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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等条约:《中英续订藏印条约》(1)

http://www.newdu.com 2018-01-15 中华网 佚名 参加讨论
条约简介: 
    19世纪末,帝国主义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在英国公然出现了主张吞并西藏的论调。这时俄国正加紧向西藏渗透,派考察团入藏,特别是利用宗教关系拉拢西藏上层,煽动仇英亲俄。英国以防俄保印为名,极力为进一步侵略西藏制造舆论。它这时对第一次侵藏战争后在西藏所取得的权利已不满足,想把商埠由亚东北移,并借查勘西藏与哲孟雄间的边界压服西藏地方当局。1903年7月,中国与英印代表在西藏干坝宗举行会议,讨论通商及边界等问题。英印方面毫无诚意,策划以战争解决问题。
    1903年12月,英国第二次侵藏战争爆发。1904年8月,英军侵入拉萨。达赖十三世事先离拉萨经青海北上。英国侵略者强迫西藏地方部分官员于9月7日签订《拉萨条约》(又称《英藏条约》),其主要内容有:1.增设江孜、噶大克为商埠。英国有权派员驻各商埠。2.除将来立定税则内之税课外,无论何项征收,概不抽取。3.西藏赔款五十万英镑。4.英军留驻春丕,至赔款缴清或商埠妥立三年后最晚之日为止。5.西藏允将所有自印度边界至江孜、拉萨之炮台、山寨等一律削平,并将所有滞碍通道之武备全行撤去。6.非经英国政府照允,西藏不能将土地让卖、租典或别样出脱给无论何外国。无论何外国不准干涉西藏一切事宜,不许派员或派代理人进入藏境。无论何项铁路、道路、电线、矿产或别项权利,均不许各外国或隶各外国籍之人民享受,若允此项权利,则应将相抵之权利或相同之权利,一律给英国政府享受。西藏各进款,或货物或金银钱币等类,皆不许给与各外国或籍隶各外国之人民抵押拨兑。这个条约实际上使西藏地方成为英国的势力范围。清政府不予承认。这个条约也引起其他帝国主义国家,特别是俄国的强烈不满。英国也认为《拉萨条约》中的一些条款超出了“从大英帝国整体利益出发的政策”所容许的范围,不得不与中国重开谈判。
    1905年2月,中英双方在印度加尔各答举行谈判,中国代表为外务部右侍郎唐绍仪,英国代表为英印政府外事秘书费礼夏。在谈判中,唐绍仪重申了中国对《拉萨条约》的立场,坚持英国必须承认中国对西藏的主权,提出废除《拉萨条约》,由中英两国重新订约。英方代表制造中国对西藏只有“宗主权”的谬论,坚持要以英国所拟的条款订约。由于双方谈判的目的完全不同,虽多次会议,均没有达成协议。9月,唐绍仪奉召回国,由参赞张荫棠继任全权大臣继续谈判,仍无进展。11月,英方单方面中止谈判。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4月,中英在北京重开谈判。27日,清政府在英国方面有所让步的条件下,与英国签订了《中英续订藏印条约》。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共6款,另以《拉萨条约》作为附约。正约的主要内容有:英国允不占并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国国家应允不准他外国干涉藏境及其一切内治。作为此约附约的《拉萨条约》“彼此允认,切实遵守”;其第九款内之第四节所声明各项权利,除中国独能享受外,不许他国国家及他国人民享受。惟经与中国商定,在该约第二款指明之各商埠,英国应得设电线通报印度境内之利益。
    《中英续订藏印条约》在实际上肯定了中国在西藏地方的主权,对那些妄图分割中国领土西藏的阴谋是一个打击。但它承认了英国在西藏的许多侵略利益及特权,仍是一个不平等条约。 
    条约原文: 
    一九○六年四月二十七日,光绪三十二年四月初四日,北京。
    正约
    案查光绪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及十九年十月二十八日,中国与英国所订两次藏印条约,其所载各款,西藏并未认为确实,亦未允切实遵办,英国政府惟有设法保卫该两约所享利权。旋于光绪三十年七月二十八日,在拉萨定立英藏条约十款。嗣于光绪三十年十月初五日,由印度总督代英国政府将该约批准,并将当日所声明之条款更订之文据附入;兹大清国大皇帝,大英国全境大皇帝兼五印度大皇帝,因欲固存两国友睦,历久不渝;大清国大皇帝特派钦差全权大臣外务部右侍郎唐绍仪,大英国大皇帝特派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全权大臣功赐佩带头等迈吉利宝星萨道义,各将所奉全权大臣便宜行事之敕谕,互相校阅,俱属妥善,现议定各款,开列于后:
    第一款 光绪三十年七月二十八日,英藏所立之约,暨其英文汉文约本,附入现立之约,作为附约,彼此允认切实遵守,并将更订批准之文据亦附入此约,如遇有应行设法之时,彼此随时设法,将该约内各节切实办理。
    第二款 英国国家允不占并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国国家亦应允不准他外国干涉藏境及其一切内治。
    第三款 光绪三十年七月二十八日,英藏所立之约第九款内之第四节所声明各项权利,除中国独能享受外,不许他国国家及他国人民享受。惟经与中国商定,在该约第二款指明之各商埠,英国应得设电线通报印度境内之利益。
    第四款 所有光绪十六、十九年中国与英国所定两次藏印条约,其所载各款,如与本约及附约无违背者,概应切实施行。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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