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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在美国:动向与反思(2)

http://www.newdu.com 2017-12-14 《中国思想史研究通讯》 方朝晖 参加讨论

    南乐山认为儒家对当代文化哲学的贡献可以从如下四个方面看出来:
    第一、从伦理语义学(the semiotics of ethics)的角度看。他指出,中国哲学传统在揭示礼如何使文明各层次各得其宜地实现自身方面,比西方哲学要丰富得多,因为西方传统把符号系统等同于语言,而不是制度和行为。西方伦理学传统注重行为、决定、目标或价值,但是没有像儒家那样,认识到社会活动在没有丰富礼制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实现的。中国文化哲学使得我们今天对一个社会的习惯、礼仪规范系统进行批判的检讨成为可能,这是西方伦理学所做不到的。
    第二、从文化美学的角度看。中国古代的文化美学强调文化的目的在于促进人类生活全面的和谐与丰富,也包括促进人与社会及他人的和谐。西方启蒙运动的文化观念强调不断“进步”,在健康、安全、农耕、生产、社会正义等方面的进步,是一种“文化工具论”(the instrumentalism of culture),但这种进步也可能牺牲人性(dehumanizing),儒学则没有这个缺点。
    第三、从精英在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来看。儒家特别是荀子的文化哲学正确地认识到,人并不是生来就文明的,因此文化的外在形式就很重要。这与现代西方人强调大众文化趣味及追求舒适的生活条件的思维方式不同。儒家强调文化精英(君子,圣贤)的重要性,并不就意味着儒家主张专制。
    第四、从习惯(convention)的重要性看。在中国哲学特别是儒学中,习惯就是习惯,作为“礼”,它不同于自然规律,不是死的。中国人早就认识到习惯对于文明的重要,认识到习惯是文明运作的前提。在今天的全球化时代,全球各大文明互相碰撞日益激烈,习惯对于文明的特殊功能尤其重要。
    由此,作者认为从儒学的现代意义出发,我们今天应当把《荀子》纳入到儒家的核心经典之中,而与此相应,我们应该认识到,现代儒学的主要任务之一就在于修正儒家的礼学体系。而“波士顿儒家的一个主要工作重点,即是在儒家之中呼唤礼(ritual propriety)的复兴”。
    二、儒家传统的现代诠释(1):范畴研究(以仁为例)
    根据陈荣捷先生的介绍,西方人对“仁”的研究开始于1662年,《大学》于这年被译成西文,《中庸》则译于1667年,《论语》译于1687年。这三本书被转译成英文是在1688年,三年后译为法文。《孟子》于1711年被译成拉丁文,“四书”至此开始引起西方人注意。1881年理雅各(James Legge)把四书译为英文版于香港出版。因此西方人研究“仁”已有三百年历史了(“ Chinese and Western Interpretations of Jen (Humanity),” In Journal of Chinese Philosophy, vol. 2, no.2, March 1975)。现在我将西方在这一方面的研究分成三类介绍一下:
    (1)“仁”的翻译问题:1953年,Peter A. Boodberg 在《东西方哲学》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一些儒学重要概念的语义研究”的重要文章,该文对“君子”、“政”、“德”、“礼”、“仁”、“义”等若干儒学重要概念从词源、词型、文本、历史语境等方面进行分析,指出了目前西方学者对这些词的译法所存在的问题,同时试图通过人为造词方式在拉丁文中找到对应的译法,颇有新解。他指出,“仁”这个字在西方语言中有多种不同的译法,其中包括:
    benevolence
    human-heartedness
    perfect virtue
    true manhood
    altruism
    the Good or Goodness
    humaneness
    humanity
    他认为,从词源学的角度看,这些译法中只有最后这两个译法符合“仁”的本义,因为humaneness、humanity与“仁”一样,字形之中包含着“人”。“jên仁”字形上“人”加“二”,此“二”传统上解释为“两(个人)”,意指复数,但是作者说它可能指的不是“两个人之间”,而是指“处在人群中的人(man among men)”。因为“二”这个笔划古时常作为重复之义,比如在西周青铜器中“二”常写在“子”后,指“子子”之义。可以设想,“仁”字原来的写法也可能是同样的意思,指“人人”而不是“两个人”,不是复数,而是单数与复数之间的关系。据此,作者建议可把“仁”译成如下一些可能的词汇:
    co-humanity,
    co-human,
    co-humanize [oneself]
    即通过在前面加co-词头的方式来反映“仁”所带有的“单数-复数关系”。此外,作者还说,在humanity加co-词头,语义上是指柔顺地接纳他人,以及对于普通人的人性的认可之义。这种含义也与儒学中“仁”的本义与人的特权无关是一致的,这正是孔子颂扬古代一些人从贵族沦为平民(如伯夷、叔齐、泰伯等人)具有“仁”的美德的本义。
    陈荣捷先生指出,西方人一开始曾把仁译为“humanitas”(在《孟子》中),理雅各特别区分仁作为一种特殊的美德与作为一种普遍的美德,前者译作benevolence,后者译作perfect virtue, true virtue,the good等。但是这一正确区分遭到了后人的忽略。直到1958年葛瑞汉(A.C. Graham)在《二程兄弟之哲学》中仍把仁译为benevolence。他分析了西方人出于自身的文化观念以及对宋明新儒家的不了解,而容易忽略儒学“仁”有两种层次上的含义。1938年阿瑟·韦利(Arthur Waley)在他的译本中把“仁”译作Goodness,并指出《论语》中仁字兼含众德,但同时他又说仁的huamnity含义在《论语》中不存在,他还反对朱熹的解释,拒不接受朱熹将仁视为“心之德,爱之理”的思想。他说在最近10年来,“仁”在西方最普遍的译法是human-heartedness和love,这种译法虽有道理,但是human-heartedness只代表孟子对仁的解释,而忽略了此后的其他解释,human-heartedness仅代表心灵状态,而儒家还强调仁是一种活动。二程指出“爱是情,仁是性”。朱熹也指出仁是爱之理,而不是爱本身。可见把仁译为love也是有问题的。他又指出,如果从整个儒学史来看,最好的译法也许是humanity of humaneness。这样做,我们可以用benevolence作为特殊的美德的仁,而humanity作为一般美德的仁。同时,此字中仁字中所包含的“人”字也保留下来,这样就把儒家仁既是性、也是理的思想包含在内了。他指出,林语堂、Peter Boodberg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杜维明就继承了陈荣捷的这一译法,用humanity来译“仁”,可惜他的一本书Humanity and Self-cultivation在中文中被错译成“人性与自我修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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