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纯粹哲学”的现象学反思 李金辉在《江海学刊》2009年第3期撰文指出,哲学现在分化出了许多部门哲学,表现出很强的生命力和理论“繁殖”能力。哲学和各个学科领域之间的交叉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而关于哲学自身的方法论反思则相对被忽视。哲学本身的合法性在部门哲学看来是不成问题的,无需反思。这种状况使关于“哲学本身”的研究处于一种理论无意识状态。因此,面向哲学本身,研究“哲学作为哲学”的“纯粹哲学”就是当务之急。“纯粹哲学”的研究需要各种部门哲学发生“现象学转身”,使部门哲学研究关注“哲学本身”的合法性问题。纯粹哲学对各种部门哲学理论进行“现象学悬置”,对“哲学本身”进行现象学的追问,使用现象学的方法研究哲学的“纯粹性”和哲学本身的合法性。“纯粹哲学”研究要求我们必须对哲学作为哲学的“哲学本身”进行研究,建构哲学本身独有的“纯粹世界”、特有的“纯粹方法”和哲学研究的“纯粹哲学”主体。 环境伦理的基本问题及其展现的哲学改变 田海平在《天津社会科学》2009年第3期撰文认为,“环境如何进入伦理”之追问,是环境伦理的基本问题,它敞开了异常显明的哲学改变。在自我意识维度,它激起了作为意识现象的道德世界观之转变,将我们遭遇到的日益紧迫的环境问题或自然生态问题看作人类之命运、文化之命运和道德之命运,并拓展出将自然与道德联结在一起的环境伦理之论域。在承认方式上,它激起了作为伦理普遍性的伦理世界观之转变,代表了人之类型的转变、文明的演进和伦理发展的基本方向。该问题涉及环境伦理学史的基本论争,是从根本上处理哲学问题和文明问题的尝试,指向了文明之演进、哲学之转变、实践哲学与哲学实践之突破、人之类型的转变以及建立在生态基础上的实践方式之确立。 对孟子良知论的实践理智的阐释 廖申白在《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撰文指出,孔子奠基性阐释的“学而知”是一种实践理智的“知”,它既是在“学”的实践中才能获得的,又是为着“学”的实践的。这个实践理智的观点被孟子以“良知”的概念进一步阐发。孟子的阐发有两个最重要的贡献:首先,它指明这种实践理智的最高题材就是“道”,通过认识“仁”、“义”、“言”、“性”、“命”、“天”而逐步达到。其次,它使得通过实践来获得这种实践理智的努力的入手处变得更为明白而易于依循。良知是理智的“真实不欺”的“知”,同具体实践事务的总体性质在思想中的真实呈现状态相关,是内心的理智权威,并具有当下直觉的性质。良知并非与明智不相容——良知是当下简捷得出的判断,明智是推理的考虑。在良知的概念下,明智则可以被包含进来,作为辅助的理智要素。 代际互动与家庭凝聚力 杨菊华、李路路在《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3期撰文,使用2006年东亚社会调查的家庭主题调查,构建了宏观层面的社会变迁与代际互动的理论分析框架,比较、分析中国大陆、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家庭凝聚力的现状、特点及相关因素的异同。模型分析结果表明,首先,现代化的进程并没有导致家庭功能的衰落,代际之间在日常照料、经济支持、情感慰藉等方面依然存在密切的互动。这些互惠行为反复且经常发生,当亲子的空间距离邻近时更是如此;其次,中国大陆、中国台湾、日本、韩国在家庭凝聚力方面表现出巨大差异,在不同维度的凝聚力方面也展现出明显不同的特征:家庭凝聚力在韩国保存最强,中国台湾地区次之,中国大陆再次之,日本最弱。这些有悖于家庭现代化理论的发现也许是尚在进行的、与现代化相抗衡的维系家庭传统的斗争,而这种斗争也许正是延续代际同住、情感联络、实际支持的强大社会压力的折射,致使在社会变革和家庭变迁面前,亲子之间的资源依赖与互补成功地延续着传统的家庭团结力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