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八岁,则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之子弟,皆入小学,而教之以洒扫、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及其十有五年…….而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而其所以为教,则又皆本之人君躬行心得之余,不待求之民生日用彝伦之外,是以当世之人无不学。其学焉者,无不有以知其性分之所固有,职分之所当为,而各俛焉以尽其力。此古昔盛时所以治隆于上,俗美于下,而非后世之所能及也![33] 所谓「其所以为教,则又皆本之人君躬行心得之余,不待求之民生日用彝伦之外」,说明了此学实以「做人处事」为中心。而其具体步骤则首先是从小学习在家庭、社会上待人接物的礼节及人生基本技能。而其菁英阶层,则当进一步学习如何正心、修身并认识人世间一切道理的源头与究竟。这一切的教育与知识,均指向「知其性分之所固有,职分之所当为」。亦即以学习如何完成一个真正而理想的我,找到自己在社会上可尽应尽的位份及工作为目标。这种教育,基本上是在一种心物、主客体交融的情境下进行。在待人接物的躬行实践中,在师长与圣贤的人格示范中,人心逐渐认识到自己生命的真正向往,从而明白自己天性所本有的「德性」,以及人生的职责。关于人性中本有的德性,朱子认为人性中最重要的就是「仁义礼智信」这五种常道。能实践这五常的,活得才像个人,否则不免是人我皆不喜的小人。人生与社会、政治的一切,都不能离开这个基本原理。因而学习与教育最重要的目标,便是让人认识自己本性中的光明德性。关于如何完成人性,现代人或许有非常不同的意见。然而由前述的〈大学章句序〉,朱子心目中知识与学问是以实现人性中最深切的需要以及最良善的可能为目标,应无疑问。 这种知识的基础,在于认识自己本性的真正是非好恶,也在于清明地认识我们所接触的事物对于人的意义。朱子不追求绝对客观,如西方科、哲学传统所寻求的对于事物本质的知识。所以不会有脱离了研究者的真实人生或其身心的亲切感知,而以课题的自身性质为定义与范围的各种现代物理、生物、地质乃至社会文化界的种种专门研究。他也不追求对于上帝、灵魂或道德主体的知识。因此也不会产生如西方的神学或道德形上学一类的研究。朱子的认知对象,是人与世界相接时,人的感受以及物对于人所呈现出的性质。他所要问的问题是如何才是最好的为人处事的作法。朱子认为,只要我心清明,则事物对我的意义(所谓感),及我是否恰当地回应了我所接触到的事物(所谓应),我心自然明白。换言之,人心是一切为人处事,或曰人文,道理的最佳权衡。 朱子称这个能认知的心为「明德」,并指出追求为人处事的义理之知的最佳途径在于明此「明德」。朱子注《大学》首句「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时说: 大学者,大人之学也。明,明之也。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然其本体之明,则有未尝息者。故学者当因其所发而遂明之,以复其初也。[34] 他认为人心本来虚灵,自有其安与不安,故能知善知恶。此心与物相接时,自然能认知物的性质而有所回应,故曰「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至于此心为何就能认识物的性质而有以处之,这背后涵有一个「天人一理」的假设。是即认为天地自然与人身人心为一体,其所具有的一切道理本为一个。人心于天地之间最为灵明,故能认识天地之间一切的道理,而此道理与我生命与心灵之运作所依循的道理并无二致。[35]所谓做人处事的道理与天地自然的道理,也只是一个道理。「士希贤、贤希圣、圣希天」,做人处事要效法圣人,而圣人的一切道理,其实来自天地自然。此处所说的明德,就其为人的本心而言,实同于陆王,然而就其「具众理」而通于天地自然而言,则不为陆王所喜言。 落实到人生上,朱子所谓「众理」,依其所注《大学》的文理以及《语类》的说明,重点首先是本于天性而可知的做人处事的道理。《语类》载:「明德,谓本有此明德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其良知、良能,本自有之,只为私欲所蔽,故暗而不明。」[36]孩童知爱其亲,这是孩童的本能与人性最深切的需要,也是人道与爱心的开始。孩童时期若不能正常地爱其亲人,则其人格通常会发生重大的缺陷,而造成日后与人及世界相处的严重障碍。换言之,此知其实是一种深切的生命及本能需要,既不属于客观的科学理性知识,也非道德主体意识,而是朱子所谓的天地所赋于我的「生生之德」,亦即仁心与人道的泉源。孩童之知爱其亲与父母之知慈其幼,都是「人之所得乎天」的人心本来具有的「知识」及道理。只要人性未受障蔽扭曲,保持「虚灵不昧」的状态,便自然具此良知良能。此说初看亦同于陆王,惟其所言,不偏于人的主体性,而通于天地万物生生之德。 从现代知识论的观点来看,朱学之知识当属一种「主客体」与「心物」一体交融之知。孩童知爱亲人,基本上是在做为所谓主体的孩童与做为所谓客体的亲人相接触时发生。一开始,孩童尚不知有所谓主体或客体,他只是要融入一个让他觉得身心温暖、舒适、安全的环境。而父母亲人其实也深深享受与子女融为一体之感。这种「主客体」交融一体之感,正是程明道在〈识仁篇〉中所说「仁者浑然与物同体」在生命中的根源。仁道源于主客体交融之感,此知又如何能分主客体、心物?此感发于人性,固然以情感的需要为主,然而其中未尝没有「身体」及「物质」层面的需要与感觉。孩童之爱父母,与父母之慈子女,都属于全生命的活动,而不能截然将心、身或心、物分开。在朱子乃至大多数古人看来,此感此知只是「性分」之所必然,而无所谓唯心、唯物、道德情感或道德理性等二元对立的问题。[37] 理学家与许多古人教人尽量甚至无条件地孝爱其亲人,虽可能产生流弊,然而其重点其实在于维系人类爱人的能力,教人在任何状况下都不能失去「人性」。孩童同时需要兄长的保护照顾,也自然会敬爱能保护照顾他的兄长。小孩若自幼与兄长冲突,则对其人格发展与人际关系也同样颇为不利。朱子所谓的「明德」,所指的首先是人类为求其人格健全成长,所天生具有的「良知、良能」。[38]可以说是天所给予我们的生命及群性本能,也可以说是人类所自然具有,从人性与灵性所发出的深切需求。这种认知能力既出乎天性本能,又自然合乎天然界的道理,所以说是「以具众理」。其认识方式既不需要科学、理性等客观分析的头脑,也不需要内视返听,或诉诸超越情感经验的「实践理性」,而是心物、主客体、人文与自然合一,情感与意志交融的认识方式。从这种未被伤害障蔽或超越了伤害障蔽的良知良能出发,人心才能得到真正的平安喜乐。所以说明明德是《大学》始教,而「虚灵不昧」的本心则是一切为人处事道理的根源。 朱子对于明德的诠释,其实深受佛学与道家影响,然而其中「以具众理」一句,却保留了儒学的本色。佛家与道家均讲究虚心、明心、去染、大清明、无我、无执的心地功夫。佛家认为必需做了这样的功夫,才能认识到自己本心本性的实相,而不再执着于世间种种生灭无常、起人烦恼的事物。道家则认为必需有此功夫,才能虚无因应,顺乎大化之自然。朱子同样主张虚心、静坐、去染执、体验「未发之谓中」等修养功夫,他也主张应该因应自然。然而他却认为人性中自然有「仁义礼智」、饥食渴饮等不可磨灭的「实理」。此实理得自于天地生生不息的德性。生而为人,既不能不饮食男女,也不能抹煞爱亲、敬长、仁民、爱物等真实情感与道义。所以他特别提出「以具众理」这四字,以有别于佛老之学。明德属心,此心之体,即所谓性,此心之用,即所谓情。[39]「以具众理」是说心中本具此性此理,而明德之「应万事」就是情。这番明明德的功夫,一则与佛老的心性功夫相通,一则提出儒家的性情之教。从儒学立场而言,可以说是兼取双方之长。 于此同时,朱子所谓之明德良知通于天地万物之性,此思路与现代心理学之通于物理、生物、社会诸学之理路类似,而具有一定的物质基础。相较之下,陆王之学单言本心,与现代自然社会诸学问之关系则较远。换言之,理学家虽莫不受到佛家唯心论以及道家空灵说之影响,朱子之学实较能接近心物、内外、物我、天人合一之理想。 这种知识的本源既然是心性之学,其重点自然放在此虚灵清明之心所照见的万事万物之理。从朱子的世界观来看,心物本为一体,此心所照见,其实是心物交融且交感而生的知见;究竟而言,并无所谓内外主客体之分。更何况儒、道两家均强调无我、物我一体及与天地宇宙合一的境界,在此种境界下所得的「真知」,就更无所谓内外主客体的分别了。在此,我们必需注意就儒道两家的传统而言,身心性情其实是与天地宇宙一体的。孔孟相信天命天道、《易传》《中庸》讲天人合一,北宋理学诸大儒尤其相信万物一体,天人一理。道家的真人则「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变」,「与天地精神相往来」。他们所追求的,其实是一种与天地造化合一的境界与真知。因而此心愈空明,愈能照见万物的实相与底蕴。[40]从现代知识论的观点来看,其所知似乎不能离开个人的主观,然而就古人而言,由于讲究身心修养提升,以及虚心「观物」的态度,绝非个人主观的意见。当然,若以之与科学研究相比,其所谓虚心观物之所得,却又常与个人的修养境界不可分。我们只能说,这种心性之学的认识方式,其所得的「常性」建立在人性与天道有常之上。然而个人的修养与学力不同,使其对于人性与天道的认识也不免不同。宇宙无限深奥,人心亦似乎如是。主客体、心物合一的知识,其问题确实在此,然而此种认识方式对于人性与天道之于人的意义之认识,却又大有现代学术所不及之处。 乙:通乎心物内外的「格物」说 本于明德,乃可以进而「格物」。「格物」一说,诚如朱子自己所一再提出,实为其为学求知的最要法门。本节将仔细分析格物说以发明其所指向的知识之性质及其源头。〈大学格物补传〉曰: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41] 「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一句,与明德说之「虚灵不昧,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相应。所谓「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是指人性当中本有,遇物而发的做人处事的知。朱子曰: 盖人心至灵,有什么事不知,有什么事不晓,有什么道理不具在这里。何缘有不明?为是气禀之偏,又为物欲所乱。如目之于色,耳之于声,口之于味,鼻之于臭,四肢之于安佚,所以不明。然而其德本是至明物事,终是遮不得,必有时发见。便教至恶之人,亦时乎有善念之发。学者便当因其明处下工夫,一向明将去。致知、格物,皆是事也。……人心之灵莫不有知,所以不知者,但气禀有偏,故知之有不能尽。所谓致知者,只是教他展开使尽。[42] 所谓致知,只是将人性中本有,遇物自然发出的知见,推至极致处。朱子认为人心至为灵敏,本来知道是非好恶。若非禀性偏颇,或欲望扰乱自身原本的清明,则自然知道自己本心本性真正要的是什么。所谓格物致知,重点是在认识我心与物相接时,此心真正要的究竟是什么,不达「至善」绝不休止。一切做人处事的道理从这里开始,而所谓穷理,穷的便是心与物相接时,此心究竟所好为何的道理。而朱子的格物致知之教,便是要教人认识真正的自己,或曰自己的本心本性。此事本乎明明德,而人心之灵,必然要求它止于至善。[43]此说内外物我兼顾,与陆王之学之较偏于内与我颇有不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