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檀弓是人名。因为本篇首章记檀弓之事,故以“檀弓”名篇。篇内多有称赞子游知礼之事,朱熹据此推测“《檀弓》恐是子游门人所作”(见《朱子语类》)。孙希旦说:“篇中多言丧事,可以证《士丧礼》之所未备;而天子诸侯之礼,亦略有考焉。然其中多传闻失实之言,亦不可以不知。”本篇的中心内容虽然是讨论丧葬之礼,但多是就事论事,显得结构零散。其中个别章节义理文采俱佳,为后人传诵不绝,“苛政猛于虎”等章即其例。和《曲礼》一样,由于本篇简策繁重,自郑玄作注时就分为上下二篇。 【原文】 公仪仲子之丧①,檀弓免焉②。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③。檀弓曰:“何居④?我未之前闻也。”趋而就子服伯子于门右⑤,曰:“仲子舍其孙而立其子,何也?”伯子曰:“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昔者文王舍伯夷考而立武王,微子舍其孙腯而立衍也⑥。夫仲子亦犹行古之道也。”子游问诸孔子,孔子曰:“否!立孙⑦。” 【注释】 ①公仪仲子:郑玄说他“盖鲁同姓”。公仪是氏,仲子是字。 ②檀弓:鲁人之知礼者。姓檀,名弓。与公仪仲子是朋友关系。免(wen问):一种丧冠。郑玄注《仪礼•士丧礼》已经说不清楚免的形制,只引旧说解释说,免是布做的,宽一寸,从后脑勺而前交于额上,再向后绕于髻,就像汉代人的着幓头似的。另外,凡免必袒。袒,即肉袒,即脱去上衣左袖,露出左臂。这里只说“免”,没有说“袒”,是省文。袒免的场合有三:一是有服之亲属,二是出了五服的远亲,三是朋友皆在他邦,朋友死而身边没有亲属,活着的朋友临时为其主持丧事。今檀弓在国内吊朋友之丧,按规矩只应服缌麻的绖带,但却作袒免的打扮,这是故为非礼,以讽刺公仪仲子的舍孙而立子。 ③舍其孙而立其子:舍其嫡长孙而立其庶子。周制,嫡长子死,当立嫡长孙为继承人,不得立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 ④居(ji机):句末语气词,表疑问。 ⑤子服伯子:公仪仲子之同宗兄弟。 ⑥昔者二句:伯邑考是文王之嫡长子,武王之兄。《淮南子•氾论训》载有此事,高诱注曰:“文王废长立圣,以庶代嫡,圣人之权尔。”以权宜之计为解。衍是微子之弟。微子是殷人之后。殷制,兄死弟及,与周制不同。微子事略见《史记•宋微子世家》。 ⑦立孙:立嫡长孙为后。孔子乃据周礼而下结论。因为公仪仲子是鲁人,与周同姓,当用周礼。 【译文】 公仪仲子的嫡子死了,他不立嫡孙为继承人,却立他的庶子为继承人。为了表示对这种作法的讽刺,檀弓故意戴着免去吊丧,并且说:“究竟是怎么回事啊?我可从来没听说过这样的作法。”他快步走到门右边去问子服伯子,说:“仲子舍其嫡孙而立其庶子,道理何在?”伯子为仲子打掩护说:“仲子也不过是沿袭古人的成例而已。过去,周文王舍弃嫡子伯邑考而立武王,宋微子不立嫡、孙腯而立其弟衍,所以说仲子也不过是沿袭古人的成例而已。”后来,孔子的弟子子游就此事请教孔子,孔子回答说:“公仪仲子的作法是不对的,应当立嫡孙为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