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来,英美哲学基本上还是在分析哲学的思维模式中,但也诸多新的进展,比如应用伦理学和公共哲学领域兴起。 应用伦理学的兴起也是当代英美哲学家反对元伦理学的一个直接后果,是西方伦理学从单纯的理论构造和规范论证转向道德实践的一个重要结果。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政治文化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为应用伦理学的兴起提供了重要的现实前提。从70年代开始,美国哲学家开始大量讨论平等、公民的不服从、战争、堕胎等一系列现实的公共问题,涉及到政治、社会、技术文化以及人们的现实生活等各个领域。罗尔斯的《正义论》发表标志着英美哲学界开始把伦理视角转向现实,随后出现的《哲学与公共事务》杂志为哲学家们讨论现实的道德问题提供了重要阵地。与此同时,各种由哲学家组成的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以及哲学与公共事务研究中心也纷纷成立,逐渐成为英美大学哲学系从事伦理学研究的主要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应用伦理学的出现并不是把某些普遍的伦理原则应用于实践的结果,也不是对某些具体经验事实的简单汇集,更不是对以往的职业伦理的范围扩展;相反,应用伦理学是一种新的理论模式,代表着一种新的道德实践的行为程序,在一定意义上,它被看作是位于政治和哲学之间的独立学科:一方面它研究诸如属于道德哲学范畴的胚胎的道德地位这样的抽象问题,另一方面它也关注如堕胎这样的实践问题的解决。实际上,应用伦理学是把传统伦理学中单纯追求道德规范的理论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实践活动,在解决现实的道德问题中实现或完成对道德规范的追求。 应用伦理学的基本范畴和原则来自西方民主和自由的主导思想,主要表现为“自主性”、“公正性”、“责任”和“尊严”等基本的前提条件,根本的价值原则是“不伤害”,具体的自主原则是在不同的行为者或参与者之间达成程序共识。应用伦理学的实践平台是不同领域的伦理委员会,这是民主原则在伦理学中的推广,又是道德共识的形成机制。 虽然“应用伦理学”如今在西方仍然是一个非常笼统的名称,在它的名下包括了对医学、经济、政治、生态、科技以及国际关系等众多不同领域中的道德问题讨论,但经过哲学家与各个不同领域中的专家的共同努力,应用伦理学研究在一些领域中目前已经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就,引起了整个社会对应用伦理学作用的广泛关注,目前最有影响力的是医学伦理、经济伦理、政治伦理、法律伦理、生态伦理等。 应用伦理学和公共哲学是密切相关的,在不严格的意义上,应用伦理学就是对公共事务的道德干涉,是为公共事务提供道德论证的平台;同时,公共哲学也是政治哲学讨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最初由桑德尔把正义和善的问题从自由主义的讨论中引入到对一般公共事务的讨论,强调了普遍理性对公共事务的作用。略为严格地说,公共哲学就是对公共事务或公共话题的哲学讨论,是把哲学的思考结果公众化,使得非哲学专业的一般知识分子都能理解和参与这种哲学讨论,并对他们的思想和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目前在公共哲学领域中比较有影响的英美哲学家是桑德尔、丹尼特(Daniel Dennett)、塞尔(John Searle)、内格尔等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