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恶彼岸的道德 ——尼采对生命道德价值的建构 何仁富 尼采通过宣布上帝之死对西方基督教道德价值进行了彻底的重估,并由此揭露了西方文化尤其是基督教道德的“非道德性”和虚无主义性[1]。他甚至以此称自己为“非道德主义者”。但是,尼采强调,他之批判道德是为了让人能真正道德地生活,他的否定是为了新的肯定。因此,对道德价值的重新建构既是尼采价值重估的逻辑结论,也是尼采道德哲学中特别具有活力的内容。 一、生命的意义 尼采对道德价值的重构是以对生命之意义的确定为前提和基础的。这一点是和他对哲学和世界的根本看法分不开的。在尼采看来,哲学就是一种价值活动,是一种意义设置运动,所有的哲学体系都是价值体系。但是,传统形而上学在现实世界以外设定一个“真实的世界”作为价值的支撑,因而其提供的价值是虚无的。世界本身只是强力意志的永恒轮回所构成的生生不息的生成,人的生存则是生成世界的一个片断,它们都是没有目的、没有意义的。以前的道德设置,由于生命力的乏弱,不敢或不愿正视这一无意义的生存现实,并用上帝来代替生命。尼采则是要用生命来取代上帝,将生命还给生命本身。生命就是强力意志的工具和表现形式,它是欢悦和痛苦构成的经纬网。作为生命力强大的价值估定者,人正是要 通过对生命之爱来为生命赋予唯有他自己能赋予的意义以完成道德设置。 1、作为强力意志的生命 尼采是将生成世界作为其道德重构的世界观基础的。在尼采看来,生存价值即生命意义问题是全部哲学的出发点,传统形而上学(和基督教)用否定“生成”的方式否定了“生存”的价值,叔本华则通过肯定“生成”而否定了“生存”的价值。如此看来,尽管“生存”是“生成”的一个部分,肯定“生成”未必就肯定了“生存”。换言之,生成 和存在虽然是对立的,但如果生成不与存在相统一,就会导致虚无。所以,要肯定生存的价值,关键在于以适当的方式把“生成”与“存在”统一起来,“永恒轮回”就是“生成”和“存在”统一的最高方式。尼采说:“给生成打上存在性质的烙印——这是最高的强力意志……认为一切都是轮回的,这使一个生成的世界最大程度地接近于存在的世界——凝视的顶峰”。[2]在尼采看来,正是在世界的永恒轮回中,生成着的世界才被打上存在的烙印,它在每个“生成的大年”中按原样重现,保持不变,因而最大限度地接近于存在着的世界。这样一种接近使人避免了生成流逝带给人的虚无和恐慌。 永恒轮回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担保了生命的永恒,使每一次死亡不再是万劫不复的寂灭,从而肯定了生存的价值。但与此同时,它也便确认了死亡的永恒轮回,每一次降生都无可避免地走向死亡,在轮回中绝不存在某个机遇可使情况有所改观。永恒轮回以极端的方式考验了人们接受现实世界和人生的勇气,考验了人们承担对世界和人生的责任的意志。旧形而上学和悲观主义由于没有这种勇气和意志,走向了虚无主义;而有充沛强力意志的人则不但敢于正视而且乐于按照其本来面目接受这个无意义的世界和人生。 生命之作为尼采道德重构的出发点,不仅在于他的“世界观”的逻辑结构,而且在于和他所重估的基督教道德价值的直接对立。在尼采看来,基督教道德罪大恶极之处就在于他用上帝否定生命。基督教“发明‘上帝’这个概念,是用来反对‘生命’的概念——‘上帝’的概念包含着一切有害的、有毒的、诽谤性的东西,它把生命的一切不共戴天的仇敌纳入了一个可怕的统一体!”[3]在基督教世界里,恰是生命力的乏弱衬托着上帝之光的亮色。其实,上帝不是一种生命形式,甚至不是哪怕最低级的生命形式,上帝还不如一只爬虫那么有力和富有生机。上帝及其故事是一个纯粹的虚构。可正是这样一个虚构的“心中状态”。却在其一千多年的“成长”过程中带上了越来越多的神秘的“灵光”,上帝之光既普照着奥古斯汀的“上帝之城”,也普照着托马斯的经院教义;既普照着莱布尼兹的单子世界,也普照着康德的绝对命令王国。但是,上帝之光的普照既未给人带来活力也没有带来热情,相反却使人们手脚乏力、心灵苍白。从上帝那里,人们没有获得膜拜时所期望的生命的力量,相反,它象毒品,在给人带来暂时的兴奋后却带来了更长久的身心交瘁。上帝是对生命的荼毒。在上帝之光的荼毒下,生命变得娇小乏弱,人变得残缺不全,人成了真正有病的动物。 现在,尼采以“极端虚无主义”的诚实宣布“上帝死了”。上帝所拥有的一切,原本是人自己让渡出去的,现在人必须将那让渡给上帝的一切重新归还人自己,归还生命本身。上帝死了,是按照生命的感性逻辑杀死的,当然,你,我,我们,都是凶手,只要我们相信了生命。上帝之死是生命的胜利。 那么,生命究竟是什么呢?尼采认为,生命不是别的,不是一件可搬运的东西,它就是人生本身。生命,或曰人生,或曰生活,就是人们从中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血肉存在的人的现实生存,就是我们当下的生存状态——活着。活着,就是生命现实的涌流状态,它表征了生命的现实性,它表明了生命就是当下的,现在的、实在的、活生生的。“活着”便是生命的原义和权利。生命只要具有其合法性,它就必定是“活着”的。依于上帝的基督教道德价值视生命为受罪,视“活着”为苟延残生,这乃是对生命之原义和权利的双重亵渎。 作为“活着”的生命在本质上就是强力意志。尼采说:“什么叫生命?这就必须给生命的要领下一个新的、确切的定义了。我给它开列的公式如下:生命就是强力意志”。[4]在尼采看来,正是作为强力意志的生命,是新的价值表的基础,是价值估定者。 尼采的强力意志是对叔本华的生存意志概念改造的结果。尼采强调:“凡是生命所在的地方,即有意志,但不是求生存的意志,而是求强力的意志”。[5]强力意志不是追求生命本身的自保,而是使生命得以超越自身的强力。因而,生命的本质不是自保而是追求增长。 由于生命的本质是增长的强力意志,因此,生命必然表现为对外的征服。生命一方面从内部强力出发征服和同化外部环境而得以保存,另一方面又不断地消耗其它生命。生命是一个不断确定强力关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生物依其力量的尺度而决定其有无保存的权利。如果一个生物只求自保而不求强力,那就表明它的强力意志已经衰弱或受到了限制。正因为这样,尼采说:“生命的定义应该这样来下,即它是力的确定过程的永久形式,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的、斗争的力增长不匀。无论处于服从地位的反抗力有多大,它绝不放弃固有的权力。”[6]生命的强力意志本质在实现中充分地体现在它对危险和痛苦的追求中,生命为追求强力而不惜冒牺牲自己的危险,因为它所追求的不是活得长久而在于活得伟大,活得高贵,活得有气魄。 尼采将强力意志作为生命的本质,不仅在于说明生命的自我超越性,而且在于说明生命意志的自我支配性。在尼采看来,强力意志并不是生命意志的一个类别,而是与生命意志同一的东西,它是意志的唯一根本形式。换言之,意志本身就是强力,一个意志行为就是强力的爆发。离开强力也就无所谓意志,丧失力量的意志就不再是意志了。对于尼采来说,意志就是一种内在的力,这种力表现为生命充分体现了生命的意志自律。 尼采用强力意志规定了生命的本质,这就完全抛却了在基督教上帝统治下生命的乏弱所导致的“颓废”,为新的价值设置奠定了一个强大的生命基础。尼采之提出强力意志这一概念,本身就出于他对生命的特别看法。“尼采提出强力意志的两个主要根据是:第一,对生命性质的估计:生命的总体方面究竟是匮乏还是丰富?强力意志是以自然界中生命的丰富为前提的。第二,对生命意义的认识:生命的意义在于自我保存,还是在于力量的增强和扩展?在尼采看来,真正的强者不求自我保存,而求强力,为强力而不惜将生命孤注一掷,恰恰体现了生命意义之所在。”[7]尼采正是从他对生命的性质和意义的认识推出强力意志,又反过来用强力意志来界定生命本身,并用生命的强力来说明价值的。 2、自然的道德 尼采基于对作为强力意志的生命的信仰而重构的道德,是一种反上帝的自然的道德。这种自然的道德首先是以肯定生命为基本内容的道德自然主义,而随之的,便是对作为生命感性的肉体和本能的肯定,以及对生活世界和个人强力之释放的“健康的自私”的肯定。 “道德自然主义”可算尼采对他重构的新道德价值的一种自我命名。在《偶像的黄昏》“作为反自然的道德”一节中尼采写道:“我制定一个原则:道德中的每一种自然主义,也就是每一种健康的道德,都是受生命本能支配的……相反,反自然的道德,也就是几乎每一种迄今为止被倡导、推崇、鼓吹的道德,都是反对生命本能的,它们是对生命本能的隐蔽的或公开的、肆无忌惮的谴责”。[8]在这里,尼采明确地把他所倡导的新的道德价值称为健康的道德、自然的道德、道德的自然主义,即以生命本能为基础的道德,而把基督教道德价值相应地说成是病弱的道德、反自然的道德,以上帝敌视生命的道德。 道德自然主义把生命作为价值的基础,强调从生命的自然性出发来说明价值的高低,因此,它必然以生命之本能为依据。由于道德作为一种“解释”,本身只不过是强力意志作为生命本能以不同情绪冲动形式发射出的透视外观,因此,道德评价也是依据生命的生理状况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尼采说:“一切美德都是生理状态:尤其有机体的主要功能被认为是必要的和善的美德。一切美德本来就是细腻化的激情和提高了状态。”[9] 把道德价值置于自然的生命之上的道德自然主义,视肉体比灵魂更真实。基督教的反自然道德“看不起肉体,因为他们置肉体于度外;不仅如此,他们对待肉体就象对待敌人一样,他们的愚妄就是相信人们真会念念不忘有个‘美丽的灵魂’在动物体内的怪胎中游荡……为了使他人也明白此事,他们需要另外设定‘美丽的灵魂’概念,需要重估自然的价值,直至认为一个脸色苍白、重病缠身、形同白痴的狂热者就是完美性。”[10]而在自然的道德看来,“我整个地是肉体,而不是其他什么,灵魂是肉体的某一部分的名称”。[11]美丽的肉体才是人之所归,正是由于美丽的肉体,人的生活才成为具体可感、生动活泼的。尼采说:“这就是人的肉,一切有机生命发展的最遥远和最切近的过去靠了它又恢复了生机,变得有血有肉。一条没有边际、悄无声息的水流,似乎流经它、超越它、奔突而去。因为,肉体乃是比陈旧的‘灵魂’更令人惊异的思想。无论在什么时代,相信肉体都胜似相信我们无比实在的产业和最可靠的存在——简言之,相信我们的自我胜似相信精神”,“对肉体的信仰始终胜于对精神的信仰。”[12] 由此,在自然的道德中,肉体尺度成了生命派生的价值尺度。“根本的问题:要以肉体为出发点,并且以肉体为线索”。[13]把肉体尺度作为最高尺度是不是意味着尼采在根本上就否定精神尺度的存在呢?不是的。应该说,肉体尺度本身就包含着精神尺度。在尼采这里,正如海德格尔所指出的,“生理学”的问题和“心理学”的问题往往是合二为一的问题,肉体和精神之为价值尺度,都决定于作为强力意志的生命,是以强力意志的等级来说明的,而肉体则是强力意志的最明确的表现形式。没有健康强大的肉体,也就不会有健康健全的精神;损害了肉体的信仰,也就从根本上损害了精神之信仰。因此,生命是健康还是病态,首先当看肉体是上升还是退化。 尼采尽管将肉体作为生命价值的尺度,却并不意味着肉体本身只是一具淫荡的裸体。尼采笔下的肉体就是生命,就是自我自己。美丽的肉体自由但不放荡,它向外扩张着自己,却怀抱着责任与承诺,它就是我们的生命。因此,即使是对尼采颇多微词的罗素也承认:“尼采的伦理思想不是通常任何意义的自我放纵的伦理思想。”[14] 自然的道德以生命和肉体自然为价值基础,它把生命力的强大作为美好、高尚的象征。因此,它对人的肉体、感性、欲望、激情不是回避和谴责,而是歌颂和享受。“对感性的恐惧,对渴求的恐惧,对激情的恐惧”,被当作“是软弱的象征”。[15]但是,肯定欲望、享受欲望绝不意味着“纵欲”。欲望作为自然生命的流动,它本身是生命力的标志,它不需要“纵”,也不需要“禁”。“人们要再次给予欲望以充满信任感的自由。因为,欲望热爱我们的程度形同义仆,它们自愿地走向我们最感兴趣的所在”。[16]正因为如此,我们只是享受欲望。这种享受本身并不意味着欲望成了最高主宰,而是意味着对道德价值将欲望视为邪恶的观念的否定。因为欲望只是强力意志的表现形式。因此,尼采自然的道德是不能用“纵欲主义”去套的。它强调的只是:“人们要把发展自身欲望的勇气归还于人——人们要打消妄自菲薄(不是当成个体的人的欲望,而是作为自然的人的欲望……)”。因为“首先是人们能干什么,然后才是,人们应该干些什么。”[17] 从肯定个人生命的自然欲望出发,自然的道德必然把欲望及其满足当作一种生命的自然权利。由此,尼采主张一种“健康的自私”。“健康的自私”既反对病态的狭隘的自私又反对“无私”的说教。健康的自私是从强力流出的,它源于力量和丰裕,是健康的肉体和强力的灵魂的自我享乐,它强纳万物于自己,通过“消化”再作为爱而给予。一句话,“健康的自私”体现的是“自私者”强大的生命力,它是强力流溢出来的对万物的强行吸纳和吞吐,是强大的自我的表现。实际上,“健康的自私”所主张的就是与基督教道德价值的“邻人爱”相对立的“自爱”。因为基督教的“无私”说教,实为“无我”,是对自我的逃避、憎恨和否定,这是生命本能衰竭的象征。尼采说:“‘你的自私是你生活的祸根’——这响彻千年的说教,损害了自私,夺去了它的许多精神,许多快乐,许多创造性,许多美丽,它钝化、丑化、毒化了自私!”[18]“健康的自私”强调个人生命本能的正当性,正是鼓励个人的自爱、创造和强大。 自然的道德肯定生命为最高价值支撑,从而否定了反自然道德的最高价值——上帝;肯定肉体和本能欲望的美丽和真实,从而揭露了反自然道德下“灵魂”和“精神”的丑陋和虚假;肯定了“健康的自私”,从而也揭露了“无私”的病态。与此同时,自然的道德还把反自然道德下赋予“天上世界”(真正的世界)的价值意义还给了“大地”,还给了生活世界,使道德永远成为此岸的生命的产物,而非彼岸“上帝的声音”或“绝对命令”。 自然的道德依于生命力的强大,敢于正视和承认现实生活世界本身的流变和无目的,正视和承认现实生活世界本身的轮回和无意义。在这里,创造者立足于大地进行价值的重估和创造,也就是立足于生命和肉体的创造,他把大地作为价值的场所,即把生活世界当作价值的基地。由此,自然的道德便在现实的生活世界中通过生命的自我肯定而为人的生存在生成的现实世界中赋予了意义。 二、强力价值论 通过对生命意义的追问,尼采在根本上扭转了道德价值建立的基础,把基督教价值的虚无主义性质的基础“置换”成了现实的、活生生的生命。由此,道德不是从“彼岸”上帝发出的“绝对命令”,而是立足于“此岸”生活世界的现实生命所发出的“相对命令”、“自然的命令”,道德成为一种以自然生命为基础的“自然主义”或“应用生理学”。既然道德价值以生命为基础,而生命的本质又是强力意志,因此,由生命而估定的价值便必然以生命力是否强大为标准,即以作为生命之本质的强力意志本身为价值标准。这一标准是超越于善和恶的,它体现了生命道德的完全的自主性。 1、善恶的彼岸 自然的道德由于把道德价值置于自然的生命之上,它不再从行为的善恶出发来进行道德评价,而是从个体自然生命出发来进行道德评价,只有有利于生命力强大或本身表征着生命力强大的行为,才被判定为道德的或善的、好的;而凡是阻碍生命力或本身表征着生命力乏弱的行为都将被判定为不道德的或“恶”的、坏的。这样一种道德评价标准,尼采称之为“超越善和恶”或“善恶的彼岸”。实际上,“善恶的彼岸”就是要将善恶本身的自然生命依据清理出来,并用更“原始”的生命力的好坏来超越善和恶,而生命力的好坏只不过是一个强力问题,因此,“善恶的彼岸”最终是将价值标准落脚在生命的强力上。 在尼采看来,生活(生命)价值在本体上是高于道德价值的。生活高于道德不仅在于我们可以设想一个无道德的生活世界却无法设想一个无生活的道德世界,而且在于生活或生命在逻辑上的先天性或独立存在性,而道德价值必须“依附”于生活价值。由于生活大于道德,先于道德,所以应当维护生活价值的本体优先性,防止道德价值的非法“自反使用”,防止道德侵犯生活。然而,基督教道德价值恰恰忽略甚至根本上否定了生活价值的一阶性,道德价值不仅“侵犯”了生活,而且在根本上统治了生活(生命)而遮蔽了生活价值本身。 尼采认为,一部人类史几乎就是代表生活价值的“好与坏”和代表道德价值的“善与恶”两种价值观斗争的历史。“‘好与坏’和‘善与恶’这两种对立的价值观在这个地球上进行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恶战,虽然第二种价值观长期以来一直稳占上风,但是只要战争仍在持续,胜负的问题就是悬而未决的”。[19]尼采通过对生命力之发挥的“好”的强调而给定了超越于善恶之评价的价值标准,即坚定“好与坏”的价值观而超越“善与恶”的价值观。尼采十分自得地写道:“我有足够的理由做出结论,因为还在很早以前我就很清楚我想要什么,我提出那句危险的口号是为了什么,那句口号写在我上一本书的扉页上:‘善恶的彼岸’,至少我没有写上‘好坏的彼岸’”。[20] “善恶的彼岸”是什么呢?就是自然的生命。因此,将道德价值置于“善恶的彼岸”就是置于生命本身。而生命在本质上只不过是强力意志的表现形式,所以,真正的价值主体和标准,是作为生命之本质的强力意志,强力意志是一切评价由之出发又向之归宿的东西。 强力意志作为最高价值标准,可以从量和质两个方面来衡量生命的价值。 就强力意志的量而言,尼采说:“价值依照什么标准来衡量自身呢?仅仅依照提高了的和组织好了的强力的份额多少”。[21]也就是说,生命价值的大小,是以生命所包含的强力量的大小来衡量的。在相当意义上,强力量决定了生命的“等级”,决定了价值的等级。强力量就是价值量。因此,一个拥有更多强力的人,当然被视作一个更有价值的“好人”。 但是,强力通过生命表现出来,既有外在的形式又有内在的形式。这样,强力的量本身就有了质的区别。因此,在尼采看来,作为最高价值尺度的强力意志,其质的方面比量的方面更为重要。对于强力意志的质,尼采认为,必须从内在和外在加以区分,从生命本质的自我超越性上加以区分,从意志的自律上加以区分。 就“强力”本身而言,德文Macht和英文Power也有“权力”之意。而“权力”有表现于外在的如政治权力和表现于生命之内在的生存权力(强力)。尼采认为,外在的政治强力并不等于价值,在这里,强力量并不就与价值量成正比。实际上,尼采对外在的权力(强力)是持否定态度的。尼采特别欣赏希腊人,并不在于希腊人拥有强大的外在权力,因为就外在权力而言,希腊远赶不上波斯、罗马。在一定意义上,尼采是把希腊人看作拥有内在权力的典型,而把罗马人当作拥有外在权力的典型的。在尼采眼里,希腊人远比罗马人有力量,因为希腊人是真正的“立法者”,而罗马人则只不过是“统治者”。立法源于生命的内在强力,生命通过立法而取得了“给事物命名的权利”,即给事物规定价值、设置意义的权利,而统治则只不过是维系一种表面的权力形式,并不意味着生命力自身的昌盛。 在一定意义上,尼采认为,外在的权力只是表征了一种强力的量,而内在的权力才体现着强力的质。在尼采看来,内在的权力和外在的权力、强力的质和量有时会发生相互背离的现象。内在的强者很可能是外在的弱者,而外强也很可能是“中干”的。真正有力量的人是比较淡泊谦和的,而愈是内里虚弱的人却往往愈是追求外表的强大。但是,弱者往往用他们的“智慧”和数量优势统治强者。两千年来弱者道德占统治地位正说明了这一点。 强力的质,就它作为生命的本质而言,体现在生命的自我超越性上,就每一个个体生命而言,其强力的质就根据其生命是否体现了自我超越性质而分出了优劣。“每一个人均可根据他体现生命的上升路线还是下降路线而得到评价”。[22]在尼采看来,由于单个的人并不是自为的“原子个体”,而是到他为止的一条完整的路线本身,他便同时肩负着人类总体生命的命运。这样,单个人的生命的价值,他的强力的质,就绝对不只是取决于他的个人的纯粹生理欲望是否强烈,或者他在社会的权力角逐中是否成功,而是取决于他把人类总体生命带向何处,是带往上升、强健、兴旺呢,还是带往下降、衰弱、蜕化。如果他体现了人类总体生命的上升,他就是一个强力意志意义上的强者、“好人”;反之,他就是一个强力意志衰退的弱者、“坏人”。尼采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责备苏格拉底、叔本华、瓦格纳、虚无主义者和基督教徒的。他责备这些人由于衰退的强力意志而否定人生之时,是完全不考虑他们的私人状态的,他只是考虑他们的人生立场可能给人类总体生命的走向所造成的“下降”和“蜕化”的后果。 就强力意志对意志的本质说明而言,尼采认为,强力是内在于意志的,它指的是意志的自律。因此,就强力的质在意志的表现而论,一个强力意志意义上的强者就是一个能够自我支配的人;反之,则为弱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尼采称那些从自身估定价值的贵族为“高尚的人”,为强者,而将那靠怨恨本能而获得道德价值的人称为“群畜”、“奴隶”和“贱众”。 依照强力意志的强盛和衰退及其程度,尼采认为,从强力意志出发的价值评价,一般地说有这样几个等级:虚无主义者由于强力意志的衰弱,“不再拥有解释、创造虚构的能力”,[23]它撇开透视的评价,从而贯彻“一种敌视生命和造成崩溃的原则”[24];形而上学家的强力意志虽然还没有衰弱到丧失解释能力的地步,但他没有勇气承认自己是在解释,而是把解释当作认识,把虚构的世界当作“真正的世界”,他不敢正视自己对世界的评价所具有的解释的多样性和相对性的性质,而是妄图一劳永逸地抓住“绝对真理”,因为他的衰退的强力意志害怕世界的无限可解释性。只有真正强力意志强盛、生命力充溢的哲学家,他不但有解释的能力,而且有正视评价的解释性质的勇气。在尼采看来,明知仅是解释,仍保持解释的兴致和努力,敢于正视世界的无限可解释性,并且勇于尝试多元的解释和进行自己的评价,这是“有力量的标志”。[25]因为,“凡不能把自己的意志置入事物的人,凡无意志和无力量的人,也绝不会让事物具有意义,因为他不相信事物中有什么意义。”[26] 尼采以他对强力意志作为最高价值标准的质和量的区分来说明了上述三个价值等级,而且,他对传统哲学家与新型哲学家、基督徒和“异教徒”的自由思想家,消极虚无主义和积极虚无主义、奴隶道德和主人道德,颓废艺术家和酒神艺术家等等的区分和评价,也都是依据他的强力意志之强盛与衰退这一原则的。所以我们说,尼采自然道德的价值论,是善恶之彼岸的强力价值论。 2、自主的道德 当尼采把道德价值的标准置于善恶之彼岸,将强力作为道德价值评价的主体和最高价值标准时,尼采的以自然生命为价值基础的自然的道德就成为一种自主的道德,它是和基督教道德价值下的“奴隶道德”完全对立的。 “自主的道德”在大多数尼采著作的译文中都被译为“主人道德”,以和“奴隶道德”对称。其实,尼采所谓的道德价值的等级划分,并不是一个社会地位和社会身分问题,而只是一个生命力的强弱问题。“主人”、“奴隶”这样的概念容易使人误解尼采的本来含义。就尼采思想的原义论,“主人道德”和“奴隶道德”应被理解为“主人性道德”和“奴隶性道德”。“主人性”和“奴隶性”表达的是一种生命或生活属性而不具有社会地位或阶级划分的嫌疑。“主人性”体现的是一种生命力的强盛和自己创造道德价值,而“奴隶性”体现的则是生命力的衰退和靠怨恨形成反向价值。“主人性”在本质上就是自主性,因此我们说,尼采所说的“主人道德”实质上就是自主的道德。 自主的道德是以强力意志为最高价值标准和评价主体的道德,它超越于善恶之外,并赋予“善”、“恶”以完全新的内涵。在它看来,“善”就是生命力量的强大和增强;“恶”就是生命力量的衰弱和弱化。尼采写道:“什么是善?凡是增强我们人类力量感的东西、力量的意志、力量本身都是善。什么是恶?凡是来自柔弱的东西都是恶。什么是幸福?幸福是力量增强、阻力被克服时的感觉。”[27] 自主的道德由于其生命力自身的强大和丰盈,它表征着生命的上升路线,它强调个体生命自己创造道德价值,并以生命的丰盈性实施着向世界的给予行为。因此,自主的道德的两个基本特征是:创造和给予。 自主的道德超越善恶的评价而以强力为最高评价标准,但强力意志并不是自己进行直接的评价,而是通过它的表现形式——个体生命进行评价。个体生命在面对世界时,用自己生命之强力对世界进行“透视”,即为“事物”(现象)构造一个“关系网络”,设置意义,这就是评价。这种评价在本质上是个体生命依据自己的生命强力创造一个关系世界,创造一种意义和价值,因为世界及其现象本是无意义的。所以,强力的评价实质上是个体生命的创造行为。 事实上,只要我们承认生命的强力性质,承认强力是价值的最高标准和价值创造的原动力,那么,我们就必定承认,每一个个体生命有他创造自己的价值的权利和力量。他按照他自己的生存条件而投射形成作为自己生存信念的价值世界。尼采说:“一种美德必定是我们自己创造出来的,是我们最需要的自我表现和自卫;任何其他种类的美德只是一种危险”。因为一种美德之为美德,或者说一种价值之有价值只是相对于我们个体生命的生存实践而言的,而且恰恰是个体生命基于自己的生存实践而赋予它以“价值”,赋予它以“美德”的称号。当然,这种赋予是以对我们生命之强力本身的有益性和提高为前提和标准的。只有对于我们的生命有益的才是真正的美德,而任何其他于生命提高无益的“教条式的”“美德”只是一种虚伪和虚无。“凡不是我们生命条件的东西,都有害生命:仅仅由于一种尊重美德概念的情感所促成的美德,象康德所具有的,那是有害的”。从生命为价值之源出发,我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每个人创造他自己的美德,他自己的范畴命令”。[28] 每个人创造自己的美德,这当然有否认具有普遍的道德价值的相对主义之嫌。但是我们应该知道,就生存条件而言,每一个个体生命的生存条是不可能完全一样的,他在设置意义和价值世界时,只能以他个人的生存条件为出发点,将自己生存条件透射到存在中去。因此,每一个人的生存信念和与此相关的价值创造,换言之,他之美德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而只能是他自己个人创造的产物。每个人创造他自己的美德,根本上是说美德的实质是个人生命强力决定的。 创造,在尼采看来,首先就是“一切价值的重新估价”,即从我们个人生命的强力出发,对一切旧有的价值表进行重新评估,将一切已经被认定、被遵守的价值拿到生命的强力面前,为其存在的合理性进行辩护。人作为价值的创造者,正是要在这种重估中,重塑合于生命强力标准的美德。 创造美德,实质上就是“为事物的名称立法”。康德就曾说过“人为世界立法”,并以此确定了他重塑人的主体性这一启蒙意义的历史地位。但康德的“人为世界立法”是把人当作绝对理性而实施的,是人的先天知性范畴这种逻辑性的东西,使世界之为世界,使事物之为事物。尼采所说的“立法”的原始基础不是理性而是人的生命本能的原始情绪冲动形式,是强力意志的配置形式。人是在生存实践过程中,出于生存的信念而把“是什么”给予世界及其现象的,这种给予是一种“透视”、评价、认识,也就是创造。人是在生存实践中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价值世界,也就是创造出那些事物之为那些事物的意义的。这种创造的最直接表现方式就是命名,通过命名,那个东西进入了人的生存意义领域并领有了人赋予它的价值,这实际上就是人创造了“那个东西”。尼采说:“强者是那些为事物名称立法的人”。[29] 创造,在根本上就是自定善恶。自主的道德充分正视世界和生存本身的无目的、无意义和无善恶,并主张每个人从自己的生命强力出发建立意义、善恶。查拉图斯特拉说到:“真的,善与恶是人类自制的。真的,善恶不是取来的,也不是发现的,也不是如天上的声音一样降下来的。人类为着自存,给万物以价值——他们创造了万物之意义,一个人类的意义。所以他们自称为‘人’,换言之,估价者”。[30]当每一个个体生命都能从自己的生命强力本身而建立善与恶时,人类就将进入一个生命价值得以充分实现的“理想阶段”。当然,人之所以是要被超越的,是因为他还没有达到过这样的阶段。 自主的道德作为创造的道德,同时也是给予的道德。因为,创造在本质上就是一种给予,是立足于自己生命力的丰盈的一种。这种给予既体现在给事物命名的权利,也体现在对善恶的界定。 《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专门有一篇名为“给予的道德”。查拉图斯特拉要独行,他的弟子们送他一根金制的柄上刻着一条绕着太阳的蛇的手杖。查很喜欢这手杖,并借此而阐述了他对“给予的道德”的看法:“为什么金取得了最高价值呢?因为它稀少而无用,放射着柔和的光辉;同时它常常贡献自己。金之取得最高价值,因为它只是最高价值的象征。给予者的目光也是金。金的光辉缔结了太阳和月亮的和平。最高道德是少而无用的,它放射着柔和的光辉:给予的道德是最高尚的道德”。[31]尼采在这里把给予的道德称为最高的道德,并将它与金子发光相比,表明他对于道德价值的自主性的特别强调。当然,事实上能真正做到道德的自主也是不易的,因而“最高的道德”,是稀少的。同时,“最高的道德”并不在于达到实际的功利目的,它是在给予中体现出生命强力的自身价值,因而它是“无用的”。 创造者丰盈的生命力创造价值就是给予价值,他以创造为乐便是以给予为乐。他象永恒给予着的太阳,将光明投入黑暗。而且,也只是在给予中才体现出他的价值来,就象光只有对于黑暗才有意义一样。创造者也许会因给予而变得“贫困”,但这贫困正是他的幸福和满足,因为他的天性就在于给予,因为他的生命的强盛。但是,创造者的给予绝对不是怜悯,创造者是反对怜悯的,他宁愿在怜悯面前为恶。 给予和创造作为自主的道德的两个基本特征,是尼采道德哲学再三强调的。一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几乎就是一部自主的道德创造与给予之歌,在那里,既有“创造者之路”,同样也有“给予的道德”所带来的兴奋。查拉图斯特拉自己就是给予和创造的自主道德的象征。 三、成为你自己 通过对生命意义的追问和对价值的强力评价,尼采解决了道德价值的基础和标准问题。善恶彼岸的道德以生命为基础,以强力为标准,便也就要求一种新的价值理想,尼采将这一理想概括为“成为你自己”,它包括两个层次:首先是自我肯定意义上的每个个体生命对自己生命力量的忠实;其次是自我超越意义上的每个个体生命立足于自己生命力量的创造与评价而获得生命欢悦的自由。 1、自我肯定 在一定意义上,每一个人都必然地是他自己,他甚至不可能不是他自己。每个人都有伴其一生的天生的气质、神经类型,智力秉赋等,但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率直地对待自己的天性,有的人要矫饰、扭曲、怨恨自己,而宁愿不是自己而是他者。尤其是在基督教道德价值下,由于价值的虚无主义本质,人们把真实的当虚假的给以否定,却把虚假的当作真实的加以肯定和接受。由此,人们或者通过“忘我”劳作以“赎罪”,或者强行禁欲而否定生命本身。人们不是肯定自己而是怨恨自己。正是基于此,尼采喊道:“成为你自己!你现在所做的一切,所想的一切,所追求的一切,都不是你自己”。[32] 人们所做,所想,所追求的之所以不是他自己,是因为他根本上对自己的生命怀着仇恨心理,因此不愿忠实于自己,不愿对自己的生存负责。所以尼采认为,要成为自己,首先必须自我肯定。自我肯定就是要每一个人明白他之为他的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因此,每一个人必须忠实于自己,为自己的生命负责,并真诚地立足于自己的生命去寻求人生的意义。“我们必须在自己面前对我们的生存负责,因此我们要做这生存的真正的舵手,不容许我们的存在类似一个盲目的偶然。”[33]自我肯定意义上的“成为你自己”,就是要每一个人居高临下于他的生命,做他的生命的主人,赋予他的生命以他自己的意义。 由于尼采强调每一个人必须首先肯定自我,即肯定生命本身,因此,其善恶彼岸的道德作为自然的道德、自主的道德,同时又是自我的道德。自然是生命的本性,自主是生命的作用方式,自我则是生命的表现方式,它们是三而一的东西,统一的基础就是生命本身。 自我的道德围绕“成为你自己”这一价值理想,从生命强力出发展示个体生命如何认为自我,实现自我、强大自我,最后成为自我。 在尼采看来,真实的“自我”具有两层含义:在较低的层次上,它是指隐藏在无意识之中的个人的生命本能,种种无意识的欲望、情绪、情感和体验。在较高的层次上,便是精神性的‘自我’,它是个人自我创造的产物。这两者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因为在尼采看来,正是那原始的生命本能是创造的原动力。“自我”作为生命的表征,是命运的承载者。“人,作为命运的人,因为负载自身,所以也就承载命运”。[34]在这样一种“承载”下,很多人“不堪重负”而逃避他们的真实自我而无条件地服从外在意志如宗教、道德、国家,同时却放弃自己的意志和责任。因为放弃个性总比发展个性容易。 但是,“不管怎样,我们务必努力成为我们自己——为自己制定律令,创造自己”。[35]因为没有“自我”的人生只不过仅具有人生之名而已。其实,“成为你自己”也并不是什么神秘的事。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承认了生命本身的真实性和“正确性”,也就是承认了自己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当然,承认自己也就包括承认自己生命的本能性及其“恶”,而成为自己,就是将这种本能转化为创造价值的原动力。 成为自己的人,就是热爱生命、热爱自己的人,并因其爱而有了创造的热情和能力。成为自己的人靠着自己的双腿行走,靠着自己的感官感觉,靠着自己的生命创造。查拉图斯特拉告诫人们:“假使你要到高处,用着你自己的两腿罢!别让你自己被人背着到高处;别让你自己骑在别人的背上和头上!”[36]成为自己的人,就是用自己轻捷的双足跳舞的人,就是欢笑着面对生活的人。 尼采的“自我的道德”很显然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但是,这种个人主义是生存论意义上的而非一般的功利意义上的,尼采把后者称为“假个人主义”。尼采的“个人主义”是对作为命运之片断的个体生命的礼赞,是对真实自我的肯定。在尼采看来,“个体是某种全新的东西和创新的东西,某种绝对的东西,他的一切行为都是固有的。个别人最后从自己身上知道了自己行为的价值,因为他必须完全从个体的角度出发来解释传说的词句。”[37] 尼采强调的个人主义是创造的个人主义。尼采之强调个人,是因为在他看来,只有个人才是真实的生命体,才拥有实际的创造原动力,因此,尼采要人信仰自己,信仰自己的生命,这也就是信仰创造。同时,尼采之强调个人价值,是因为在他看来,只有现实的个人才是现实的价值的创造者。所以尼采说:“个人主义是‘强力意志’的一个过得去的、尚不自觉的形式。”[38]尼采之所以如此强调“个人主义”是和他所处的时代背景和文化背景相关的。十九世纪的德国,社会生活中的国家主义和哲学领域的黑格尔逻辑至上主义,都在相当程度上否定了个人的生存价值。尼采正是站在这一社会和文化的对立面批判德国文化和宣扬“个人主义”的。 尼采的“自我的道德”不仅是个人主义的,而且也是人道主义的,只不过是一种“个体人道主义”,这种人道主义的内涵在于,将自由和个人联系在一起,宣称每一个自由的人都必须完全成为他自己,并以此唤醒每个人的自由的超越的人格觉悟,以旺盛的生命力,不断向上创造的人生态度面对人生的悲剧性。 2、自我超越 实现了自我肯定意义上的“成为你自己”,还只是尼采善恶彼岸道德的价值理想的第一步。这一步只是让人认清了自己的本来面目,并要人敢于承认自己真实的“自我”,承认自己的生命本能,并努力去实现它。但是,尼采强调,自我之根本价值在于他是价值的创造者,而自我要成为真正的价值创造者,他就必须要把作为自己生命本质的本能转化、升华为创造的原动力,而不只是直接地将其“对象化”,这就需要自我超越。只有个体生命将自己的原始生命本能升华为创造的动力,并以此创造出新的价值,给自己的生存赋予了独特的意义时,他才算完成了自我超越意义上的“成为你自己”,也才真正地成为了自己。 尼采的自我超越性学说集中体现在他的“超人”这一隐喻中,应该说,尼采的“超人”概念是具有比较丰富的内涵的。作为一个隐喻,“超人”将酒神精神、强力意志的内容包溶于一身,表征着尼采的善恶彼岸道德的价值理想追求。 “超人”不是英雄崇拜而是个人和人类的自我超越。尼采是反对一切崇拜的,对有人将他的“超人”说成是英雄崇拜极为不满,他写道:“现在人们所了解的,几乎到处都是与查拉图斯特拉所断然抛弃的那些价值相当的东西……甚至有人认为我的学说是那个不自觉的大骗子卡莱尔的‘英雄崇拜’思想——这种‘崇拜’是我所厌弃的。”[39]其实,尼采提出超人理想的直接目的是要否定上帝,他是在宣布上帝之死的同时提出超人理想的。尼采之否定上帝,根本原因在于关于上帝的说教颠倒了人类与其超越理想的关系:上帝作为人类的超越理想本是人类的作品,是属人的理想存在,但关于上帝的说教却把上帝当作绝对不可超越的超越性,人作为上帝这一理想存在的作者反而被当作了上帝的作品;上帝作为人类的超越理想本是人类超越性的标志,结果却被关于上帝的说教当作人类失败和无能的表征。尼采提出“超人”,就是要使人类的超越理想从天上回到大地,恢复人类超越理想的属人性。“从前,查拉图斯特拉如同遁世者一样,把他的幻想掷到人类之外去,那时候他觉得世界是一个受苦受难的上帝的作品”,可是他后来发现,“我创造的这个上帝,如其他神们一样,是人类的作品和人造的疯狂。”[40]既然,一切都属于肉体和大地,那么就应该恢复人类超越理想的属人性,创造出肉体和大地的理想存在,以使人类现实地向之自我超越,这就是“超人”的实质。 在尼采看来,“超人”不是理想的典型,而是上升的生命类型。因为生命的本质是强力意志,而强力意志是有等级之分的,由此生命也就有旺盛和衰弱之别,而“超人”就是要个体生命成为那生命强力旺盛的人。“超人”肯定生命、追求此岸、升华本能,自我驾驭,能够还本(生命)归真(自然)。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强力意志有强弱之分,由此生命类型也有强弱之分,但这种区分并不是先天的,否则,自我超越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因此,“超人”不仅是让生命力强大的人追求更强,而且也是要生命力弱小的人变得强大。如何变得强大呢?尼采认为,就是去不断地体验生命的痛苦,在痛苦中强大生命。尼采说:“一个健壮的人消化他的经历(包括他的行为和错误行为)就象消化他的食物一样,有时他需要将坚硬难嚼的硬物整个吞下去”。[41] 因此,“超人”作为一种上升的生命类型,并不存在于现实的生命之彼岸,他就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个体生命之中。正是在现实的人的生命的不断超升中,“超人”的理想得以实现。因此,只要我们真正做到生命的不断超升,我们每一个人都可成为“超人”。“超人”就在人群之中,但是,他不是泯灭于作为“群畜”的人群,而是能在人群中也保持特立独行的人格。“超人”是人又不是人,不是人又是人,他存在于人之中又超越于人之上;“超人”具有强健的生命力,不断地进行创造,不断地超越自己;“超人”是旧价值的批判者和新价值的创造者,并不断地进行着价值的重估;“超人”是行动者,喜欢冒险,既能行善又能行恶,他超越善恶,他本身就是善恶的立法者和评估者。总之,“超人”并不是某一类型的人,也不是人类“进化”的终极目标,甚至“超人”就是超越“超人”自己的“超人”。 实际上,“超人”所强调的就是个体生命的自我提升,这种提升包括两方面:一是通过对生命之经历的体验增强生命的力量,使作为生命体的自我由弱小提升为强大,由较强提升为更强,以应付生存中的一切挑战,战胜人生的悲剧性;二是通过对旧的价值的重估和破坏,将自己内在的生命强力提升为创造力,并创造出新的价值表,为无意义的生存赋予自己的独特的意义,为自己的人生确定自己独特的轨道。对于尼采来说,自我提升的这两方面是合二为一的,生命本身就是创造之源,因此,生命力量的提升也就意味着自我精神境界的提升。 在尼采看来,一个实现了自我提升,在自我超越意义上成为了自己的人,也就是一个自由的人。自由是尼采善恶彼岸道德价值理想的最高境界。 尼采所说的自由乃是人的生存实践所达到的能够自我肯定、自我超越的,给自己的生存赋予特定意义的人生境界。尼采在专门讨论“我的自由观”的名目下写道:“什么是自由?就是一个人有自己承担责任的意志,就是一个人坚守分离我们的距离。就是一个人变得艰难、劳苦、匮乏乃至对生命更加不在意。就是一个人准备着为他的事业牺牲人们包括他自己。自由意味着男性本能、好战喜胜本能支配其他本能,例如支配‘幸福’本能”。[42]这样一种自由是生存的自由,生命的自由。在这种自由状态,人把生命的意义看得比生命本身更为重要,为了给生命赋予意义,他敢于承担起生命之作为命运的重负;为了给生命赋予意义,他甚至可以牺牲生命本身。这样一种自由是在对阻力的克服中获得的,或者说是在克服阻力的时候显现出来的。它不是某种人可以长期占用的东西,而是体现为人不断征服生命的悲剧性为生命赋予意义的生存过程本身。自由是要人不断争取的,自由就是去争取自由的过程本身。所以尼采说:“自由:它是一个人所具有而又不具有的东西,一个人所想望的东西,一个人所赢得的东西……”。[43] 很显然,尼采的自由是一种生存论意义上的自由而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由。在尼采这里,自由是以强力意志为基础统一起来的“自由精神”、“自由境界”、“自由行为”的有机体。“自由精神”就是用铁锤探向偶像底细的精神,是“重估一切价值”的精神,实质上就是在文化、宗教、艺术、哲学等领域展开的理论前提批判的批判精神。这种自由精神总是对那些不证自明的真理质疑,总是试图炸毁那些人们坚信不疑的不自觉的理论前提。因此它又是一种破坏的精神。“自由境界”是酒神狂欢的境界,是克服阻力的欢乐,是查拉图斯特拉的圆舞曲。“自由行为”则是大创造与大毁灭,是大肯定与大轻蔑,是创造意义的行为,是不断地自我超越的行为,是不断地超越人生之痛苦、虚无和泥泞的行为。因此,“自由的行为”是一种艺术化的生存本体论的行为。“自由精神”、“自由境界”、“自由行为”的统一构成尼采自由论的核心。这种统一,在横向上表现为清醒、孤独、梦幻、沉醉四个环节,而在纵向上则体现为骆驼、狮子、小孩三个阶段。 清醒、孤独、梦幻和沉醉构成了尼采的自由四重奏。“清醒意味着怀疑和批判,孤独意味着审美与超越,梦幻意味着在审美中对外观世界的体验,沉醉意味着在艺术化中对世界本体的投入。”[44]将这四重合奏的人便是“自由人”。自由人在演奏自由的四重奏的途中要经过骆驼、狮子、小孩三个阶段。骆驼向自己要求困难的东西,但不能批判和创造。狮子是否定精神,是狂怒和毁灭,但不能创造新价值。小孩则是集破坏与创造于一身的自由的最高阶段。“婴儿天真无邪、健忘,是一个新开始,一个游戏,一个自转的轮,一个原始的动作,一个神圣的肯定。”[45] 上帝死了,人获得了新生。这新生的人是“超人”,是“自由”,是生命的喷发,是自我的肯定和超越。新生的人是什么?自然给我们最实在的回答:小孩!小孩是人的生命的真正创造与回归。 通过对道德价值的基础、标准及目标的重新设定,尼采建构起了完全不同于基督教善恶道德的善恶彼岸的道德。尼采重构的这样一种道德,实质上是一种元道德意义上的生命意义哲学,它的出发点和目的是为生命赋予意义。尼采是站在生命的立场上否定旧的道德价值,又站在生命的立场上建构新的道德。这样一种以生命的意义为道德的实质内容的哲学剥离了道德价值对生命价值的“遮蔽”,生命价值由此获得了“澄明”和“敞亮”,并由此确定了生命价值相对于道德价值的一阶地位。尼采的这一思路对现代西方哲学,尤其是存在主义哲学以极大的启发。海德格尔以生存状态的分析为基础的“原始伦理学”,萨特对人的生存意义的行动阐释等无不体现出尼采的影响。 [1] 拙文《上帝死了与虚无主义》(〈社会科学研究〉1999年4期)和《道德偶像的黄昏》(〈四川大学学报〉2001年2期)分别对尼采价值重估的语境以及对基督教道德价值的重估作了较为详细的讨论。 [2]尼采:《权力意志》617节第674-675页 [3]尼采:《瞧,这个人》,《权力意志》第106页 [4]尼采:《瞧,这个人》《权力意志》254节第181-182页 [5]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自我超越”,第137页 [6] 《权力意志》642节,第158页 [7] 周国平:《尼采:在世纪的转折点上》第7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 [8] 尼采:《偶像的黄昏》,《尼采文集·查拉图斯特拉卷》第323页 [9] 《权力意志》255节第696页 [10] 《权力意志》226节第526页 [11] 《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肉体的轻蔑者”第31页 [12] 《权力意志》695节第152页 [13] 《权力意志》532节第178页 [14] 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第315页 [15] 《权力意志》778节第476-477页 [16] 《权力意志》384节,第617页 [17] 《权力意志》124节第247页 [18] 尼采:《快乐的科学》328节第219页 [19]尼采:《道德的谱系》第34页 [20]尼采:《道德的谱系》第36页 [21] 《权力意志》674节第430页 [22] 《偶像的黄昏》,《尼采文集·查拉图斯特拉卷》第368页 [23]《权力意志》585节第271页 [24]《权力意志》608节第634页 [25]《权力意志》600节第202页 [26]《权力意志》585节第第271页 [27]尼采:《反基督徒》、《尼采文集·权力意志卷》第292页 [28]《权力意志》第299页 [29]《权力意志》513节第698页 [30] 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旧榜与新榜”第235页 [31]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给予的道德”第87页 [32]尼采:《作为教育教的叔本华》转自《周国平文集》卷3第117页 [33]尼采:《作为教育教的叔本华》转自《周国平文集》卷3第118页 [34]《权力意志》971节第441页 [35] 尼采:《快乐的科学》335节第225页 [36]《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高人们”,第48页 [37]《权力意志》767节第697页 [38]《权力意志》784节第338页 [39]《权力意志》第43页 [40]《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遁世者”第27页 [41]《道德的谱系》第105页 [42]《偶像的黄昏》、《尼采文集·查拉图斯特拉卷》第375页 [43]《偶像的黄昏》、《尼采文集·查拉图斯特拉卷》第375页 [44] 邹铁军主编:《自由的历史建构》第331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 [45] 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三种变形”第21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