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讨论道教慈善文化,首先要“正名”。文化是一个十分广泛的概念,给它下一个严格和精确的定义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我们只能笼统地说,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们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同时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是社会历史的积淀物;文化是人类创造出来的所有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慈善也有种种定义,我们所说的慈善,是指“出于对人类的热爱,为了增进人类的福利所做的努力”。在当下,道教慈善文化就是以道教信仰者为主的个人和团体在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举措方面为促进弱势群体或个人的福利所做的努力。这里所说的福利,应该包含精神和物质两个方面。
一、道教慈善文化特点
当今世界上的各个宗教,不论信仰如何,其教义都包含“慈善”的内容。就以中国传统的佛教来说,“慈悲为怀、救苦救难”就是其教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观世音菩萨的称号为“大慈大悲救苦救难”,足以证明。道教作为中国的本土宗教,对慈善文化的阐述和实践方面有其特色,即:历史悠久,着眼于普通人,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当然,我国自宋代以后,佛道与儒家“三教合一”,教义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也是常见现象)。限于篇幅,列举一例。老子《道德经》67章“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周易.坤卦.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道德经》成书在先秦,《周易.坤卦.文言》成文最晚在汉代,可见道教对慈善的认识之早。东汉后期,张鲁据汉中,信奉五斗米道,建立了政教合一的政权。在汉中“诸祭酒皆作义舍,如今之亭传。又置义米肉,悬于义舍,行路者量腹取足。”即在无人管理的驿站中摆放米和肉,以供行路者食用,不收取费用。这是道教慈善文化实践着眼于普通人和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最好例证。
二、道教慈善文化层次
中国古代对于人生价值的衡量,有“三不朽”的说法: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再次立言。套用这种说法,道教慈善文化也可粗略分为两个层次。对于整个国家人民带来福利,是高层次;对于具体的个人和团体带来福利,是低层次。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是是高层次,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是是低层次。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高低,只是“便宜说法”,只是指对象广狭和精神物质的区别,并没有价值上的高低之分。汶川地震,大量的是金钱和物质的支援,也要不少心理上的治疗和帮助;有的企业捐款上亿,固然值得尊敬和钦佩,但是一个残疾孩子、一个老年乞丐把乞讨的收入投入捐款箱,更加让人心头一颤,感动得流泪;这两者是无法比较高低的。这里倒要用上久违的《毛主席语录》了,《纪念白求恩》结尾说“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从事道教慈善文化,也应该秉持“这点精神”。丘处机不远万里去中亚大雪山觐见成吉思汗,一言止杀,救了多少生灵,固然是大慈善;作为道教信仰者、一个普通人、一个老百姓,只要做力所能及、给他人带来福利的事,同样也是实践了慈善文化。我们现在倡导和践行道教慈善文化,必须从高低两个层次同时考虑和着手,不可偏废。当然方便践行和容易见效,可以从低层次做起。
三、道教慈善文化在当代的意义
道教在当代除了满足民众的信仰需求之外,在创建和谐社会、推进慈善文化方面也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六次全会的决定,提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任务。《决定》分析到“突出矛盾和问题”时,指出“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又提到“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这些方面,道教历来具备并且讲究道德和诚信的优良传统。浩瀚的经典暂且不说,只要翻翻道教的《劝善书》,有关内容比比皆是。如:《太上感应篇》中宣扬 “积功累德,慈心于物”“忠孝友悌,正己化人。矜孤恤寡,敬老怀幼”“悯人之凶,乐人之善,济人之急,救人之危”等等的内容,我们都可以取其符合当代要求的精华,通过道教慈善文化的实践,在教徒和信众中间发挥作用,提高他们的道德和诚信的自觉性,解决他们的各种困惑和苦恼,充实他们的精神生活;并且通过他们对身边的亲朋好友产生影响,逐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这样,对上符合党和政府的需要,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对下,可以稳定和促进家庭和个人的生活安宁和幸福。
至于道教界的扶贫济困、修桥补路、施药治病等等具体的福利行为,更是道教慈善文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以前和现在都在实行,有令名在外,为社会各界有目共睹。当下可以结合时代现实需求,在支援救灾、捐资助学、关怀弱势群体方面做得更好。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伍伟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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