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是中国哲学中一个古老的观念,早在《尚书》、《诗经》、《国语》等文献中,已出现了“和”这一名词及相关的思想。大体而言“和”既有天道观的意义,也有人道观的内涵。 从天道观上看,“和”主要被理解为事物生成、运行、存在的条件和方式。史伯所谓“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国语·郑语》)便是指事物的形成要以不同的要素相互作用和统一为前提。 在人道的意义上,“和”往往表现为一种价值观念,具体展开于人与天或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的关系两个维度。 “和”在中国思想史上有特殊地位,表现在它不只是儒家主张的哲学理念,也是我国古代各个不同学派共同信奉的价值观念。我们可发现,“和”发展至今至少有以下涵义: 1.事物各个成分之间的有机联系,万物都是多样性的统一。《中庸》“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就是讲述这种意义。庄子主张齐同万物,这正如章太炎所见:“以不齐为齐”,可见在“和”即多样性的统一这一点上儒道思想是相通的。 2.两种相反的观念或方法的结合、协调。如对于治国宽与严(即猛)这两手,孔子说过:“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以宽。宽以济猛,猛以则宽,政是以和,施之以宽也,纠之以猛也。”这里“和”意为保持平衡,使对立的两方面相互制约,各自发挥其独有的作用,以防止片面性。 3.适中,适度,适合,即无过犹不及。《吕氏春秋·仲夏纪·大乐》明确提出“和出于适”,它说:“日月星晨,或疾或徐,日月不同,以尽其行,四时代兴,或暑或寒,或短或长,或柔或刚。……形体有处,莫不有声。声出于和,和出于适。”适度即是中,实际上“中”与“和”的概念的意义经常交叉,南宋著名学者陈淳曾说:“那恰好处,无过不及,便是中。此中即所谓和也。”(《北溪字义·中和》)这是很有见地的看法。 4.自然界运动的规律性,世界总体和每个事物内部合乎法则的秩序和结构,显示也系统性。正如《周易·系辞传下》所描绘的:“日往则月来,月往则日来,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往则暑来,署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这是古人眼中的和谐的宇宙秩序。 5.天人合一,人爱护自然,不肆意破坏自然,顺应自然,善待动物,与大自然融为一体,这是道家最珍视的思想。庄子主张“与天和”,他说“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庄子·天道》)庄子以诗的语言形容了这样的天乐:“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帮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缘而窥。夫至德之世,同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庄子·马蹄》)在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的影响下,中国无数绘画作品表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妙意境。 6.家庭和睦。这是“和”的概念中最普及,得到最广泛认同的含义,也是它最通俗的意义。具体说是父慈子孝,兄弟相爱,夫妻相敬如宾,家中洋溢着一种和乐的气氛。所谓“家和万事兴”反映了世代普通中国人的朴素而美好的愿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