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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近与高远——论儒学史上的“中”“和”之境

http://www.newdu.com 2017-12-14 未知 程志华 参加讨论

    摘  要:“中”“和”是儒学中两个重要范畴。《中庸》首次赋予“中”“和”以道德本体属性,朱熹则建设了一个以“中”“和”体用为核心、以“二分”为原则的意义系统,已发未发、动静寂感等均被统摄于此系统下。刘宗周反其义而言之,以慎独为宗,主张存发一机、中和一性,再度贯通“中”“和”、体用、已发未发,使“中”“和”浑融一体。王夫之则重释“中”“和”、体用概念,把前人之“中”“和”均视为“体”,把“体”引发的道德实践与施行视为“用”。表面上,王夫之与前人只是“中”“和”体用观念的不同,而实际上,王夫之的“中和说”实为儒学内的自我解构。这种解构或可从一定角度显见宋明理学到清学的转型。
    关键词  中  和  道德本体  建设  解构  转型
    一
    “中”与“和”是儒学中一对表示意义和价值的重要范畴,它不仅在认知的意义上反映了儒学的理性思考,而且在伦理的意义上表征了儒学对价值的体验和觉解。本文力图通过对历史上几个重要哲学家对于这对概念的阐释来揭示“中”“和”范畴演变的轨迹。
    “中”“和”是两个非常古老的概念,作为概念被感悟和阐释,它们在时间上甚至要早于儒学的产生。在古籍中我们可以发现如下的记述:
    今予告汝:不易!永敬大恤,无胥绝远!汝分猷念以相从,各设中于乃心。[1]
    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2]
    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3]
    《尚书》记载,盘庚决定带领渡过黄河、迁徙异地后,有一些人不理解甚至不服从;盘庚要求他们对利害进行权衡,服从他的指挥。对利害进行权衡后所达到的认识上的合理状态就是“中”。此处,“中”表达一种合理、适宜的状态,这种状态因“两端”而存在,且由“两端”而形成。关于“和”,《左传》和《国语》的“济其不及,以泄其过”、“以他平他”可谓是给“和”所下的最精确的定义。“和”即清浊、大小、短长、君臣等“两端”的相济相成,是万物生成和发展的根据,“和,故百物皆化。”[4]
    如果说“中”乃“两端”相济相成后的一种理想态,则“和”乃是实现这种理想态的手段及过程。可见,“中”“和”是密不可分的,它们表征至当不移的一种合度状态及其实现过程。实际上,“中”“和”是由自然现象体悟和觉解出来用于表达道德意识的一对概念。“盖所谓中庸者,天下事物之理而措诸日用者也。若然,则君子亦将于事物求中,而日用自可施行。”[5]这时的“中”“和”主要是一种对天道的表达。
    孔子继承了上述思想,并进一步丰富了“中”“和”的意义世界;在孔子的思想中,“中”“和”已不仅仅是天道的表达,而亦是人道和政道的表达。比如,在论述“学”和“思”的关系时,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6]“学”和“思”是对立的两端,两端相“和”就得其所“中”,就既无罔也无殆。“狂”和“狷”的关系亦如此:“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7]孔子认为,“狂”“狷”是处世态度上的“两端”,很多人往往不流于“狂”,则流于“狷”。因而,孔子倡导以“中行”“裁之”,即取“狂”“狷”两端之“和”。
    孔子进一步认为,“和”作为达到“中”的手段,它不仅可用以修齐,而且可用以治平等政道。“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8]国家的不安和倾覆,就是由这众寡富贫的不均所致。解决的办法,就是为政之人应设法“均”之、“和”之。“和之”是孔子为春秋乱世提出的治国良策。既如此,难怪有子说:
    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9]
    尽管这段话出自有子之口,但它最能反映出孔子思想的精神。孔子认为,“礼”的实行以恰如其分为难能,故此曰“和为贵”。但,如果一味追求“和”,为和而和,也同样“不行”。“知和而和”乃“执一”,乃“固”,这是孔子所坚决反对的,因为它丧失了原则。
    孔子的论述赋予了“中”与“和”以极丰富的道德意义。但孔子及以前的论述大多为经验性的直观,即由“极事变,以通人变”。把“中”与“和”作为一对哲学范畴且赋予其道德理性本体含义的是《中庸》。所谓道德本体,即指道德理性所本然具有的属性、功能及其表现样态。《中庸》首章曰: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10]
    喜、怒、哀、怒几种感情在没有激发之时所具有的无所偏倚的心境叫做“中”;发作了,都合乎礼节,叫做“和”。“中”乃本然之性,“和”乃通达“中”之道路。达到了“中”“和”这种至当不移的合理状态,天地便会各安其位,万物亦依其本性而生长了。应当注意的是,尽管此处提及“天下万物”,然而,“中”“和”已不再是形而下之物理,而是形而上之伦理;而且,它们亦不再是一般的道德哲学范畴,而是道德本体。
    《中庸》的“中和说”达到了先秦时期的最高思维水平,它确定了“中”“和”作为儒学基本范畴的地位。但相对于以后的发展流行来讲,这时的“中和说”还只是一个崖略。
    二
    在宋代,理学承《中庸》之端绪,对“中”“和”的义理进行了宏大而精细、博约而深刻的诠释,使“中”“和”成为了一个内容丰富的价值体系。理学对“中”“和”的阐释以对比性表达为特征。
    《易传》曾针对“易”的属性提出了“寂”和“感”两个对比性的表达:“《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无敌。”[11]程颐借用了“寂”和“感”来表达对《中庸》“中”“和”之理解。《朱子近思录》中记载,“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中也者,言寂然不动者也,故曰天下之大本。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和也者,言感而遂通者也,故曰天下之达道。”程颐不仅赋予了“中”以“寂”“静”、“和”以“感”“动”的属性,而且还认为,“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12]程颐以“不偏不倚”定义了“中”。与程颐不同,他的弟子吕大临则以“无过不及”定义“中”,他说:“圣人之德中庸而已,中则过与不及皆非道也。”[13]至此,与先秦相比,“中”就有了两个更为明确的定义,一为“不偏不倚”,二为“无过不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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