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苏军 通讯员焦苇)记者昨天从市教委获悉,近来,部分学生、家长和学校教师来信来电反映,本市部分公办高中与社会办学机构联合或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办学机构举办高中复读班,向学生收取高额学费,并有个别公办高中在职教师参加高复班教学和管理。市教委重申:各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教学资源举办高中复读班,并不得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办学机构举办高复班。同时,要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在职教师在学校教学时间内不得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高复班的教学和管理。 经市教委查实,一些社会办学机构发布不诚信广告,误导广大学生和家长;一些公办高中法制意识淡薄,违反教育部和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一些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缺乏有效的行政措施和监督机制,监督不严,措施不力;一些教师缺乏应有的师德,热衷于参加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高复班的教学和管理。这些情况严重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正常的学习与生活,损害了学校的社会声誉,给教育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为此,市教委重申: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诚信办学的监督,不借用公办高中的社会声誉误导学生家长;要加强公办高中管理;要加强监管力度,对所属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和公办高中举办高复班的情况要进行检查和治理,对违规办学的要坚决予以制止;教育监察部门与督导机构要加强对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和各公办高中执行上述规定的专项监督与检查,对严重的违纪事件及时予以通报,并追究领导者责任。此外,各民办学校和公办初中参照执行上述要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