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蒋庆 乙未夏,儒家网站长任重君来函,谓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裁定书涉及孔子,事关重大,约我就此事撰文回应。确实,同性婚姻合法化非同小可,直接威胁到儒家根本义理,不回应会造成儒家义理之坍塌,对当前之儒学复兴会带来极大伤害。故我应允不辞,撰就此文。然此文虽因美国之事而发,实亦广论同性婚姻合法化也。蒋庆谨识。 ![]() 2015年6月26日,美国的最高法宣裁定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 近年来,一个幽灵在世界上空徘徊:同性婚姻合法化。2015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以5:4投票裁定同性婚姻符合宪法,至此,美国进入了全球21个全国范围内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之列。消息一出,一片欢呼:奥巴马称这是“美国的胜利”,是“迈向平等的一大步”,“美国又更加接近完美了”。希拉里称自已“骄傲地庆祝婚姻平等中历史性的胜利”,奥巴马还在其推文上加上#LoveWins#的标签,白宫的推特头像则改为代表同性恋的六彩颜色。更有甚者,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与联合国发言人哈克也紧追其后,称这是“人权方面的一大进步”。然而,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只是近年来全球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一个个案而已。此前,保守的英国轻松地通过议案使同性婚姻合法化了,法国民众虽然激烈反对甚至自杀抗议也未能阻止法国议会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议案,甚至传统的天主教国家爱尔兰也通过“全民公投”使同性婚姻合法化了。流风所至,天主教的南美也有不少国家加入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行列。难怪有评论者说,不管你是否愿意,同性婚姻合法化将是世界的大趋势。然而,最不可思议的是,美国最高法院早在2013年就将婚姻是“一男一女结合”的传统定义裁定为违宪,这次美国最高法院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只是这一裁定的必然结果而已! 对此,我们不禁要问:这个世界怎么了?这个世界究竟怎么了? 一、请大法官们不要如此厚诬孔子 这次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化最独特的地方,是在裁定书的开头部分引用了孔子的一段话,意图以此证明其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化拥有人类历史文化名人的支持,这在其他国家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过程中是没有的。这句话的英文是:Confucius taught that marriage lies at the foundation of government。澎湃新闻的汉译是:“孔子教导说,婚姻是政体的根基”。姑不论这一英译出自何本儒家经典,也不论这一英译是否符合儒家的表达习惯(因儒家的“政”字多指“政治”而非指“政体”),但这句话无疑是孔子思想的精确概括,准确地表达了孔子的儒家婚姻观。 无庸置疑,孔子此处所说的婚姻,是儒家所理解的婚姻,即男女异性结合组成的婚姻,而非同性结合组成的婚姻。孔子尽管会尊重宽容同性恋者,但绝不会认同同性婚姻,因为孔子认为人类婚姻的形上基础根植于超越神圣的天道,婚姻的本质是乾坤阴阳的天道在人类家庭中的具体体现,并且,婚姻的一个最重要的功能与最神圣的性质是“继万世之嗣”,即在一个稳定和谐的由男女组成的家庭中延续人类的后代。然而,同性婚姻组成同性家庭有违乾坤阴阳的神圣天道,且不可能生子,何来“万世之嗣”?人类后代的延续又如何可能? 因此,美国最高法院的五位大法官,想通过孔子的所谓“金言”来为自己裁定同性婚姻合法化找到某种正当理由,但遗憾的是,他们阐发的只是他们自己的思想,绝不是孔子的思想。他们的这种做法,把孔子没有的思想硬强加给孔子,让孔子为他们的错误裁定站台,这不仅明显地歪曲了孔子的思想,更是对作为圣人的孔子的极大不尊重,因为孔子绝不是一个同性婚姻的支持者,而是一个异性婚姻的保卫者,甚至是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反对者。我不知道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五名大法官为什么要抬出孔子,迫使孔子为他们自己的错误裁定买单?然而,孔子自是孔子,这五名大法官自是五名大法官,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关联,孔子的声誉绝不会因为这五名大法官的错误行为而受损,任何借孔子之名为自己错误行为辩解的做法注定都是徒劳的! 另外,从中国儒家的观点来看,同性恋与同性婚姻合法化不同,真正的同性恋一般具有某种天生的因素,且是小范围内的私人问题,不影响公共道德秩序与法律秩序,故在传统中国,儒家在整体上一直都默认宽容同性恋,从未如西方中世纪发生过大规模迫害同性恋的事件。然而,同性婚姻合法化则完全是人为的产物,即通过人制定的法律强制性地建立同性婚姻家庭,颠覆性地改变婚姻的自然基础——男女两性的结合,并且同性婚姻合法化属于公共问题,直接影响到公共道德秩序与法律秩序。所以,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不会如美国最高法院的那五名大法官,以孔子重视婚姻为由来为同性婚姻合法化辩护,而是旗帜鲜明地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也即是说,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不像现在的西方,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即从残酷迫害同性恋走向同性婚姻完全合法化,而是在宽容同性恋的同时又牢牢固守婚姻是男女两性结合的永远不能动摇的底线。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任何借孔子之名为自己错误行为辨解的做法注定都是徒劳的! 二、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四重毁灭性挑战 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人类有史以来面临的最大最深刻的宗教道德危机,直接影响着人类的持续生存,对人类文明造成了亘古未有的毁灭性挑战。这一毁灭性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对天道的毁灭性挑战 按照儒家思想,天道是宇宙的根本秩序,是万物化生的形上本源,由乾坤阴阳组成,因而是人类存在的神圣源头与超越根基。所以,儒家认为乾为天坤为地,乾为父坤为母,阳为男阴为女,正是由于乾坤阴阳的结合,才体现了天道的生生大德,产生并延续了丰富多彩的人类世界。鉴于此,乾坤阴阳是人类必须永远遵守的神圣天则,是不能须臾违背的宇宙秩序,违背了乾坤阴阳,就意味着违背了宇宙的根本法则,违背了化生万物的形上本源,即违背了创生延续人类的天道。因此,天道具有创生性、至上性、本体性、绝对性、神圣性、永生性,绝不能违背。违背了天道,即意味着人类的毁灭。 然而,同性婚姻合法化,即意味着对天道的毁灭性挑战,因为人类婚姻必须符合天道,即必须符合乾坤阴阳的神圣天则,人类才能生息繁衍,持续生存。因此,独乾不能化生万物,独坤也不能化生万物,同理,独阳不能繁衍人类,独阴也不能繁衍人类。具体到婚姻家庭中,独男不能构成婚姻,独女也不能构成婚姻,只有阴阳相配,男女结合才能构成婚姻,从而组成家庭。如果独男独女可以构成婚姻,即意味着独阳独阴可以繁衍人类,独乾独坤可以化生万物,此非但极不应理,更是对天道的违背与亵渎。因此,同性婚姻合法化违背了天道,违背了乾坤阴阳化生万物延续人类的神圣天则,使人类在独阳独阴的婚姻中断绝后嗣,此即意味着人类正面临毁灭。《易》所谓阴阳不交乾坤毁而几乎息矣,即是此义。鉴于此,儒家坚决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 ![]() 2015年6月26日,美国的最高法宣裁定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 (二)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对人的自然属性的毁灭性挑战 人类婚姻建立在人的自然属性上,是不证自明的真理。男与女的结合是自然的伟大秩序,也是自然的伟大杰作。自然使男女结合为婚姻,在相互依存互助中生养子女,延续人类。所谓性别,就是自然的神工创造,而男与女的存在,即人的自然属性的差异,体现了自然无比美妙的律动与安排。我们可以设想,一个没有男女差异的同性世界,是一个多么单调无味的世界。(当然,同性世界中如果还存在世界的话。)因此,人类在其自然属性上结合成婚姻,即在男与女的性别差异上结合为配偶,是一条千古不灭的自然法则。如果破坏了这一自然法则,就否定了人的自然属性,人就不成其为人,因为人正是在具体的性别差异上存在并结合的。也就是说,如果婚姻不建立在人的性别差异上,即不建立在男与女的自然属性上,婚姻就不再是人的婚姻,因为人的婚姻必须是符合自然法则的婚姻,必须是建立在人的性别差异上的婚姻。因此,自然的婚姻,就是人类婚姻必须永远遵守的天则。 然而,同性婚姻合法化则是建立在对人的自然属性的否定上,即否定了男与女结合为婚姻是自然的伟大秩序与伟大杰作,否定了婚姻中性别的差异是自然的神工创造与无比美妙的律动安排。同性婚姻合法化把婚姻建立在同一性别的基础上,使婚姻成了反自然的婚姻,即不再成为男与女的婚姻,因而不再是基于人的自然属性的婚姻。这种婚姻可以说不是合乎自然的婚姻,因为人的自然的婚姻必须建立在具体的男女性别的差异上。因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实质是违背了人类婚姻必须永远遵循的自然法则,即违背了婚姻必须是男女结合的永恒铁律。而一旦婚姻违背了男女结合的永恒铁律,必然是对人的自然属性的挑战。这一挑战是毁灭性的挑战,因为这一挑战使婚姻不再建立在男女自然的性别差异上,而是建立在人为的法律结合上,即建立在强制性的同性结合上,结果必然导致婚姻不再具有其基于自然的使命——在男与女的结合中延续人类的生命以至永久、永久……。也就是说,这一婚姻违背了儒家《易经》关于“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的“恒道”。因此,同性婚姻合法化使人类文明正面临着毁灭,因为人的自然正是人类文明建立的基础,毁灭了建立在人类性别差异上的自然的婚姻,即意味着毁灭人类文明。鉴于此,为了维护人类自然的尊严,为了守护自然的伟大秩序与伟大杰作,为了让婚姻永远是男与女的神圣的自然结合,儒家坚决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 (三)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对人类文明的毁灭性挑战 自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婚姻都是男与女的结合。世界各大文明体,如儒教文明、印度教文明、犹太教文明、基督教文明、伊斯兰教文明等,都把婚姻看作是男女之间的结合。正因为这些几千年来的古老文明一直都坚守婚姻是男女之间的结合,遂使人类生命得以延续,人类历史成为可能。不管这些古老文明之间有何差异,但在婚姻是男女结合上则高度一致。这说明将婚姻定义为男女结合充分体现了人类共同的生存智慧与历史经验,是人类得以存续的最宝贵的文明成果。我们今天的人类之所以还能继续生存,完全是得力于这一婚姻文明成果之赐。如果我们今天所处的这个世界还称得上是文明世界的话,只是因为这个世界的婚姻主流仍是建立在男与女的结合上。所以,婚姻为男与女的结合,乃是人类文明颠扑不破的铁律! 然而,近年来,一股巨大的婚姻逆流向人类的婚姻文明发起了总攻,一个个人类婚姻文明的堡垒被相继攻陷。同性婚姻合法化成了某些所谓文明国家的时尚潮流,而同性婚姻也摇身一变成了现代新的婚姻文明。这一同性婚姻真的是新的婚姻文明吗?回答是否定的!这一同性婚姻不仅不是新的婚姻文明,也称不上是婚姻文明,反而是对人类数千年来各大文明所奠定的婚姻文明的否定与弃绝,亦即是对人类共同的生存智慧、历史经验以及人类得以存续的最宝贵的文明成果的挑战与威胁。道理很简单:这一婚姻逆流将合法婚姻建立在同性上,而人类的婚姻文明则将合法婚姻建立在男与女的结合上。我们可以肯定,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实质是否定数千年来人类婚姻文明的成果,是弃绝人类的生存智慧与历史经验,是颠覆人类赖以存续的古老婚姻制度。因此,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对人类婚姻文明的挑战,而这一挑战是毁灭性的挑战,因为这一挑战直接指向婚姻是男与女结合的人类文明铁律,直接威胁着人类未来的持续生存。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人类文明正面临着毁灭。鉴于此,儒家坚决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 (四)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对人类现行婚姻制度的毁灭性挑战 人类现行的婚姻制度,在西元2000年以前,都是建立在男女结合上的传统婚姻制度,但自从2000年荷兰成为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后,仅仅15年的时间,就有21个国家宣布同性婚姻合法化(加上近日的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就像病毒一样,速迅蔓延,侵害着人类数千年来的婚姻制度,甚至可以说,侵害着人类几百万年来以男女结合为基础的配偶制度。虽然如此,宣布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在世界范围内仍是少数,只占全球国家的十分之一左右,人类现行的婚姻制度仍是建立在男女结合上的传统婚姻制度。我们可以说,建立在男女结合上的传统婚姻制度仍然是人类现行婚姻制度的主流。 然而,这就意味着: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对人类现行婚姻制度的挑战,是对坚持婚姻是男与女结合的所有人的挑战,是对男与女结合成的所有家庭的挑战,因而也是对保护男与女结合成婚姻的社会制度与法律秩序的挑战。并且,这一挑战是毁灭性的,因为这一挑战直接颠覆、破坏、瓦解、摧毁着人类现行的主流婚姻制度与人类文明的神圣基础——婚姻是男与女的结合。因此,人类现行的婚姻制度以及人类的婚姻文明正面临着毁灭。鉴于此,为了捍卫人类现行的婚姻制度与人类的婚姻文明,为了捍卫坚持婚姻是男与女结合的所有人的尊严,为了捍卫男与女结合成的所有家庭的正统地位,为了捍卫保护男与女结合成婚姻的社会制度与法律秩序,儒家坚决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 以上论述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四重毁灭性挑战与儒家坚决反对的态度,下面,我们有必要再进一步论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思想根源与制度根源。 (责任编辑:admin) |