领域,在青少年、为老服务、困难群体、特殊人群服务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外,我国的社会工作还纳入了大量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在社区治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政府推动基层社会服务与管理的重要环节。这是我国社会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我国社会工作十多年来的发展基本上依靠政府的资金、项目推动支持,这是我国社会工作的另一大特点。 社会工作今天能够在世界上流行,在于其价值体系和工作领域适用了现代国家社会的需要。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一方面可以为维护社会和谐有所贡献,为完善社会福利体系有所作为,另一方面,还在于利用社会工作的价值体系塑造社会。因此,我们需要对社会工作价值体系的中国化有更深切的思考。任何一种制度层面的建设从来都不能只是简单的照搬和模仿,否则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就过于容易。虽然近几年社会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不可否认社会工作还没有被社会全面理解接受,这里有文化碰撞的原因。我曾经听到有人这样评价社工,“这是一群奇奇怪怪的人,说着奇奇怪怪的话”。现在社工的话语体系确实来自于西方,有些话语确实会使人费解,话语体系和价值观的中国化对于社会工作真正嵌入中国社会有重要意义,这是社会工作中国化的重要内容。而我本人确信儒家为本的社会工作价值体系是社会工作本土化和长久服务于中国社会的正确方向。 二、社会工作的主流伦理价值 社会工作本质上是服务于人,服务于社会的,本身具有很鲜明的利他主义特点,这毫无疑问需要社会工作从业者具备相应的以利他主义为基础的职业伦理,因此社会工作与其他职业行业相比具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对专业伦理的特殊强调。社会工作伦理已经发展成为社会工作的独特领域,其内容是社会工作的价值信仰、原则,和具体实务工作规范。 美国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内容完备,于价值观阐述十分清楚而深具感染力与极强的操作性,文字表述科学严谨,具有广泛的影响。很多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工作价值伦理标准都与之十分近似,比如我国香港地区的社会工作制度十分发达,与美国的伦理守则也很接近。下面以美国、我国香港地区的社会工作价值观来进行一定的分析,主要涉及的内容是社会工作的使命及其核心原则。 美国的社会工作价值体系鲜明体现在《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NASW)伦理守则》(1997年1月施行)之中。该守则指明,社会工作专业的首要使命在促进人类的福祉。社会工作专业的使命立足于一整套核心价值。这些贯穿于社会工作专业里的、为社会工作者所信奉的核心价值,是社会工作独特的目标与发展前的基础。这些核心价值是:服务原则、社会公正原则、个人尊严与价值原则、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正直真诚原则、能力原则。 现行香港社会工作注册局工作守则(1998年订立)写明:社会工作的首要使命为协助有需要的人士及致力处理社会问题。社会工作核心价值原则为:“社工尊重每一个人的独特价值和尊严,并不因任何人的家庭背景、种族、国籍﹑性别、性倾向、年龄、家庭岗位、信仰、政治观念、智能、体能、社会及经济地位、或对社会的贡献不同而有所分别。”这与美国社会工作守则中公正、尊严、正直的原则近似。“社工相信每一个人都有发展的潜质,因而有责任鼓励及协助个人在顾及他人权益的情况下实现自我。”这里体现了自决与尊重原则。“社工有责任维护人权及促进社会公义”,“社工相信任何社会都应为其公民谋取最大的福祉”,这都体现了社会公正原则,并且有一定政治期待。“社工有责任运用本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去推动个人和社会的进步,务求每一个人都能尽量发挥自己的所能”,体现出能力原则,服务原则。“社工认同人际关系的重要性,会尽力加强人际关系,务求维持、促进及提高个人、家庭、社团、机构、社群的福祉,帮助社会大众预防及减少困境与痛苦。”这里显然体现了人际关系的重要性原则。 与美国相比,香港没有特别提到服务原则,但是这其实是应有之义,完全可以感受到很强的服务精神。香港的伦理守则同样十分强调社会公正,但没有着力将之聚焦于弱势人群,这也显示了香港社会工作者的服务领域可能更加宽泛,而事实上也是如此。同时,香港的社会工作价值观体现出对人权的重要关注。 三、儒家价值的复兴要求 从清代末年开始,中国知识界对以儒家为基础的中国文化体系进行了长久的批评,并且在多次的社会政治运动中,传统文化都被当成落后和封建王权的代名词而屡遭批判。一时之间,众口铄金,传统文化几陷于绝境。 陈独秀在《新青年》发表《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i]主要结论是儒家伦理、孔子之道与现代生活不合。陈独秀的论说以社会进化论为依据,他认为社会变迁了,则伦理法则就会变迁,因此孔子之道是过时了,“世法道德必随社会之变迁为兴废”。陈独秀此说显得太过武断,就算如其所说儒家学说不是宗教的出世间法,因此难免要受时空变化的影响,但是人类社会很多基本的社会制度、社会关系、人际关系是相对稳定的,比如家庭制度与亲友关系,难道孔子时代讲仁义礼智信,今天就完全不必讲了吗?况且,人性当中不变的因素恐怕更多。以社会变迁否认几千年文化传承的适应性本身是极其轻率的,也有内在逻辑的自相矛盾,中国几千年难道社会没有变化吗?陈独秀又说,“现代生活,以经济为之命脉,而个人独立主义,乃为经济学生产之大则,其影响遂及于伦理学。故现代伦理学上之个人人格独立,与经济学上之个人财产独立,互相证明,其说遂至不可摇动;而社会风纪,物质文明,因此大进”。陈独秀赞赏西方自由主义带来了资本主义大发展,这是有道理的,但是《国富论》作者亚当斯密另著有《道德情操论》,他早已意识到极端利己主义的严重问题。而韦伯对理性资本主义精神气质的探讨更加具有启发性,到今天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自由主义值得推崇,但也许唯有理性的自由主义才能带来繁荣稳定。道德与自律是理性社会的重要特征,而利他的精神气质在任何社会都是不可多得的精神财富。 对儒家为本的中国文化的否定多数是基于现代自由主义思想,问题在于,提倡自由主义没有错,错在不应该要儒家思想为近代以来的中国衰落负责,不能仅仅把经济发展或民主制度作为评估这个在社会组织、国家国族建构方面发挥巨大作用之文化传统的价值坐标。儒家发展了两千多年,也受到了不少曲解。孔孟之道本身充满了人道主义的民本思想,人人都知道孟子的名言,“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孔子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君臣之间不是主仆关系,而是相互尊重的礼仪关系。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众星共之”,这句话即使今天来看也并不过时。为政之要并非对上的忠,而是对人民负责的德治。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五常伦理观,也是在君主权力独大的历史条件下,借助“天”的神圣性,以“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繁露·玉杯》)的循环论证纳权力之运作于合理轨道。事实上,儒家整个的思想体系都是以“天地之大德曰生”的信念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董仲舒说,“仁,天心”(《春秋繁露·俞序》)。在它的前面是《尚书》的“咸有一德,克享天心”,它的后面是则是宋儒的“仁者,天地生物之心”。韩愈以“博爱”释仁的经验性含义,张载则在“仁统众德之善”的前提下,综合前贤,建立起了一个“民胞物与”的世界图景:“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天地父母,四海一家,这是古老宗法社会的理想投影,在今天仍然散发着文化的光辉。对于肩负着社会工作理论本土化的中国社会工作从业者来说,更是一个丰富、坚实的理论宝库和基石。 四、社会工作与儒家的基本价值观比较 由于社会工作是关于人的工作,因此会特别注重于人相关的伦理问题,因此社会工作价值观也常常以工作伦理的面貌呈现出来。美国社会工作伦理守则中对社会工作的使命和核心价值有重点阐述。在这里以其为范例,将其与儒家基本价值做一个比较,尤其是立足于儒家五常的“仁、义、礼、智、信”。美国社工伦理守则指出社会工作专业的使命立足于一整套核心价值。这些核心价值是:服务、社会公正、个人尊严与价值、人际关系的重要、正直真诚、能力。 1.社会工作使命。社会工作的首要使命在促进人类的福祉。协助人类满足其基本人性需求,尤其关注于弱势群体、受压迫者及贫穷者的需求并增强其自助能力。社会工作的历史性和定义性特征皆着重于促进社会中的个人的福祉和社会福祉。儒家思想的使命可以是公羊三世论所说的太平世,也就是张载所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个使命气势宏大,振奋人心,比较强调儒家教化之功能。相比较之,以“大同”社会为使命与当代中国更加契合。《礼记·礼运》载:“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社会工作侧重关注社会弱势人群,而大同社会观提到的老幼、鳏寡孤独废疾正都是我们今天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群体。因此,大同社会观所特别强调的社会福祉,可以说与社会工作促进人类福祉的首要使命非常吻合。 天下为公的思想与今天自由人权的追求并不矛盾,在法律确保个人权利的情况下,提倡公心公德为公,恰好可以补救极端个人主义导致的道德衰落。海外有人比较中国文化和日本文化,认为中国文化是天下为私,而日本文化是天下为公。这一说法有失偏颇,但发人警醒。当代中国大力发展社会工作,应当赋予社会工作高度的使命感。面对人们询问社会工作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应该大声回答“建设中国大同社会,促进人民福祉”。今天在讨论的“中国模式”也许还没有定型,中国发展的目标也还待讨论,所谓要“达到的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也是以他人为参照。我们应该有一种历史责任感,要赋予国家发展目标以一种道德感召,一种历史传承,一种现实力量,大同社会的理想是应有之义。 2.助人与服务。社会工作者最首要的目标就是帮助有需要的人们,并致力于社会问题的解决。社会工作者应超越个人利益来提供对他人的服务。社会工作者依其专业知识、价值观和技能来协助有需要的人们,并致力于社会问题的解决。社会工作者被鼓励在不期望有显著的经济回报下,自愿地奉献他们部分的专业技能(无偿服务)。这个原则我们现在常常表述为助人为本,助人自助,帮助他人而不是仅仅为他人工作,这当中的差别是帮助他人可以没有利益上的计较。 社会工作确实为这个世界带来了一种不同的温暖感受。社会工作是一种服务于人的职业,但是既然是职业,社会工作者就要以此为生,需要获得酬劳。但第一个原则就是服务原则,强调社会工作者要帮助他人,应超越个人利益来提供对他人的服务。与其他专业服务相比,社会工作具有很强的利他公益性。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和使命有很明显的利他主义情怀。这与儒家大同社会观是相一致的。有人觉得,儒家思想强调孝道,强调家庭责任而缺乏现代社会的公共意识,因而不能够成为现代公共社会的伦理价值。这是一种误解。儒家一贯反对一己一家之私,处处有他人的地位。梁漱溟认为,人对人的情谊是谓伦理,人与人之间理应彼此互以对方为重,莫为自己方忽视了对方。[ii]有他人的观念,才会生出利他的道德观。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么合乎逻辑的,为己所喜,是不是也应该给予他人呢?所以有“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够由己及人。孝悌是儒家最为提倡的伦常,孝道原则也能够推而及于他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就可以发展出如同梁漱溟所说的情谊的社会伦理,所谓四海之内皆兄弟。而最有公共意识的观点首推的就是大同社会观,其他还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些儒家珍视的宝贵精神遗产之所以历久而常新,就因为它们在本质上符合儒家天下情怀的大道。可以说,“为公”的精神是与社会工作服务精神相契合的。 儒家的精神是一种知行的合一,不一定是先学后行,按孔子的观点,甚至是行在学之先。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行有余力,今天社会工作界可以理解为服务。而能够代表社会工作助人服务价值观的儒家精神还有最重要的“仁”。做为全德的“仁”,其含义比较难解,孔子在回答弟子问“仁”的时候也给出了不同答案,给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泛爱众而亲仁”,“仁者爱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孟子)之说明显表明了“仁”具有爱人利人的重要内容。中国社会工作者当然可以继续推广社会工作的助人服务精神,同时可以融合“仁”的精神到其中。为了更加突出服务实践的社会工作特性,我们在以儒家重新诠释社会工作服务价值的时候,可以引入王阳明“知行合一”的“行”,这样的表述就更为清楚了。 3.社会公正。社会工作者追求社会变革,尤其要协同和代表弱势、受压迫之个人和团体。社会工作者在社会变迁方面首要的努力应着重于:贫穷、失业、歧视及其他形态的社会不公正。这些活动寻求增加对压迫、文化和种族多元性的敏感度和知识。社会工作者致力于确保服务对象能够获得必要的信息、服务和资源,有平等的机会,以及有意义的参与到为了所有人获益的决策制定中去。这里社会工作强调扶助弱势群体,反对压迫,也蕴含了平等原则。 《中庸》有言,“义者宜也”,是应当为的意思。孟子说,“义,人之正路也”,可以看出,在中国传统的儒家语境当中,义也是具备社会正义、社会公正的近似含义的。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孟子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这些先贤所说的“义”,与社会工作伦理所说的维护社会公正非常近似。 4.个人的尊严与价值。社会工作者以一种关怀与尊重的态度对待每个人,关注个别差异和文化及种族的多样性。社会工作者促进案主的社会责任自决。社会工作者追求促进案主表达他们自我的需求和改变的能力和机会。社会工作者认识到自己对案主以及广大社会的双重责任。他们寻求能够在符合专业的价值观、伦理原则和伦理标准的情况下,实践社会责任,以解决案主利益和广大社会利益间的冲突。社会工作强调尊重人的尊严价值,是因为唯有如此才可能真正激发服务对象自我改变和自决的能力,才可能与服务对象建立合作关系。在中国社会工作界,尊重、接纳、包容是重要的社会工作伦理。尊重是社会工作开展的前提,如果不能做到尊重和接纳服务对象,有效开展社会工作是不可能的。儒家价值观与今天社会工作强调的尊重十分接近。儒家强调的“礼”,表现出人们之间相当大程度上的彼此尊重。比如竞技的时候,“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比如君臣之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所以,儒家的“礼”包含了人们彼此之间尊重的显然含义,即使在竞技的时候,即使如君臣之间都要彼此尊重,那其他时候就更加如此了。所以中国古来被称为“礼仪之邦”,这是一个极高的褒扬。儒家教导还要求人们能够内心谦虚克己,这样才能够表里如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这几句话,如果我们不带有偏见,就应该肯定其价值,如果我们以社工尊重平等原则来赋予“礼”,社工是完全可以变通使用这句话的。必须承认,儒家的“礼”接近于社会工作的尊重个人尊严的伦理观,但是在内涵上还不能完全覆盖,不能完全代表社工对服务对象的内心的包容接纳。这一点是需要注意的。此外,《易传》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是十分近似于社会工作助人自助,服务对象增能自决的理念的。 5.人际关系的核心重要性。社会工作者了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改变的重要工具。社会工作者在助人过程中扮演案主的伙伴角色。社会工作者在有目的的努力之下尝试去增强人际关系,以增强、恢复、维持和促进个人、家庭、社会团体、组织和社区的福祉。在人类社会的学说思想中,儒家思想很可能是最重视人与人关系的,这其中家庭关系又是最重要的一部分。“忠、孝、仁、义、礼、智、信”,可以说都是在调节着某一类或各类人际间关系。对此我们可以从一个整体上以儒家价值观理解社会工作的人际关系伦理观,这一点对于中国人来说恰恰是毫无难度的。当现在中国也陷入到各种家庭困境甚至危机的时候,重新审视儒家对家庭的重视是有必要的,就我们的社会工作实践来看,家庭功能退化是目前各类社会问题和人群困境的主要原因。孝道在中国已经过时了吗?传统意义上的家长制和愚孝在中国早已经绝迹了,而且即使是对孝的提倡也很少见到了。当西方社会开始大力倡导家庭价值伦理的时候,我们切不可丢掉几千年来的美德。 6.真诚。社会工作者要始终清醒地意识到专业的使命、价值、伦理原则和伦理标准,并在符合它们的情况下,将其付之于实践。社会工作者以真诚和负责的行为,促进对部分所属组织的道德实践工作。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子思等人认为‘诚’是先于天地而存在的‘理’,做到‘诚’,就就能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中庸》)。在儒家的观点来看,“诚”是非常重要的,周敦颐认为“诚”是五常之本,百行之源。可见孔子以后的儒家发展了“诚”的概念内涵,使得“诚”的范畴要宽于“信”,成为了儒家根本要义,“信”是“诚”的一部分和体现。在社会工作者看来,真诚对待服务对象非常重要,我们说社会工作是用心服务的,是用生命影响生命、以生命点燃生命的工作,唯有心之所至,精诚所至,才能金石为开。如果以“信”来表达社会工作强调的真诚、诚信原则虽然也是可行,但“诚”的意境还不能够完全表达,故而以“诚”表达更加贴切,“诚”则必信。 7.能力。社会工作者应持续地致力于增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巧,并运用于实务工作中,社会工作者应追求专业的知识基础的提升。这里,如果用“智”来诠释社会工作的能力原则是很贴切的,社会工作者必须具备能力智慧。 通过以上的比较可以看出,当代中国应该也能够把社会工作伦理价值,融合进儒家价值体系,或者用儒家价值诠释社会工作,这一方面可以完成社会工作的中国化;另一方面也可以使社会工作真正深入人心;第三,可以对儒家思想在中国的复兴有所推动。“仁、义、礼、智、信”五常是儒家思想最重要的价值观,主要用于指导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群体的关系。他们与社会工作伦理价值观的比较还可以明显看到,儒家价值不仅不过时,还与其高度一致,有些内容的阐述上还可能更加高明。基督宗教的实践性和社会服务,对于基督宗教在全世界的传播可以说是居功至伟,而儒家内圣外王的内在道德追求,曾经存在忽视实践性的问题。在今天儒家推动者要特别注重行动,注重知行合一,通过社会服务,通过广义的社会工作来服务社会大众,使得儒家重新在中国社会生根发芽。所以,必须纳入“行”到儒家社会工作诠释当中。此外,“诚”对于社会工作和儒家都极其重要,二者的精神内涵十分一致,完全可以涵盖“信”,就以“诚”代替“信”在五常的位置。因此,基于儒家为本的“仁、义、礼、智、诚、行”价值体系可以比较完美的诠释当代社会工作伦理价值。我们可以说基于此六项价值伦理的社会工作是儒家社会工作,是真正本土化的社会工作。 为什么儒家核心价值观与社会工作价值观高度一致呢?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巧合,因为人类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是相通的,西方基督文明的博爱思想和儒家精神有内在的高度近似。与社会工作价值观的高度一致也是儒家能够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例证,西方世界在经历了资本主义几百年发展之后,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以后,人的危机不仅没有消除反而加重,西方世界因此而从价值观上向利他主义价值观上的一次复归,也是向东方文化价值的一次靠拢。不管怎样,当代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确实是我们重新发现儒家思想在当代价值的一个重要机缘。 五、儒家为本的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展望 康有为说,凡为国者,必有以自立也。其自立之道,自其政治、教化、风俗,深入其人民之心,化成其深思,融洽其肌肤,铸冶其群族,久而固结,习而相忘,谓之国魂。国无大小久暂,苟舍此乎,国不能立,以弱以凶,以夭以折。人失魂乎,非狂即亡。此立国之公理,为有能外之者。[iii]康有为等人100年前保教立国的主张是失败的,在当时国内外的强烈文化冲击之下,制度化儒家随着清朝的完结而迅速解体了,到后来甚至已经找不到立足之地,就是在文化修身的层面也是难容,这本是中国现代化转型的宝贵文化资本,却被我们轻易抛弃了。面对现代化文明冲击,中国表现出的各种状况不仅不应该归咎于儒家传统,反而是因为我们没有了儒家传统。而对什么是儒家,什么是真正儒家的精神内涵等问题,当代中国很多的有识之士已经开始以更加客观的态度来思考当年康有为的所思,即使对儒家思想存有批评的人恐怕也不能否认文化是立国根本这一判断。 建立以儒家为本的社会工作价值体系,不是要否认现有的通行于各国的社会工作伦理准则,不是要另起炉灶闭门造车,而是要使这套伦理准则在中国文化的体系里面得到支持,使具有历史传承的中国文化思想来补充和发展社会工作思想,更好地和更适合地服务于中国社会。 社会工作是一个行业与职业,但其触及社会之深和涉及之广是其他很多行业所难以相比的,可以说社会工作触及到哪里,就会逐步把社会工作的价值观传递到哪里,这一点十分引人入胜。同时,社会工作因为在现代福利社会体系中承接了大量社会福利事业的工作,而在事实上成为了社会福利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依托,这使得社会工作的内涵远远超过了一种职业,而具备了一种社会制度的内涵。由于这种社会制度属性,其影响十分深远,社会工作的价值与伦理体系不仅是专业服务的必须,同时还具备了社会文化塑造的重要职能。希望社会工作界和儒学界可以彼此把握住这个机遇,全面助推儒家在中国大陆的全面复兴。 儒家伦理价值不仅可以为社会工作在中国的真正深入发展奠定历史文化基础,而借助于社会工作,儒家在中国社会的再认识和再发现也将是一个重要机遇。不仅是社会工作要吸收融合儒家精神,儒家复兴力量也要主动寻求社会工作,通过社会服务这一途径来重新复归。我们社会工作界希望儒家信仰重新回到中国人思想与日常规范的中心地位,成为人们行动的指南,唯有如此,才可以说儒家是真的复兴了,而不是停留在纸面上和学术圈。正如杜维明所说,儒家的最高价值,是让自己的精神在日常生活中体现。 注释: [i] 陈独秀:《新青年:民主与科学的呼唤》,中州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139页。 [ii] 《人心与人生》,《梁漱溟全集》第3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89页。 [iii] 《康有为全集》第10册,第129页,转引自干春松:《保教立国,康有为的现代方略》,北京三联书店2015年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