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大师!

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传统文化 > 儒学 > 其它 >

论明末儒学家王夫之政治哲学中“治吏”的法制观(2)

http://www.newdu.com 2019-05-27 论文联盟 佚名 参加讨论
以德导民守法这一主张,首先要以德导官之守法有例。王夫之对孔子“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的观点十分赞赏,主张能够执法的人就应该是有道德,有学识,有德干、能带头遵纪、守法之人,如果“上之自为正也无德,其导民也无教,宽则国敝而祸缓,猛则国竟而祸急。”(15)所谓的执法官包括皇帝在内,失去正确执法的前提就是无德无教,无论宽严皆误国,以德导民,借以增强百姓的守法观念,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营造和扩大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和程度。王夫之意识到,必须加强道德和法制教育,“人劝于善”,做到国泰民安,就抓住了法制的根本,社会形态就会显现出人人遵守社会道德的祥和局面。   
    以德导民,增强守法观念,还包括对罪犯教育的加强。王夫之主张严以执法,但坚决反对使用酷刑:如肉刑,比如断手、别足、斩首、车裂等;其一,肉刑容易被贪官污吏利用,做不轨行径;其二,肉刑是搞逼、供、招、讯的罪魁祸首,很容易造成冤假错案;其三,肉刑反而会滋生大量的社会问题,对于有越轨行为而又未触及刑律的人,建议要对其进行严格的道德教育,培养感化,促其遵纪守法,成为对社会的有用之才;尊重罪犯的人格,对其进行道德教育的同时,又要从心灵深处解决他们的问题,“建之为道术,推之为治法,内以求心,勿损其心,出以安天下,勿贼天下。”(16)即使对于死囚,从善而言,为了止恶、惩恶,死刑得意保留,但在行刑方式上,须以处死为行刑之极限,尽力避免搞斩首、车裂等酷刑,从而避免给死刑犯的亲属、朋友带来不必要的精神痛苦和折磨。   
    总之,王夫之从立法原则、执法构想和守法思路等方面,围绕“治吏”为切入点,继而完善了他本人倡导的政治哲学的法治观。作者:李万军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国学理论
国学资源
国学讲坛
观点争鸣
国学漫谈
传统文化
国学访谈
国学大师
治学心语
校园国学
国学常识
国学与现代
海外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