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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者朱熹(1)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上饶日报 佚名 参加讨论

    
    朱熹是先秦以来儒家系统中最著名代表人物之一,也是我国后期封建社会在文化思想领域中影响最大的思想家。从学术成就上看,他是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也是宋明理学最突出的代表。从他的历史地位和社会影响上看,朱熹在中国古代学者之中,可算是屈指可数的几位伟人之一。中国哲学思想史上有两个最繁荣的时代,一个是先秦时代,另一个是宋明时代。宋明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哲学思想家出现最多、思想水平最高的时代。以朱熹儒家思想为代表的宋明理学,是先秦儒家思想新的发展。
    朱熹是婺源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以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为准,若祖父又迁移他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仍称为其祖父旧居住地人。中国古代,亦是如此。朱熹出生时,他的父系朱姓一直居住在婺源。因此,朱熹虽出生在福建三明尤溪,但他仍是江西上饶婺源人。
    从朱熹的家世看,他的祖辈世代为“婺源著姓,以儒传家”,在婺源很有名望。据江永编著的《近思录集注·考订朱子世家》记载:“唐末,有朱古寮者,世为婺源镇将,因家焉。”自朱古寮传至朱森为第七代,为朱熹之祖父,“以子赠承事郎,森生松,为朱熹之父。朱松字乔年,号韦斋,官吏部”。宋政和八年(1118年),朱熹的父亲朱松(1097—1143年),登进士第,授廸功郎,任福建政和县尉,“举家徙闽”。宋宣和五年(1123年),朱松调任尤溪县尉。朱松在闽为官期间,朱熹随母亲侨居尤溪、建阳、崇安一带。
    朱松少年时,是二程(理学奠基人程颢、程颐)再传弟子罗从彦传等人的高足。父亲的理学思想和重文教的执政理念对朱熹影响很大。朱松在福建政和等地为官,关心民瘼,轻徭薄赋,使乡民安于农桑;废除严刑峻法,施理学教义于民,对民间诉讼以调解以息其争;大兴教育办书院,不仅亲自讲学督课,还广延饱学之士讲学,以教当地生员。在朱松的倡导和努力下,政和文风崛起。据《政和县志》记载:自朱松创办书院始,政邑读书者倍增,人才辈出。从南宋绍兴(1131—1162年)至明清,先后出过15名进士、45名举人、381名贡生。为感朱松的德治政绩,政邑士民于星溪书院建立一座“韦斋祠”(“韦斋”朱松号),春秋二祭。朱熹日后的为人为官为学,无不深受父亲的影响。
    《宋史》本传记载:“熹幼颖悟,甫能言,父指天示之曰:‘天也’。嘉问曰:‘天上何物?’”这说明朱熹自幼就是一个具有强烈求知欲望的人。朱熹出身于婺源的儒学世家,而父亲朱松是在二程理学思想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儒生,对儿子的要求自然是按照儒家学做圣贤的目标去实行。据《朱子年谱》中记载,朱熹在10岁时就“厉志圣贤之学”,每天如痴如迷地攻读儒家书。他自己回忆说:“某十岁时,读《孟子》,至圣人与我同类者,喜不可言”。受家风影响,朱熹从小便立志要做圣人。在他日后的教学生涯中,他常教育学生说:“凡人须以圣人为己任。”他的父亲生前好友、他的老师李侗赞扬他:“颖悟绝人,力行可畏,其所诧难,体人切至,自是从游累年,精思实体,而学之所造亦深矣。”并说他“进学甚力,乐善畏义,吾党罕有。”(《朱熹年谱》)。
    朱熹14岁时,父亲就去世。年少的他,遵照父亲遗嘱的安排,师从父亲生前好友刘子翚、胡原仲、刘致中、刘彦冲、李侗等当时的理学大师。
    从教半个世纪
    从朱熹的生平看,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从事读书、讲学、著书和注释儒家典籍。
    朱熹一生,自19岁考取进士(主考官蔡兹对人说:“吾取一后生(朱熹),三策皆欲为朝廷措置大事,他日必非常人。”),到71岁去世,共52年,经历了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曾任南康知军、提典江西刑狱公事等职,后由赵汝愚推荐升任焕章阁侍制、侍讲(皇帝的顾问和教师)。共被授官20多次,但屡遭排挤,“仕于外者共九年,立于朝者四十日”(《朱熹年谱》)。虽然为官为政时间短,但他却做到“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政绩显赫。他的政治主张主要体现在主张富国强兵,抵抗金兵的侵扰,反对屈辱求和;“以口数占田”,发展农业生产,改善人民生活;推行“社仓”制度,对农民减轻赋税,禁止豪强地主高利贷敲诈剥削。除去做官,其余43年,他都过着讲学著书生活。他仕途坎坷,很不顺意;可教书育人、著书立说,却卓有建树。
    两宋时期,学术上造诣最深、文教上影响最大的人,非朱熹莫属。
    朱熹在做官的九年中,从没有放下过教育。他任“知南康军”时,上奏在庐山唐代李渤隐居旧址修建“白鹿洞书院”,拨专款购置书院产业,亲自讲学,订立学规。朱熹制定的学规,名为《白鹿洞书院揭示》,共五条。第一条,以“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为“五教之目”;第二条,以《中庸》所提出的“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为“为学之序”;第三条,以“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为“修身之要”;第四条,以“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为“处事之要”;第五条,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为“接物之要”。这个“学规”总结了孔孟以来儒家的礼教体系,体现了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人际关系准则,后来成为我国书院学规的标准,对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
    在任职湖南期间,朱熹大规模重建岳麓书院,置田五十顷,为书院养士之费,亲自坐讲,延聘名师讲学,书院学生人数多达千余人,时谚说“道林三百众,书院一千徒。”书院在南宋盛行,几乎取代官学,这种盛况是与朱熹力倡书院教育直接有关。
    朱熹一生在闽赣浙皖湘各地书院从事讲学活动,生徒盈门。为了帮助人们学习儒家经典,他从儒家经典中精心节选出“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刻印发行,并广搜资料,作《四书集注》。这是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四书”影响深远,成为宋元明清教育的教科书。他在讲学活动中总结了以往的思想,尤其是宋代理学思想,建立了完整的理学体系,其功绩为后世所称道。他的门人黄斡说:“继往圣将微之绪,启前贤未发之机,辨诸儒之得失,辟异端之论谬,明天理,正人心,事业之大,又孰有加于此者。”《朱熹行状》说:“自周以来,任传道之意,得统之正者不过数人。而能使斯道章章较著者,一二人而止耳。由孔子而后,曾子、子思日继其微,至孟子而始著。由孟子而后,周、程、张子继其绝,至先生而始著。”清人全祖望在《宋元学案·晦翁学案》指出:“(朱子之学)致广大,尽精微,综罗百代矣。江西之学,浙东永嘉之学,非不岸然,而终不能讳其偏。”朱熹对儒家经典的注释,被奉为全国通行的标准答案。朝廷以此取士,学子以此做学问。他在教育中主张分大学、小学两级。小学要注重日常洒扫、应对、进退之节,以及礼、乐、射、御、书、数之业;大学则要注重格物、致知,以致治国、平天下之道。后世,称熹为“朱子”。这说明,他对我国教育事业贡献极大,与孔子并重。
    朱熹是我国历史上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又是一位杰出的教育家。他一生热心于教育事业,孜孜不倦地授徒讲学,无论在教育思想或教育实践上,都取得了卓绝的成就。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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