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太平礼制》的规定,太平军小官遇见大官,要“跪伏道旁”,高呼千岁、千福等等,如果不照办或称呼错了,轻则杖责枷号,重则杀头。小兵原本是最低级的军人,太平天国又是出了名的干部多,普通士兵出趟门,不知要跪上多少次呢。 太平军的服装有明文规定,小兵按规定只需红巾裹头,身穿缝上前后号布的短衣,不许穿红黄色衣服,不许穿绸缎和华美服装,也不许穿长衣服,如果有,就必须剪成两截才能穿。后来由于许多江浙籍士兵不满,这项规定有所放宽。如果士兵自家带有绸缎或其他华美服装,或者红黄色衣服,可以当内衣穿,但必须盖上“天朝圣库”的大印。 最让太平军士兵无法忍受的歧视性政策,是“刺面”。 给兵士脸上刺字,据说是五代早期河北军阀刘仁恭的发明创造,后梁、后晋、后汉、后周,乃至两宋和契丹都一直沿用。由于当时对于判徒刑的罪犯也刺面,甚至直接送去当兵,因此兵士的地位被看作与囚犯无异,士气自然低落。南宋时为鼓励士气,朝廷开始招募“效用”(不刺面的高级士兵),到了元朝,给士兵刺面的制度逐渐废除。太平军重拾这一落后、野蛮的政策,自然遭到士兵和时人的反感。 不过和宋朝只要当兵就刺字不同,太平军是只给“不听话”的刺字。林凤祥、李开芳率领的扫北军因为在外线作战,所补充的兵源都是强抓来的,为防止逃走,就都在额头上刺字;自愿加入的就免刺,如一名后来被俘的固安县籍士兵金有,就因为是自愿参军,没被刺字。 在比较巩固的地区,即使强拉来的兵,一开始也不刺字,而是只给逃兵刺,而且逃的次数越多,字刺得也越多,如第一次被抓回,会刺“圣兵”、“太平”,第二次则刺“自愿投降”、“包打江山”,据说有人因为逃跑次数太多,脸上脖子上被刺成看板的。 据说设计该刺字方案者的构思,是被刺字的人因为脸上有字,不敢逃跑,而刺了“自愿投降”的一旦逃走被清军发现,更是死路一条。谁知道清军也不傻,他们弄明白底细后特别下令,刺字的一概不杀。结果有些明明没有刺字的逃兵也会想办法弄几个刺字,跑到清军关卡炫耀一番,不但能保命,还能得到丰厚的赏金,因为清军认为,但凡刺了好多字的“贼兵”,那准是不甘心造反,与长毛作坚决斗争的大清良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