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治法是辨证施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辨证施治是中医诊治疾病的基本原则。辨证施治时,首先是采用望、闻、问、切等方法,搜集患者现有证候和病史有关材料,再运用中医理论认识疾病,确定诊断;然后根据诊断,拟定治法,依法立方,随证遣药,进行治疗。由此可见,辨证施治是理、法、方、药在临床上的具体运用,治法是辨证施治中一个重要环节。 在辨证施治中,辨证是运用中医理论,分析四诊所获得的感性材料,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明确疾病本质,掌握疾病的变化规律。施治是根据辨证的结果,拟定相应的治疗方法,解决疾病的治疗问题。辨证准确,施治才有可靠的依据。但是,认识疾病的目的在于治疗,所以根据辨证结果,拟定正确治法,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只有正确的治法指导处方用药,才能取得治病的效果,及时控制疾病的演变,帮助患者逐步恢复健康;若不能拟定出正确的治法指导治疗,盲目施治,无的放矢,不但无效,反会加重病情。治法不仅是辨证施治理论体系中的组成部分,而且治法在指导处方用药上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学习和研究祖国医学的治法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节 治法与基础理论的关系 祖国医学的治法是丰富多彩的。这些极为丰富的治法,绝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中医理论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如以病因辨证、八纲辨证、卫气营血辨证、脏腑经络辨证等基础理论指导临床治疗,针对不同的疾病,也就产生了许多相宜的治法。 一、根据病因辨证产生的治法 病因辨证也就是审证求因,是针对病因施治的一种辨证方法。病邪的性质不同,在体内引起的病变也不同,所以治疗的方法也就不相同,如自然界的风、寒、暑、湿、燥、火六气,在正常情况下,有助于万物的生长;若六气异常变化,太过或不及,在人体抵抗力低下时,能使人产生各种疾病。风邪常侵犯人体肌表、肺卫而成伤风之病;寒为阴邪,易伤阳气,感寒后多有恶寒或畏寒之证;暑为热邪,故暑病多有高热、烦渴、多汗等热证表现;湿邪重着凝滞,湿证多有头重、胸闷、身体沉重等证;燥邪易伤津液,故燥病常见口唇干燥、咽喉干痛、干咳无痰等证;火为阳热之邪,火证多有高热、面红目赤、烦渴喜冷等证。针对这些不同的病因所致的病变特点,便产生了祛风、散寒、除湿、润燥、清热、泻火等不同的治法。 二、按八纲拟定的治法 表里寒热虚实阴阳八纲,是根据病位、病性和病变过程中正邪斗争等情况归纳病症的方法,是中医辨证的一种基本方法。 以八纲为依据而确定治法,早在两千多年前,我国第一部医学文献《内经》里就有记载。《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满者泻之于内。”《素问·至真要大论》说:“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衰者补之,强者泻之。”这些论述明确地提出了根据病位、病性和邪正盛衰的情况,拟定相宜的治法:表证宜汗、里证宜下、寒证当温、热证当清、虚证宜补、实证宜泻。这些治法,经过后世医家进一步发展,总结为汗、吐、下、和、温、清、消、补八法,从而充实了祖国医学的治法内容。 三、卫气营血辨证与治法的关系 卫气营血辨证,是根据热性病发展的阶段性,将热性病划分为浅深不同的四个阶段进行辨证的。一般温病初起,病邪在表,病势轻浅,多属卫分;如邪在卫分不解,便可内传气分,此时温邪入里而呈里热炽盛之证,故病势较重;若病邪深入到营分、血分,不仅伤耗营阴,并可引起全身出血,肝肾阴液亏损,以及心神亦受到影响,所以病势更为深重。温热病在发展过程中有浅深不同的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又有其特殊病变特点,因此必须予以相应的治疗。清代温病学家叶天士总结了温病的治法,提出“在卫汗之可也,到气才可清气,入营犹可透热转气,入血就恐耗血动血,直须凉血散血”。针对热性病发展的不同阶段,产生相应的治法是,邪在卫分宜辛凉解表,气分宜辛寒清热,营分宜清营泻热,血分宜凉血救阴。 四、气血津液辨证与治法的关系 气血津液辨证,是分析气血津液的病理变化,去认识病症的辨证方法。它对拟定气血液津病症的治法有指导意义。 气、血、津、液是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的重要物质,脏腑经络的正常活动,也依赖气血津液为其物质基础。虽然气血津液在形态、性质、功能等方面有许多不同之处,但也有一些共同的地方:它们都是精微物质,而且都有运动不息,流行全身以营养机体各个脏腑组织器官的特点。因此,若气血津液不足或运行异常就会发生病变,影响到内脏的功能活动,甚至危及生命。 治疗上针对其气血津液的特殊病理变化,产生了相应的治法。 气血不足的病症,可用补气、补血的治法。气血循行异常,又当调理气血,使之恢复正常。例如,气机阻滞或气机逆乱的病变,可用理气法以疏畅气机,调理气分;血行不畅,瘀滞内停或血行异常,血溢脉外,又宜用理血法以调理血分。 津液的病变,简单可概括为津液不足和水液停滞两种情况。 津液不足的病变,治宜滋养津液。水液停滞的病症,若系津液不能正常的输布和排泄,津液内停而成湿滞或水肿者,宜用祛湿法以祛除湿邪;若系湿浊内停,湿聚成痰者,又宜用祛痰法以排除或消除痰涎。 五、脏腑经络辨证与治法的关系 脏腑经络辨证,是依据脏腑经络的生理功能、病理反应来分析各种病症,用以指导临床治疗的一种辨证方法。特别是内科杂病,多以脏腑经络辨证方法指导临床治疗。上述病因辨证、八纲辨证、卫气营血辨证等辨证方法,虽也能概括地反映出疾病情况,但如果要具体地辨明疾病的部位和特性,就必须运用脏腑经络辨证。临床上将这几种辨证方法与脏腑经络辨证方法结合运用,便能更确切地弄清楚疾病的状况,从而拟定出针对性较强的治法。 内科杂病由于是脏腑经络功能紊乱的结果,而临床症状和体征是脏腑经络病变的反映。所以不同脏腑的病变,临床症状也就各不相同,需要用相应的治法。 脏腑经络病变的各种治法,是以脏腑经络的生理功能、病理情况为依据,针对脏腑经络病变特点拟定的。例如,肝性喜条达疏泄,这是肝的生理特点,一旦因精神刺激引起肝气郁结的病变,就可针对这一病变,拟定调气疏肝法治疗,继而还可分辨肝气郁结病变的寒热虚实情况,更仔细的拟定出解郁温肝、疏肝清热、养血疏肝、疏肝活血等治法。又如脾胃有纳运水谷的功能,如果暴饮暴食,损害脾胃,产生食滞中焦的病变,就可拟定消食导滞法治疗,继而分辨食滞中焦病症的寒热虚实,更仔细的拟定出消而兼温、消而兼清、消而兼补等治法。总之,以脏腑经络辨证为基础,结合病因辨证、八纲辨证、气血津液辨证等方法分析病情,探明病机,就能拟定出针对性强的治法。 六、阴阳五行学说与治法的关系 阴阳五行学说,特别是阴阳学说,广泛地应用于临床辨证之中,对拟定治法有一定指导意义。阴阳学说认为,人体阴阳两方处于相对平衡的状态,才能维持健康。若阴阳的相对平衡受到破坏,就会发生疾病。因此,就需要调整阴阳关系,改变阴阳偏盛偏衰的情况,采用盛则泻其有余,虚则补其不足的治法,以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再就脏腑而言,每个脏腑都分阴阳,若脏腑发生阳虚或阴虚的病变,就当补阳或补阴;若阴阳两虚,还可阴阳两补。以上治法都是根据阴阳的理论而产生的。 五行理论用于医学领域,就是用它来说明人体内脏间相互滋生、相互制约的关系,人体与外在环境的关系等,并藉此以解释人体的生理、病理现象,从而指导临床的诊断和治疗。古典医籍用相生相克来阐述五脏间的关系,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建立于气血津精的相互生成、转化和输布等关系之上的。内脏凭借这些物质基础,以维持彼此间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关系。因而内脏之间关系失调的病理变化,即可用相生相克的理论指导诊断和治疗。根据五脏相互滋生关系产生的治法,有培土生金、金水相生、滋水涵木、补火生土等。根据内脏相互制约的关系产生的治法,有抑木培土、补土制水、壮水制火、清金制木等。以上治法在临床实践中,至今仍然有实用价值。但五行理论属于古代朴素唯物辩证法思想,限于历史条件,它还不能全面地、正确地反映脏腑间的内在联系,因此我们可吸收其有用的部分,扬弃其不合理的部分,科学地继承和发扬祖国医学的基本理论。 第三节 治法与方剂的关系 方剂是由药物组成的,但它不是随意凑合药物,而是以治法为依据,选择适宜的药物组合而成。这便是依法立方,即法是制方的理论依据的意思。未立法,先拟方,仅凭主观想象堆积一些药物,所拟之方称为有药无方,用以治病,多无效果。只有在辨证立法的基础上,依据一定的治法,才能将药物组成为有效的方剂。例如,临床见到食少便溏,面色萎白,语言低微,四肢无力,脉细而弱的病症,运用中医理论分析病症,便可认为上述见证属于脾虚气弱机理。脾运不健,故纳差食少,大便溏泻;脾虚食少而气血生化之源不足,故语声低微,面色萎白,四肢无力,脉细弱。证属脾虚气弱,法当补气健脾。这个补气健脾法,便是指导治疗上述病症的制方依据。四君子汤就是按补气健脾法组合成,所以对脾虚气弱证能获得临床效果。 另一方面,方剂又是治法的具体体现。离开了具体的方剂,治法也无从体现。而且没有相应的方剂体现治法,便不能完成辨证施治的理法方药的全过程。如上述脾虚气弱证的例子,就是通过四君子汤以体现补气健脾的治法。 随着医学的发展和医疗实践的需要,治法内容日趋丰富,方剂数量亦与日俱增。汉代的《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两部书,仅收载方剂300余首,至明代的《普济方》所收载的方剂竟达61739首之多。解放后,大力搜集民间单方、验方,数以万计。这些都是祖国医学的宝贵财富,它不仅反映了祖国医学实践经验的丰富,而且从多方面体现了治法的运用。但是,这么多的方剂,怎样应用于临床呢?根据方是法的体现这一观点去理解方剂的作用,以法指导用方,临床上便能较为恰当地选用方剂。不然,即使把某个方剂的组成记得烂熟,也不一定能恰当的用于治疗。如大承气汤(大黄、芒硝、枳实、厚朴)有泻下通便的作用,能治大便秘结。那么,各种情况的大便秘结都能用大承气汤吗?不能。大承气汤所治的大便秘结,是由肠中实热积滞所致,病性为里、实、热证。根据里、实当下,热证当清的道理,大承气汤体现的治法是苦寒泻下。所以,大承气汤只宜用于治当苦寒泻下的热结便秘证;寒凝积滞、肠津燥枯所致的便秘,则不宜采用。总之,治法与方剂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法是制方的理论依据,方是治法的具体体现。以治法指导运用方剂和组成方剂,是临床治疗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 (本文转载自《中医方剂学》,李大齐主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