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儒家先哲试图通过六位,坐实六职,根据六职培养六德。很明显,这是“礼”的路径。外在之礼,之位,之职的修养来唤发内心的德。但是,从人的思想道德和知识水平来说,先秦儒家又要求人通过现实的道德践履,下学上达,不断地扩充自己,提升自己,以形成自我内在的道德超越,这就是“善、信、美、大、圣、神”的道德递增(《孟子·尽心下》)。这样一来,在儒家人学的群体划分中,又出现了由“民、士、君子、圣贤”直至“圣王”的理路。 相对于六位、六职、六德来说,这里的理路完全超越于宗法制之上。先秦儒家在这里树立起了一面道德修养的人生旗帜。在这面人生奋斗历程的旗帜之下,六位中各个层面中的人都是平等的(真正平等的根源在随命而降的“善端”)。也就是说,只要你努力学习,提高道德修养,任何人都可以跨越“民”的局限(民者,冥也、暝也),进入士(士,民之秀者)、君子、圣贤的天地,最后甚至可以达到圣王的境界。而圣者,则天也。这正是先秦儒家的精华之所在,因为它依据于《周易》生气流行的刚健思想,在全社会树立起了一种只要君子自强不息就可以成就人生大业、造福于人类的积极向上的精神。 在先秦儒家先哲的亲身经历中,这种理论是可以得到印证的。孔子自己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从小就饱尝了生活的艰辛,干了很多别人都瞧不起的、低贱的活儿(“鄙事”),长大以后也只能给人家主持丧礼来维持生活(《论语·子罕》有“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丧事不敢不勉”的记载)。但是,正是这样的生活经历,使他超越常人地认识到了“礼”,特别是“丧礼”在社会伦理生活中的巨大作用,并且因此而建立起了自己的思想体系,广招门徒,传播思想,成为千古无冕之王。以“丧礼”为契机、以亲亲为哲学思想的出发点建立起思想体系,其理论的归宿却是“爱人”,是“仁”的达道对“德”的超越,它的理论目的在于通过个人的修养、锤炼,组成一个由圣贤领导的“大同”世界,再通过这种“大同”的世界去呵护人的天赋性情、权利。大同世界需要人们纯正的性情去造就,而纯正的性情又必须在大同世界里修养。 “德”,在儒家哲学中是统领仁、义、礼、智、信、圣的。研究先秦儒家,我们不能不充分注意这一重要的思想特征。本来在先秦各家各派中,几乎都重视“德”,老子、墨子、庄子均莫不如此。但是,在笔者看来,于儒家尤甚。在儒家的“德”的内涵中,毫无疑问,也是包含有宗法制的内容的,但是,这只是德的低下的层面。先秦儒家各种经典中的大量论述,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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