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卯学制颁布后,涉及全国范围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规模大,层次多,操作复杂,加上科举的废除导致“指挥棒”效能的消失,因此迫切需要设立相应的政府机构来管理这一庞大的学校体系,清末教育行政体制就是在这种形势下建立起来的。 ㈠ 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的建立 清政府在1901年酝酿制订新学制时,就任命张百熙为管学大臣负责运作,但无机构。学制颁布时,又根据张之洞等人的建议,更名为总理学务大臣“以统全国学务”,下设专门、普通、实业、审订、游学、会计六处,只能算是临时设立的简单机构。1905年底,清政府效仿日本文部之成规,正式建立学部,作为中央教育行政机构。设总务、专门、普通、实业、会计五司,司下设科,五司共计设十二科,另设司务厅负责内勤。学部的正式官员编制为40人。学部的直属单位还有编译图书局、京师督学局、学制调查局、教育研究所、高等教育会议所。原国子监归并学部,教官一并裁撤,监生另行安排,只保留监丞一员负责孔庙管理及祭祀的有关职能。 ㈡ 地方教育行政机构的建立 学制颁布时,张之洞等人建议设立学务大臣的同时也建议各省建立学务处,但只有直隶和湖北响应。科举废除后,原各省学政的主要职能不复存在。1906年 4月,清政府根据学部奏请,决定各省裁撤学政,改设提学使司,统辖全省学务。提学使司的办公机构称学务公所,置议长一人、议绅四人,协助提学使参赞学务,并接受督抚咨询。学务公所下设总务、专门、普通、实业、图书、会计六课,各课设正副课长各一人,课员一至三人。整个提学使司的编制不过二三十人。 1906年 5月,学部奏定,在各厅、州、县建立劝学所,管辖本地学务。设视学一人,由省提学使委派曾出洋留学或曾习师范者担任,地方官监督办理学务。采取划分学区的方式,以城关为中区,次第扩展到四方乡镇村坊,约三四千家划为一区。视学兼任学区总董,每区设劝学员一人,由地方官委派品行端正、留心学务者担任。各村推举学董,负责就地筹集款项,按学部规定的程式办学。至此,从中央到基层的教育行政体制遂告建立。 ㈢ 教育宗旨的制订 前文已述,癸卯学制的总体指导思想实际上已具有教育宗旨的意味,但表述略嫌冗长。1906年 3月,根据学部的建议,清帝下谕,正式确定以“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为教育宗旨。宗旨的前两项强调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和儒家礼教,体现封建教育的根本性质。后三项分别与德育、体育和智育对应,但出发点都是国家本位的。“尚公”强调国家利益和公民道德,“尚武”的目的是强兵,“尚实”的目的是使国家富强。至于对个人品质健全发展及个人生活改善的需求,这个教育宗旨根本就没有顾及到,这也是中国传统封建教育的基本特点所在。 来源:《中国教育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